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影子银行功与过

2013-05-31

新理财·政府理财 2013年5期
关键词:影子银行监管

我们正处在一个新的发展时期。经济增长速度已经结构性的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而中央财政收入也首次出现负增长。在这种情况下,风险问题就很突出,无论怎样去罗列,金融风险肯定是风险之一,金融风险中,与影子银行有关的非常值得大家关注。

2007年全球金融危机发生以来,一个新的概念“影子银行体系”突然跃出水面,并成为国内外关注的热点。

迄今为止,理论界并没有就影子银行体系的定义获得共识。美联储等采取的是资金流量表中“其他金融机构”,影子银行是正规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中介实体或活动。这个定义目前被普遍接受。

那么就应该注意到影子银行体系的两大特征。首先是杠杆率高,平均而言,影子银行体系融资活动的杠杆率约为传统金融机构的2倍,因而蕴含着较大的经营风险。另外,形式多样、易变且不透明,各类活动基本上都发生在表外、机构外和场外,因而大都游离于货币当局和监管当局的视野之外。

也正是由于这些原因,理论界顺理成章地将金融危机的爆发和近年来货币政策日渐失效归咎于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加强监管的利剑于是也自然地直接指向它们。于是,自第一次G20峰会开始,加强影子银行体系监管便已经获得国际社会的共识,但是,其后的发展都不尽如人意。

创新源泉

中国由于持牌机构之外的信用活动受到严格限制,加之银行在网点、规模方面的绝对优势,到目前为止,中国式影子银行体系主要仍由银行主导,其动因在于银行试图规避现有监管政策对其业务发展所带来的约束或额外成本。其他金融机构的参与,在很大程度上是为银行充当规避监管提供便利,与银行的关系是合作大于竞争,从这个角度看,中国的影子银行有相当部分事实上是“银行的影子”。

在我国,影子银行大致可以分为五类:一是中国特色的证券化安排,体现为银信合作;二是中国特色的市场型金融公司,包括证券投资资金、私募基金、对冲基金、融资融券等;三是银行之外的各种支付结算和精算便利;四是非银行贷款,有合法的贷款,如上市公司贷款、小额公司贷款、典当行贷款等,同时,也有非合法的贷款;五是不受监管的民间金融,如地下钱庄、民间借贷等。

影子银行体系虽然是新生事物,但是它却可能改变我们的金融体系。

人们在研究影子银行产生、发展、功能、作用和影响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影子银行体系是应筹资者和投资者们的多样化需求而产生的,并依托现代信息业而发展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它们代表的正是金融业未来的发展方向。敏感的金融史学家们和金融理论家们从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过程中发现了最终消灭货币的现实途径。

金融危机以来,我国以理财产品、私募基金、证券化、金融租赁、第三方支付、银信合作等为主要特色的银行体系之外的信用供给活动,成为我国金融创新的主要源泉,这些发展,或许标志着我国金融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债券市场发展、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利率市场化、支付清算的网基化移动化。

我们认为,以银行理财产品为代表的影子银行体系的蓬勃发展和频繁创新是一个积极的举动,它反映了我国的金融业正在从单一功能的传统银行向为客户提供包括融资、金融理财、风险管理、价值提升、支付清算等在内的全面金融服务的新型金融业转型。

风险温床

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与上个世纪70年代以来金融业的重大战略转型密切相关。传统金融业是以媒介储蓄和投资为主要功能,并依此进行经济资源的配置,在这种业态下,金融部门作为金融产品的供应者,相对于资金的需求者而言,处于占优的垄断地位上。

影子银行体系的功能和影响同传统金融业存在巨大差异,就金融业最基本的信用供给功能而论。传统银行业主要依靠的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和创造货币;而影子银行体系主要通过开发交易活动和提升金融市场的流动性,通过对传统金融产品和服务“再构造”来向经济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信用供给。因而,对于货币当局紧紧盯住的货币存量,影子银行的活动基本上不产生显著影响。

正因如此,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不仅逐步侵蚀了商业银行乃至传统资本市场的领地,而且从根本上削弱了货币当局的控制基础。

