官员财产申报:阳光下还有阴影
2013-06-03刘恺汪平陶短房
◎刘恺 汪平 陶短房
官员财产申报:阳光下还有阴影
◎刘恺 汪平 陶短房
印度:悄无声息粉饰账面
对于官员财产监管,印度很早就有了法律依据。早在1961年,印度政府颁布了《个人所得税法案》,规定所有公民必须申报个人所得,并据此缴税,政府则根据纳税来监控官员资产。此外,印度所有公职人员工资都打入银行账户,以便于财政部门掌握;包括租房、兼职在内的经济活动也要以支票结算。
但是,在贪污腐败盛行的印度,虽然有立法,贯彻执行得并不好,即便有银行账户可查,官员也会在其他方面造假,拥有不动产或大额现金。
2011年一场席卷全印的“反腐败绝食抗议”意外促成了印度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尽管约束对象目前仅限于内阁部长级以上高官。高压之下,印度总理辛格当年6月要求他政府内的所有部长申报个人财产明细,并在政府网站对相关信息予以公开,以供公众查阅。
总理金口一开,下面也只有照章办事,原本以为这些早就捞得盆满钵满的官员会趁机大肆脱手不动产或者名贵物品,意外的是,余下来的几个月倒也无声无息。
不过这只是表面平静,其实是暗流涌动,这些内阁部长统统不是省油的灯,他们都是在政坛摸爬滚打多年的老油子,政商两界也是人脉深厚,不需自己动手,就有专业会计人士帮他们做好账面的粉饰工作。
同时,因为财产公示仅限于内阁部长(相当于中国省部级),范围有限,人数较少,并没有命令广大中小官员也进行财产公示,威慑力相当有限,顶多只是做做样子。即使有了具体要求,也只怕是上行下效,集体作假。
截至当年9月,包括总理在内的70多位部长级高官纷纷公开财产,数据显示,当年总理辛格本人的财产共计5100万卢比 (1元人民币约合8.78卢比),时任财政部长、现任印度总统穆克吉的资产约为3000万卢比,国防部长安东尼为18.2万卢比 (另有390万卢比是与妻子共有的财产);外长克里希纳为1600万卢比……
然而,印度民众并不相信这些所谓的公开数字,认为这只是政府迫于民间风头正劲的反腐行动,再加上那段时间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媒体对政府狂轰滥炸,无奈之下出的对策。这些账面数字也只是财务作假,糊弄老百姓和一些不明真相的媒体。记者的一位印度朋友更是调侃地说:“他们的实际财富肯定都比公布的数字多好几个零。”
尽管印度政府一直标榜民主国家公开透明,但实际情况并不是那么回事,由于复杂的政治生态和贪腐行为的根深蒂固,腐败已深入印度公务员骨髓,他们互相勾结和包庇,即使公开财产,不过是做样子,弄虚作假。“他们中很多人都有瑞士一些银行的账户,而且家庭亲戚之间共同贪污分赃的情况也很普遍,转移资产也是不费吹灰之力。”本报记者的印度朋友如是透露。
俄罗斯:海外购房来洗白
2008年初,43岁的梅德韦杰夫,以青年才俊的政治新星形象,登上总统宝座。上任之初,他高举反腐旗帜,并将官员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作为突破口,这也是他竞选总统时的承诺之一。因为腐败问题是俄罗斯社会之痛。一项调查显示,超过七成民众认为国内腐败问题严重或很严重。
梅德韦杰夫将反腐作为新政之一的另一个背景,是在当时金融危机影响下,俄经济大滑坡、失业问题尖锐、政府满意度下降,官员腐败问题处理不当会进一步激化社会矛盾。
于是,梅德韦杰夫于2009年3月底不仅牵头成立由他本人领导的反腐败委员会,而且于当年年底签署《反腐败法》,继而带头公布个人和家庭财产。此后,时任总理普京和其他政要也相继晒“家底”,成为当时俄政坛的独特风景线。
俄罗斯正式实施财产申报制度之前,表面看来,那些腐败成风的官员在国内并没有什么动作,也没有大规模抛售房产和资产的现象。分析人士认为,从梅德韦杰夫带头申报个人收入,到官员收入申报制度于2010年正式实施前的一年内,大小官员们有足够时间转移来路不明的资产。一些分析人士指出,尽管很多官员的收入从财产申报表上看毫无问题,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根据俄媒体的调查,在国内实施财产强制申报前后,在海外购置资产成为风潮。根据2011年俄官员财产申报的情况看,有100多名官员承认在海外拥有房产。目前,俄酝酿出台禁止官员海外资产法案,其重要目的也正是要堵住俄官员“洗白”非法收入的漏洞。
