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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城:消失的老房子

2013-05-30石破

南风窗 2013年23期
关键词:拆迁户城南南京市

石破

10月中旬的一个下午,年过八旬的撒应禄教授夫妇,在南京市青石街40号楼家里接待《南风窗》记者的来访。这栋楼一共7层,撒应禄的家占了下面两层及一座小院,院子里种满了鲜花绿草。

院门外,一架高音喇叭正播放着《致青石街地块重点危旧房改造项目被征收居民第11封信》,语调铿锵有力。撒应禄家院门紧闭。“播了快半年了。就两分钟的话,从早到晚讲了几百遍……精神折磨吃不消。”撒应禄夫人说。

这栋楼以及对面的青石街42号楼,已有半数以上的被拆迁户搬走,门窗被拆。但楼面上,拆迁办的红色横幅与被拆迁户的黄色横幅仍在无声对峙。小巷入口处乱堆着垃圾,楼前空地上是南京市原市长季建业被 “双规”的消息传出后,青石街被拆迁户们燃放的鞭炮纸屑。

一栋楼的历史和政治

撒应禄以前的家在长江路97号,他父亲撒光铨是民国时期南京的富商。1942年,撒光铨买下了这座占地5000平方米的公馆,内有两幢中式与西式结合的民国建筑。京剧名家尚长荣到南京来时,有天晚上到撒家拜访,一进门就说:“这房子真好!”高兴得不行。

解放后,撒光铨把自己开办的加油站都送给了国家,但他还是很担心,因为有人揭发他是“不法资本家”。时任南京市市长柯庆施召见本地几位有代表性的资本家去谈话,其中就有撒光铨。“柯庆施说:‘你们资本家的口袋没底的,钱装进去,口袋还是空的,你们就想要钱。”撒应禄笑着回忆。

但经过审查,政府宣布撒光铨是“基本守法户”。南京市鼓楼区政协成立大会上,撒光铨作为工商业界代表,当选为区政协副主席,他激动地说:“党把我们当自己人看!我要发挥自己的特长,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社会主义建设中去!”

1955年的一天,玄武区领导找到撒光铨,说区里想在青石街建小学,你们家院子能不能贡献出来?撒光铨一口答应,给了小学2400多平方米的地。

但这一善举却落下了祸根。附近一家工厂也想在此建办公大楼,撒光铨把地皮给了小学,厂领导很不高兴。“文革”中,工厂占据了长江路97号,把撒光铨一家赶到工厂幼儿园去住。

1979年,撒光铨成为江苏省首批落实政策的民主人士,长江路97号退还给了他们,负责落实政策的单位还对房子作了修缮。1981年1月11日,5个 “1”,这是撒光铨一家专门挑选的好日子。全家搬回到久违的长江路97号。几年后,年过八旬的撒光铨和夫人相继离世。

1991年,高档写字楼“长江贸易大楼”要在长江路上建造,撒应禄一家成为被拆迁户。

那时的动迁是什么样的呢?撒应禄夫妇回忆:“拆迁前,江苏省人大和南京市委、市政府一共6位领导召见我们。市长问你们想要住到哪去?我们说还想回来住。市长说,可以给你们就地安置。”

1993年,长江贸易大楼与长江路后面的青石街40号、42号两栋居民楼同时建好,撒家分到了独门独院的两层楼,4套房子,虽然远远不如长江路97号,但只要能回来,他们还是满意的。

“这里的房子才住了20年不到,你们就说是危房,那七八十年的民国建筑不是危房?”

“才隔10几年,又要拆迁了。”撒夫人叹息,“拆迁办说这里是重点危旧房。”

青石街被拆迁户们对《南风窗》记者说,拆迁后,这块南京市的“钻石地段”将会作为“商业金融业用地”。但政府方面披露的建设计划是:“这里将依托德基广场项目,打造新街口东北片区CBD标志区。其中4期青石街巷……拟打造以艺术品收藏为主题的文化产业项目。”

撒夫人说:“拆迁办说要给我们安置到紫金山下。我说:‘难道我们都不能在南京城住了吗?又给我们找房子,说是在梅园新村。我一听,梅园新村不赖呀。再一问,给我们的是民国建筑,已经有七八十年了,我说我不要看了。这里的房子才住了20年不到,你们就说是危房,那七八十年的民国建筑不是危房?”

客厅地板上,有一些已经包扎好的书籍、资料。“这些资料太多了,光审查证书就几百份。”撒应禄说,“我是东南大学首個获国家发明奖的人,是江苏锅炉行业高级顾问,也是中国锅炉技术委员会双委员,还是国务院特殊贡献专家。”因为要搬家,有些证书他扔掉了,家藏的1万多册图书也几乎卖光、送光。

撒应禄夫妇俩的年龄加起来将近170岁了。“我与世无争。我岁数大了,还想住在长江路。当年我们家搬回长江路97号后,我爸爸很高兴。现在我们全家3代都住在这里。即使这里真要拆,也希望能给我们安排好。我们一家都爱国,从我爸爸开始就跟党走。我的孙子是党员,他的论文出书了,在新华书店卖。”撒应禄说。

评事街的前生今世

解放前,南京太平路上商店鳞次栉比,其中有家“久昌革品商店”,店主人叫韩志荣。这家皮鞋店在当时小有名气。据韩志荣的女儿韩文君回忆说,国民党将领张灵甫曾去“久昌”店买过皮鞋。

年轻的韩志荣在老城南的评事街买下一栋木结构的两层小楼,作为全家居住之所。评事街是南京最古老的街道之一,有很多晚清和民国初年的木结构建筑。

解放后,韩志荣把皮鞋店交给国家,1956年成立公私合营的“万里皮鞋厂”后,韩志荣出任私方厂长。韩文君回忆:“我爸爸为人忠厚老实,态度谦和。记得‘文革前大家见面,都拱手致礼:‘张sir早、‘王sir好的,他也不例外。”

