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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与浦东同奋进上海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建院20周年巡礼

2013-05-15东剑

检察风云 2013年13期
关键词:浦东新区检察官办案

文/东剑

上海浦东,中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播撒创业与激情的热土。1993年6月3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应运而生。其一路走来,今天已成长为一名改革开放前沿的新时代青年,朝气蓬勃,昂扬向上。20年的筚路蓝缕,20年的风雨兼程,书写20年的光荣与梦想。

充满特色的金融检察新思路

陆家嘴林立的高楼展现着金融中心的无尽魅力,地处浦东新区,如何加强金融检察工作,为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保驾护航,成为检验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水平的“试金石”。该院成功办理的全国“保荐人内幕交易第一案”即堪称经典。

中信证券高管、保荐人谢风华利用其掌握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达千万余元,从中获利760万元。该案社会影响较大,时任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作出专门批示,公安部予以督办。

“第一案”中的“三大难点”考验着检察官:如何认定谢风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主体身份?如何确定内幕信息的形成时间?如何实现金融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转换?

承办检察官立足案情,研究《刑法》,分析《证券法》,借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与中国证监会多次沟通,提出了“三大难点”的解决方案,又对相关行政监管规范的缺陷提出了完善建议,为此类案件的办理提供了优秀范本。

开庭当日,该院组织公安部、中国证监会、市公安局、市证监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旁听庭审,赢得一致喝彩。

近年来,该院办理的经典金融案件不胜枚举。精于办案,善于总结,延伸视角,在此基础上,探索出了诸多具有浦东特色的金融检察新思路:公诉一起涉案金额20亿元的“地下钱庄”案,组织外资银行合规部门代表旁听庭审,为银行内部防控金融风险提供实例;审查一起国家五部委督办的知识产权侵权盗版重点案件,就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犯罪新问题向全市检察官授课,令同行获益匪浅;总结一批金融犯罪案件难点、疑点、关键点,制定《经济犯罪案件办案风险应对指引》、《金融、知识产权法律监督流程管理规定》等规则,提升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在上海浦东建设上海国际金融中心核心功能区的进程中,构建更加完善的金融监管大格局,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需要金融监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共同努力。

为此,该院积极搭建平台,吸引各方群策群力,集思广益。2009年11月,上海金融法制研究会金融检察工作委员会应运而生,并发布《金融危机背景下金融犯罪的惩治与防范》报告;2011年,召开“加强上海金融司法环境建设”研讨会,就金融争端解决、市场风险防范、刑事犯罪惩治、资本市场监管及司法体制发展路径等问题展开深入研讨论证;2012年,举行“浦东金融法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与中国银监会上海监管局等七家金融机构、金融监管机构签署会议纪要(备忘录),建立信息通报机制。一系列举措在业界引起强烈关注,与会的某金融监管机构负责人盛赞该院诸多创新做法。

为了造就一支高素质的金融检察队伍,近年来,该院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根据个人专业特长、办案经验,使金融检察官全部走上专业化办案道路,对金融管理类、涉众类、诈骗类、金融从业人员类案件实行专业化分类办案。

金融检察业务庞杂,仅精通刑事法律是远远不够的,该院邀请上海金融学院等专业机构专家学者来院讲授证券法、保险法等金融专业知识,金融法律高级培训班成为金融检察官的“加油站”和“充电器”。此外,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挂职锻炼机会更是让检察官们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不局限于法律的观察视角

暂住浦东新区的来沪务工人员小张最近心里乐开了花,五岁的女儿文文进入小区附近一家规范化办学的民办幼儿园,教学设施、师资力量、膳食供应都比以前大有改观。而仅仅一年前,这家幼儿园还曾为了抢夺生源与同行上演“全武行”,参与斗殴者锒铛入狱不说,还害得包括文文在内的众多适龄幼儿无学可上。

2011年,浦东新区发生一起普通的寻衅滋事刑事案件。该案被移送至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时,细心的承办检察官发现,案发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两家民办幼儿园抢夺生源。

原来,当地有大量外地来沪人员子女需要入园接受教育,而部分民办幼儿园办学条件不符合标准,无证办学、恶性竞争等不规范现象由来已久,这起寻衅滋事案看似普通,实则隐藏着复杂的社会管理问题。