其次,有分析人士指出,俄政府一直高调反腐,不少官员已经在“斗争”中觅得门道,他们通过家属、亲戚或者代理人的名义购买房产、汽车或股票等,借此规避检查,这也正是“妻子收入比丈夫高”的重要原因。
最重要的是,俄实施财产申报制度的初衷是预防腐败,而不是将贪腐官员绳之以法,因此并未制定惩戒细则,也没有设立专门机构来负责审查申报情况。建立财产申报制度近四年来,鲜有高官因为瞒报或不报而丢官。
也正因如此,与官员们轰轰烈烈唱反腐“大戏”不同,多数民众反应颇为冷淡。
不过,普京去年重新担任总统以来,再次收紧反腐链条。他曾表态支持出台禁止官员海外资产法令,去年12月又批准官员大额支出监督法案,将收入申报扩展到支出申报,进一步彰显反腐决心。然而,由于在监督和惩戒机制建设上依然存在严重缺失,不少民众依旧怀疑财产申报会不会沦为面子工程,申报制度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还有待观察。
加拿大:报税制度更见成效
在加拿大,官员用不用财产申报?如果用,他们是否会有紧张的举动?也有,也没有。说“没有”,是因为加拿大三级政府均没有“官员财产申报”的明文规定,官员没有义务向任何部门说明自己的财产数目、状况和来源。说“有”,是因为加拿大有明确的法律,确保官员收入、财产状况的透明化和随时受到监督。
早在1983年,加拿大就公布了《联邦信息法》,规定公众有权平等获得政府信息,任何人都可登录官方网站,查询官员收入、衔级等资讯,而政府有义务公示每名官员上级或监督部门的联系方式以便监督。任何人只要想了解,就可大大方方查到任何级别官员的收入明细,倘觉得“有猫腻”,更可随时向有关监督部门,或这些官员的上级反映。
不仅如此,加拿大三级政府还有专门的财务监督审计部门,对政府和政府官员的财政收支进行监督。在联邦层面,这个财务监督审计部门——审计署为独立机构,下设一个专门委员会,定期(通常一年一次)向议会提交监督报告,以监督政府和政府官员的财政收支问题,值得一提的是,为防止官官相护,该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照例由反对党人士出任。
自1985年起,加拿大联邦政府还特别设立廉政专员,并成立专门机构“公共部门道德署”,专司廉政教育、咨询,并负责对在职、退休政府官员执行准则情况进行独立调查,被调查者如触犯准则,将受到严肃的行政甚至司法追究。
没有“财产申报”,加拿大的官员们会否因此如释重负?才不会。加拿大之所以不采用财产申报制度,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
首先,财产申报初衷虽好,其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仍系于申报官员的“人品”;廉洁的官员是否申报都不会作奸犯科,“手脚不干净”者则必然会在申报中做手脚,如此则所申报的信息,其准确性和价值都会大打折扣。
其次,加拿大拥有号称全球最严密税务法则和税务网络体系,不论官员平民、富人贫者,任何人都很难出现巨额收入、财产来源不明的情况,因为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在一年一度的报税中就会无所遁形。
甚至,即便什么也不做,同样可能“东窗事发”:前总理马尔罗尼退休后违规成为德国军火商施赖伯的政治游说者,并获得30万美元(1美元约合6.27元人民币)好处费,结果因这笔资金一直放在自家保险柜中,既没有交给任何机构也没有报税,而被认定违规。
因此,从加拿大可知,财产申报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形成对官员财产、收入状况严密、有效的监控和管理,尚缺乏这样的机制,即便有申报形式,如何保证这些申报的财产、收入状况符合实际?在信息单向透明的情况下,真正的贪官若想转移财产,掩人耳目,还用得着“拆房子卖地”这么蠢么?
(摘自《国际先驱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