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发电行业呼吁向商业化时代迈进
2013-05-29
■ 本刊记者 刘 星
据了解,全世界90%以上的电力负荷都靠传统的集中式大容量供电。随着电力系统的日益复杂化以及用电需求的增长,集中式供电的一些弊病逐渐暴露出来,如不能灵活掌握负荷变化,不能满足偏远地区的供电需求,又如局部事故扩散后造成的大面积停电事故等。
20世纪80年代末,欧美地区纷纷开始采用分布式发电,全球电力工业出现由传统的集中供电模式向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供电模式过渡的趋势。我国分布式发电主要分布在上海、北京、广东等经济发达地区,到2006年以热电联产为主。据不完全统计,装机容量接近500 万kW,占全国发电容量不到1%。2008年,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遭遇了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全国大电力系统在抗灾中屡屡受创。因此,规模小、效率高、运行方式灵活的分布式发电在灾后受到各方热捧。
近年来,中国的分布式发电取得了较快发展,但相较于欧美分布式发电的蓬勃发展,我国分布式发电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目前,分布式发电在国内只有一些示范项目,真正商业化的分布式新能源工程还没有,个人分布式发电仍面临上网价格和政策等多重困扰。因此,我国还需借鉴国外经验,完善商业运行模式以促进分布式发电的健康有序发展。
在传统的电力供应体系中,电网是根据国家规定的上网电价向发电厂购买,加价之后再卖给用户,买入和卖出之间的价差就是电网利润来源。分布式发电是自发自用,发电企业或者居民每使用一度自发电,就意味着从电网少购买一度电。
分布式电源自发自用效率最高、代价最小。据了解,分布式电源主要接入10kV 及以下电压等级,因此其带来的投资都包含在国家电网对配网投资里。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为例,如果全部上网,其配套电网投资占主体工程成本约10%;如果是自发自用为主、就地平衡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需要的配网投资较小,约占主体工程成本2%~5%。
目前,我国居民生活电价较低,普通居民建设分布式电源上网项目并不划算。而各地工业用电价格普遍超过1 元/kW·h,按照自发自用模式建设一定规模的分布式电源上网项目,不仅可以节省费用,而且可以分担大容量负荷压力。
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布了《关于完善太阳能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的通知》,享受国家电价补贴的标杆电价为1 元/kW·h,若不享受补贴,电网公司只能按0.5 元/kW·h 的脱硫煤上网电价收购,明显高于很多地区火力发电0.4 元/kW·h 的水平。但要享受国家电价补助,须经国家发改委核准,其中要求申请方具有甲级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为其编制项目申请报告,还需要城市规划、环境评价、土地等审批报告。仅各项申请报告的成本就将近50 万元,普通分布式发电项目显然无法承受这样的负担。
但无论是自发自用还是余电上网,这都将增加分布式能源的成本,使本来就要高出煤电的价格贵上加贵。如果成本过高,将直接阻碍分布式发电的商业化应用。对此,国家电网相关人士表示,目前我国许多分布式电源的成本高于电网的普通收购成本,目前的补贴政策适用于大业主、大项目,需要上报中央部门才能拿到补贴。其中,公共电网管理的分布式电源电价,按照国家规定的标杆电价;对于在用户建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分布式电源电价,目前国家发改委、能源局、财政部等正在研究核定。
分布式发电具有投资少、占地小、建设周期短、节能、环保等特点。首先其可作为本地电源节省输变电的建设成本和投资,改善能源结构;其次可作为备用电源为高峰负荷提供电力,提高供电可靠性;再次还可为边远地区用户、商业区和居民供电。对于能源综合利用来说,分布式发电无疑是一种极好的模式。
为了鼓励分布式发电,美国早在2001年就颁布了《关于分布式发电与电力系统互联的标准草案》,允许分布式发电系统并网运行和向电网售电,到2003年底,美国分布式发电容量约为234 GW;丹麦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法律、政策和税制,为了鼓励发展分布式发电,丹麦《电力供应法》规定,电网公司必须优先购买新能源发电企业生产的电量,而消费者有义务优先使用新能源发电电能。
2013年2月,国家电网公司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将分布式电源定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kV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MW 的发电项目。这是继去年《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后,将分布式发电从光伏扩展到包括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指出,对于分布式光伏发电、风电项目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其他分布式电源项目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国家电网公司再次就提供优惠并网条件、加强配套电网建设、优化并网流程、简化并网手续、提高服务效率等措施做出了承诺,其中所说的免费并网服务包括免费提供关口计量装置和发电量计量用电能表。
《意见》进一步明确,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在价格结算方面,分布式电源并网实行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国家电网公司受理的分布式光伏业主为自然人的项目共18 项,已经投产3 项。
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不断转型,中国电力市场化改革也在持续进行中,引入竞争机制,降低电力生产和供应成本,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是其根本目的,而完善的商业模式可以促进这些目的的实现。截至2012年底,我国已并网投产的分布式电源1.56 万个,装机容量3436 万kW;其中分布式光伏发电容量33.8 万kW,分布式水电2376 万kW,世界第一。
根据《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2015年,我国将建成1000 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项目、10 个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区;分布式太阳能发电达到1000 万kW,建成100 个以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为主的新能源示范城市,分布式电源发展的新阶段即将到来。
但同时,如果分布式发电完全放开,大家都来投资分布式发电,希冀分一杯羹,无疑将造成用地、环保、安全等一系列问题,步大建小火电的后尘。因此,完善的商业化运作模式是分布式发电健康发展的必要基础。
据悉,国家发改委等有关部门正在制定分布式能源发展补贴方面的政策,国家能源局也正在制定《分布式发电管理办法》以及《可再生能源电力优先上网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我国的分布式发电还刚刚起步,因此打好基础至关重要。国外有许多经验可以借鉴,但须结合具体国情,中国幅员辽阔,资源分布不均,且受天气影响。因此,分布式能源发电还须具体问题具体分析,逐步完善商业模式,促进分布式发电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