“检察机关如何在执法办案的基础上,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共同开展综合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检察官们于思考中展开了调查。很快,《无证幼儿园恶性竞争存诸多隐患亟待重视》的情况反映材料摆上了区委领导的案头。区领导迅速做出批示,要求研究落实综合治理措施。与此同时,一份内容翔实、措施务实的《检察建议书》摆上了镇政府领导的案头,并迅速得到回应,当地政府随即开展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综合治理工作。

检察官们则不辞辛劳,下基层给居(村)委负责人宣讲法律,上政务网站开辟法制园地,督促整改情况落到实处。在检察机关的参与下,当地已对全镇幼托机构进行了全面检查,关闭一批、保留一批、整改一批。“到位而不越位,有所为有所不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又为社会管理创新做出一份贡献!”该案荣获2012年上海检察机关服务大局保障民生“十佳案(事)例”。

近年来,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已成为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一条工作主线。如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现执法办案三个效果统一?如何完善社区矫正监督模式,共同构建和谐社区?如何深化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捕诉监防”一体化工作模式?一批具有浦东特色、时代特征的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课题火热“出炉”,一份份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检察建议书飞向四面八方。

成效在点滴的改变中展现。该院发布的《浦东金融犯罪案件白皮书》,通报新型、典型案例,使防范金融犯罪更有预见性、针对性。在爱心企业中设立的未成年人犯罪观护示范点,使一时糊涂走上迷途的未成年人平等享受 “阳光”,自食其力,重筑人生。针对位处城郊结合部的特大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周边治安乱象、青年员工违法犯罪的情况,该院借助区政协、综治办等部门力量开展综合治理,而今,当地环境面貌焕然一新,企业、员工、周边居民各方受益。

课题从执法办案中来,回到社会管理中去;既是保障民生维护和谐的抓手,又是锻炼队伍提升智力的途径。

“观察问题的视角不再局限于法律、不再局限于检察机关,办案之余经常思考一下手头的案子对于促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怎样的意义,这既是履行检察官的社会责任,也是提升自己的职业素养!”一位青年检察官畅谈自己的成长和收获。

挽救失足少年的“浦东模式”

未成年人“走错路”触犯刑法,需要帮一把。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率先推出批捕、起诉、监督、预防一体化工作模式,即检察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时,根据涉案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特点,自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起,全面承担案件的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监督刑罚执行的矫正帮教、犯罪预防的综合治理工作职责。

《刑法》修正案(八)施行后,适用缓刑的未成年人大量增加。据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调查,此前在浦东新区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的未成年人90%来自外省市。这意味着,同样案情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很可能都会获得缓刑,而他们中的大部分人未按照要求回原籍接受缓刑考验和社区矫正,如果在社会上放任自流,不利于教育挽救和社会安定。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迪士尼项目落户浦东后,浦东检察院派出一名副检察长、一名干警服务保障项目建设

针对这种情况,该院在全市率先提出上述全新办案模式。16岁的小姚和小杨,为了“弄点钱花”,抢走路人拎包,结果当场被抓获。办案检察官受理此案后,在审查批捕阶段为两个孩子请了法律援助律师。律师与他们几番交谈后,觉得他们真诚悔过,于是将这种看法告诉办案检察官。办案检察官听取律师意见并审核有关材料后,作出相对不批捕决定,还为孩子找到了“一对一”的帮教社工。

据了解,该院与区司法局签订了有关律师援助的意见,在批捕阶段向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援助律师,请律师在了解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及进行有关社会调查后,对犯罪嫌疑人是否逮捕提出意见。

曾发生过一起25名在校学生持械聚众斗殴案件,办案检察官对其中情节较轻的16名涉罪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借助社会观护体系的帮教力量,同时要求所在学校参与,分别组建帮教考察小组,开展附条件不起诉监督考察工作。在六个月的考察期间,检察官会同学校老师、青保干部、专业社工和家长,共同制定监督考察方案和帮教矫正计划,并监督涉罪未成年人遵守规定、接受矫治。考察期满后,检察机关对16人作出了不起诉决定。