不过影子银行体系的存在同样也是产生风险的温床,比如期限错配,被用作短期投资工具的理财产品,短期的理财产品与其支撑长期投资项目期限不匹配;“庞氏骗局”,有一些理财产品不与任何投资项目挂钩,可能是依靠出售新产品来还本付息,避免流动性紧缩、银行担保假象,大多数投资者相信银行在为各种理财产品或明或暗的提供担保,银行利用其大量的分支机构推销这些产品的现象,助长了这种认识,投资者的侥幸心理可能危及银行的风险管理策略;地下金融,我国的影子银行活动多与地下金融混合发生。

上述问题的存在,使得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成为可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高度重视财政金融领域存在的风险隐患,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这里就包括着对影子银行的担忧。

有效监管

如何以创新的精神对之施以有效监管,是包括我国的全球金融监管部门面临的真正挑战。

从信用角度展开研究或许是有效的路径,根据FSB的定义,影子银行涵盖的是其他金融中介,同时,它有着较为完备的统计,且与资金流量表内洽,我们主张沿用这条思路研究影子银行问题,并进一步探讨新形势下金融调控指标及调控机制问题。

另外,银子银行体系的特点在于“不透明”,因此对其进行管理的前提,自然是获得充分、及时的信息。此次危机的爆发,充分暴露出各国金融监管当局对庞大的银子银行缺乏及时的跟踪监督。我国的金融管理部分对于我国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同样也缺乏完整、准确、统一、及时的信息。

传统数量型货币政策主要针对的是银行的负债(存款)和资产(信贷),而影子银行业的发展恰恰是绕开了这些政策手段,然而无论影子银行的形式如何,作为信用之价格的利率都将对其产生影响,所以,调控利率应该成为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便是合乎逻辑的推论。急切需要对数量型的政策工具(准备金率、信贷管理、央行票据等)的依赖上,转向对价格型工具(利率和汇率政策)和数量型工具的全面使用上,改善数量型政策体系的标的。

此外,加快我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以及全面推动我国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进入市场化轨道,应该成为加强对影子银行体系监管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之一。

影子银行体系的发展已经从根本上打破了传统的银、证、保的分野,打破了机构与市场的分野,并再次模糊了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的界限。鉴于此,为了加强对影子银行体系的监管,改变当前分业管理的架构,推动“一行三会一部一委”及其他相关部门的机构协调、机制协调和政策协调。

微观审慎政策应该全面转向宏观审慎政策,后者的核心是监控所有当事人表内外资产/负债并表后的资产负债表,尤其关注并表后的杠杆率,当然,宏观审慎政策的实施,仍然以获得及时、统一、真实、完整的信息为前提。

影子银行区别于传统银行的特点不仅在于它的“隐秘”,还在于它的变化多端,这使得监管部门往往面临窘境,要么花费巨大的监管成本去疲于应对不断的金融创新,要么简单粗暴地实施禁止。在近年来银行理财产品的发展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相关监管部门在这两个极端摇摆不定及力不从心。这种状况,不仅反映了我们对于影子银行体系作为金融创新之源泉的特点缺乏认识,而且反映出我们对“监管”的错误认识。事实上,监管可以来自政府部门,也可以来自市场,例如独立的第三方分析和评价机构(类似于债券市场中的信用评级机构),即可发挥消除信息不对称、从而补充政府监管的重要作用。

影子银行发展的一个重要背景和动力就是金融消费者对财富管理服务的迫切需求,然而影子银行“隐秘”和变化多端的特性,往往导致提供服务的银行与消费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从而损害金融消费者的利益。2008年,我国的银行理财产品、我国香港地区和美国发生的“迷你债”风波、以及近期发生的多起理财产品骗局等,都是这方面的事例。《2010年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中将消费者保护和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机构列为重点,这反映了美国金融管理部门在危机之后的深刻反思。我们应当学习该法案的精神,建立起金融消费者保护机制。

猜你喜欢

影子银行监管
10Gb/s transmit equalizer using duobinary signaling over FR4 backplane①
保康接地气的“土银行”
和影子玩耍
“存梦银行”破产记
不可思议的影子
监管
银行激进求变
监管和扶持并行
谁不在谁不在
放开价格后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