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的真问题
2013-05-30赵义
赵义
2008年8月1日,《反垄断法》正式实施,被称作中国市场经济的重要里程碑。
5年后,因为国家发改委在反垄断上“突然发力”,2013年又被称作反垄断元年。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即将开启新一轮全面改革前夕,反垄断具有了不同寻常的意义。
反垄断的三种情况
从目前的反垄断典型案例看,大概是三种情况。
第一种,国内充分竞争经济领域的反垄断争议。比如,奇虎360公司和腾讯的“中国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今年3月广东高院宣判,认定腾讯不存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情况,不支持360的全部诉讼请求。而今年年初,两个酒业品牌因价格操纵被罚4.49亿元,刷新政府开出的反垄断罚单纪录。
第二种,对境外企业和洋品牌的反垄断。因为垄断液晶面板价格,发改委开出首张针对外企的罚单。发改委还对几家进口奶粉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
第三种,在新一轮全面改革前夕,经由中石油腐败案件等的发酵,在深化改革的讨论中,打破基础产业领域垄断的问题再次凸显,比较热点的话题是中石油管道网独立、电力体制改革等。另外,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局长许昆林近日表示国家发改委一直并且将继续督促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继续整改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整改期限为3至5年。
值得注意的是,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李伟和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鹤担纲领衔的“383方案”的改革设想,近日也向社会公布。报告断言:“基础产业的垄断弊端,已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产生了日益明显的负面影响。大力度推进基础行业改革刻不容缓。改革的重点是放宽准入,形成竞争性市场结构,同时在自然垄断环节形成有效监管。”
这三种情况实际上反映了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到今天,面临着深层次的变局,这个变局本质上和先发国家并无两样,别人碰到的问题,我们迟早也会碰到。随着市场规模的增大,中国要建立一个成熟稳定的市场经济体系,并且继续维持经济增长的动力,国家的治理越来越重要。这是今天厘清反垄断真问题的一个基本背景。
比如,经过多年的发展,在很多充分竞争的市场领域已经进入了“寡头”竞争的阶段。这其实是市场充分竞争足够时间后的常态,一般来说,这些大企业成功的基本条件是低成本下的规模经济优势。从国家的战略层面来看,也只有这些企业发展到如此程度,其创新能力和品牌能力才会有牢固的基础。商务部反垄断局局长尚明也曾经表示,反垄断不是反大企业。
此时,反垄断的作用首先是防止寡头们联合操纵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这种现象已经出现,但未必会是主流。更有害的是,如果寡头时代逐渐进入一个稳定的状态(或者说到了“利益固化”的阶段),可能会以各种办法扼杀新的竞争者,这就从根本上损害了自由竞争的真谛。美国的微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虽然它做大之后,也面临过反垄断的极大困扰,但比尔·盖茨仍然“对这个国家的感激,远胜于这宗针对我们的官司”。理由其实很简单,当微软弱小之时,对其虎视眈眈的计算机霸主IBM遭遇的是美国政府长达13年的反垄断官司。当中国的市场寡头发展到一定阶段,类似的反垄断的故事也一定会诞生。
而对境外企业和洋品牌的反垄断,也与中国经济的一个变局密切相关,即从中国制造输出世界这个单极状态,开始向中国制造和世界市场两极演变。其实,在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国内很多企业日子不好过的时候,很多国外企业在中国市场逆势扩张,收购动作频频。政府通过反垄断给出明确的边界,已经越来越重要。
至于基础产业领域反垄断问题,目前是争议最多,要厘清的问题也最多的一块,可以说是中国目前反垄断最纠结的问题。
基础产业领域的反垄断
基础产业领域的反垄断之所以争议最大,原因也不复杂,是因为这些领域国有企业占有主体地位,反垄断很容易触动国有还是私有这根敏感的神经。现在需要把问题理清楚一些,而不是把水越搅越浑。
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这是谈论问题的前提,或者叫制度前提。具体谈到国有企业的问题的时候,企业竞争力、隐形补贴、垄断利益三者就要区分清楚,任何一方面都不能片面去谈,比如说国有企业竞争力完全来自于补贴或者垄断利益,就不符合事实,但要对国有企业的隐形补贴、垄断利益等问题视而不见,也同样不明智。
垄断利益的存在,最基本的原因是,和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不一样,基础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往往是双重角色,一个是公司面目出现的市场竞争的参与者,一个是准公共物品的提供者。
隱形补贴,实际上来自于改革开放后的双轨制的路径依赖,怎么并轨,不是反垄断范畴内的事情。对于垄断利益,关键问题在于弄清楚当下需要解决的垄断环节在哪里,根据现在国家发展战略,讨论清楚如何进行改革。
不久前,经济学家张维迎和中移动副总裁在夏季达沃斯论坛上对垄断问题有一番争论。事后看来,说大家都用微信就成了垄断是不对的,三大运营商的激烈竞争也是事实。问题在于接口地址,这里是存在垄断地位的,属于自然垄断性质,又是准公共产品。如果利用自然垄断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就存在反垄断问题,这个不因是国有还是私人就有所区别。
国家的发展战略的确也受到了影响。比如,宽带瓶颈对于三网融合、互联网产业升级就已经形成了极大的制约。许昆林近日也透露,“2011年末宣布对电信、联通垄断问题进行调查时,遭到了来自各方面的反弹。目前,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宽带扩容已由原定的10G扩大到100G。”
要提高消费者剩余,提高社会福利水平,通讯领域在接口地址上反垄断就是必要的。比如现在有一些携号转网试点,未来的前景就是,只要有一个号码,哪个通讯运营商实惠,消费者可以不换号就转网继续使用。这自然要求消除接口地址上的不公平竞争行为。
而在石油领域,笼统的将反垄断归结为分拆,可能搞错了方向。比如现在讨论的中石油管道网独立,很多学者反对的原因就在于,管道建设回报低、周期长,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未必高,而中石油、中石化可以用上游的盈利来加快中游的管道建设。反垄断的关键现在仍是根据国家发展战略对于管道网进行有效监管,而非将管道网独立出来。
垄断利益的存在,最基本的原因是,和充分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不一样,基础产业领域的国有企业往往是双重角色,一个是公司面目出现的市场竞争的参与者,一个是准公共物品的提供者。以前中移动在发展3G标准TD-SCDMA的时候,工信部就出台政策,让影响到中移动业务的小灵通退网。
只要这两种职能在同一个国有企业身上并存,基础产业领域的反垄断就有很大的限度。这和中国历史上专营体制“寓税于价”有些类似。只不过,随着中国现在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成熟,我们会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