但革命不是 “拱手致礼”。“文革”来了,韩志荣被戴高帽子游街。“上山下乡”运动高峰时,心惊胆战的韩志荣把3个子女都送下乡,只有尚读小学的小女儿得以幸免。

1986年韩文君回到南京,这时父亲已去世两年了。“……每搞运动就要敲他,他心情不好,就得了癌症,不到60岁就去世了。”韩文君说。

评事街的老房子多为年久失修,木门、木窗被白蚁蛀得像面粉一样,一碰就灰了。随着老城南人口增多,更显得房屋面积偏小,日益破落。“老城南要大拆大建”的风声一直不断,一些文物保护专家和民间老建筑爱好者则上书高层,要求保护老城南。2006年10月,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作了批示。南京市一位副市长表态:“按照专家们的意见保护老城南。”

2009年初,有关部门对南捕厅区 (包括评事街)正式开始拆迁。4月,29名文保专家联名上书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呼吁“老城南不能大拆大建”。温家宝总理再次批示,南捕厅拆迁暂停。

但2013年3月,南捕厅拆迁重新启动。今年10月下旬,记者来到评事街采访时,这里已是一片残垣断壁,依然留守的居民仅有200户左右。这些居民的要求基本一致,就是还想回来居住。

70岁的被拆迁户马邦保,依然精神健旺,声若洪钟。他对《南风窗》记者说:“要保护老城南的人文脉络,保护老城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风风俗、生活习惯、民间故事、民间语言等等,就必须由人来做!没有我们这些原住民,就成了无根之木。”

一位参与起草老城南改造规划的人士对《南风窗》记者说:“老城南拆还是不拆,改造还是不改造,要客观看。不能考虑它是历史的,就一定要保。那个片区非常破旧,基本上没法对它进行修缮的方式来改造它,只能拆后重建。”

有关部门对老城南调研多年,感到阻力很大,一是当地居民希望走,却又走不了—拆迁补偿款无法让他们在城内买房,更别提再回来了;二是文保学者要求原状、原密度改造,包括回迁原住民。“但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开发商要实现资金上的平衡。政府本身没钱,他肯定要和开发商一起做这件事,最好是兼顾两方面的诉求,因此政府的地位非常尴尬—这是国内历史文化街区改造都会遇到的问题。”上述人士说。

一座南京城,半部民国史

南京是中国现存民国建筑最多的城市之一。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汪晓茜对《南风窗》记者说:“中国古代建筑是砖木结构或木结构,空间与功能设置与现代生活隔得比较远,近代建筑的产生是古代向当代的过渡,当时很多新的生活方式、需要都很接近当代。它们大量采用现代建筑体系、现代派结构,很多民国老房子有完善的卫生系统、有电梯、有冷气系统。”

汪晓茜的导师刘先觉,是建筑大师梁思成带过的很少的几个研究生之一。在梁思成指导下,刘先觉写出了新中国第一篇研究中国

70岁的被拆迁户马邦保,依然精神健旺,声若洪钟。他对《南风窗》记者说:“要保护老城南的人文脉络,保护老城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民风风俗、生活习惯、民间故事、民间语言等等,就必须由人来做!没有我们这些原住民,就成了无根之木。”

近代建筑的论文《中国近百年来的建筑》。

1988年,以刘先觉为首的课题组对南京近代建筑进行调查,选出其中有价值的200幢记录在案。当时这些老房子还多数列入文物保护单位。10年后再去复查时,已经有近30幢在道路拓宽、城市改造中被拆除了。汪晓茜说:“从1990年到2010年,南京近代建筑消失得最快。那时还没有保护老房子的法律依据,对于政府来说最重要的事情是城市发展。”

汪晓茜说:“我上大学时,经常在新街口的胜利电影院看电影。这家电影院原名新都大戏院,是民国南京四大影院之首,是民国政要、名人云集的社交场所。它是南京第一个有冷气系统的影院,放映设备也是中国最先进的。”

抗战胜利后,新都大戏院改名胜利电影院。解放后又成为市民观看革命影片以及国外经典译制片的最佳场所。不少南京人都记得“胜利在新街口,曙光在鼓楼” 这样一句话,它改编自当时的热门电视剧《敌营十八年》主题歌中的 “胜利在向你招手,曙光在前头” 两句歌词,借以指“胜利”电影院在新街口,“曙光”电影院在鼓楼。

如今,“胜利”和“曙光”都已不复存在。胜利电影院在拆除前是被南京市规划局列入南京老城保护与更新规划名录里的,汪晓茜觉得它的被拆“特别特别可惜”。

2006年,南京市规划部门出台了 《南京市重要近现代建筑和近现代建筑风貌区保护条例》,从此每年都会出一批《南京重要近现代建筑名录》,并从“名录”中挑选一批重要的挂牌保护。

民国时期,南京大约建了1500多幢公馆、别墅,最大的一片是颐和路公馆区,这里实际就是一片高级住宅区。薛岳、马歇尔、陈布雷、孔祥熙等人的公馆都在这里,“一条颐和路,半部民国史”。解放后,这些公館被新政权接收下来,产权变得非常复杂。

汪晓茜说:“我们经常碰到一个问题:建筑本身具有一定价值,但按评价体系构不成文保单位,怎么办?以前无论是市政改造、道路施工、房屋拆迁,都可以随意给它抹掉。南京出台《保护条例》后,对一批非文保单位也进行挂牌,要求一是不得推倒;二是在修缮时,要先报备地方相关部门如文物局、规划局,然后再修缮,试图从制度方面来要求,给它上一道护身符……但有些东西已经补不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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