其实,早在2002年该院就开始与社工服务社签署协议,开展社工专业化介入帮教服务;2005年又与浦东新区联洋新社区、青少年事务社工站联手,建立浦东新区首家未成年人帮教考察基地——上海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2009年联合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关于建立浦东新区失足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的实施意见》,建立了以上海中致社区服务社和青保办作为观护总站,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为观护示范点,形成了75个社工站作为观护点,覆盖全区各街镇的观护体系;2012年还与上海界龙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签订协议,建立了涉罪“三无”(在沪无监护人、无工作单位、无固定住所)未成年人特殊观护基地,成为观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同时,该院将观护对象由在本区实施犯罪的未成年人,扩大到在本区犯罪但居住在外区或外地的未成年人和在外区犯罪但居住地在本区的未成年人,将不捕、不诉、附条件不起诉以及可能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人全部纳入观护体系。依托观护示范点彩虹青少年发展中心,组织包括未检干部在内的200多名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成立了彩虹心理志愿者队伍,开设彩虹热线、彩虹博客,开展团体活动、公益劳动、志愿者服务等,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促使他们认同社会主流价值。联手爱心企业为涉罪“三无”未成年人提供食宿条件,并开展适合未成年人的劳动技能培训。

近四年来,该院未检部门对涉案涉罪未成年人进行心理测试627人、法律援助1042人、社会调查1095人、不捕、不诉帮教231人,刑事和解77人、观护帮教涉罪未成年人达574名,93.7%的观护对象免受刑罚处罚并顺利回归社会,至今无一重新犯罪。

“东检”之光

走进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的办公楼大厅,映入眼帘的大型铜雕《正义之光》熠熠生辉。铜雕以中国检察史为背景,以海浪、东方明珠电视塔等浦东地标建筑为特征,蕴涵该院地处中国改革开放前沿阵地的上海黄浦江畔,承载着服务浦东发展的职责和使命。铜雕中闪耀着光芒的检徽,寓意检察机关执法为民的正义之光。

建院20年来,该院全体检察干警奋发作为,先后荣获全国检察机关集体一等功、人民满意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全国先进检察院和全国十佳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还被中共中央、国务院授予全国检察系统唯一一家“上海世博会先进集体”。

1993年建院以来,该院在检察实践中理性概括、提炼出“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崇尚法律、唯正行止”的“东检精神”。2011年年初,该院结合践行 “六观”,提出了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价值观提升,即从注重争取条线考核前列向更有效地服务大局、服务民生;从注重办案的数量、质量、规模向更加注重办案的法律、社会、政治“三个效果”的统一提升。

该院从检察长到普通干警,把创新文化扎根在内心深处。作为2010年世博会主承办地,面对世博工程建设的1.8万户居民的动拆迁工作,检察官们通过大量调查研究,提出了三个重点预防环节、七条预防建议和六项具体预防制度,有力推动了动拆迁工作的顺利进行;针对前所未有的超大规模世博场馆建设,检察官们又以“大局观突出、聚焦点集中”的思考,创新开展“阳光八法”服务世博措施。

无论是之前创新推出的“会计统管统派”、“行政执法告知制度”,还是近几年建立的刑事执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平台,以及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等,创新,已是浦东检察文化内涵中的宝贵财富。

人才是检察事业的根基和动力。该院深入推进岗位练兵、岗位成才活动,通过探索创新“检察业务专门人才评审”、“检察官论坛”、“三优一能”训导队等举措,加速构筑检察人才高地,先后培养了全国检察业务专家两名、全国优秀公诉人两名、全国优秀侦查员一名、全国优秀接待员一名,市级“三优一能”业务人才49名。

同时,该院注重身边先进典型的挖掘,连续开展两届两年一度的“身边人和身边事”评选活动,共评选出身边先进典型人物和事例各29人(件)。上述所有检察业务人才和评选出的身边人、身边事,均在该院文化长廊中图文并茂予以展示,让身边的正能量在所有检察官中及时传播并发扬广大。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迪士尼项目落户浦东后,该院即按照市检察院的安排,派出一名副检察长和一名干警,服务保障项目建设。派驻干警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参与园区建设,通过创“双优”工作、开展警示教育、预测预警风险等工作,探索中外合作预警防控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的新模式。

派驻检察官规范的职业行为受到园区建设工程指挥部中国和外国参建各方的好评。该院检察长陈宝富带队上门听取意见,指挥部有关领导说:“有检察官的参与,我们对2015年7月园区建设完毕,12月开园的信心更加足了。”

如今,以“杰、责、情、创、育”为主题,记录该院20年薪火传承、改革创新的大型院史文化长廊全面建成,全院干警在新一轮“文化育检”沐浴中踏上新的航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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