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此“合群”不合算
2013-05-14陆立华
陆立华
通常在腐败窝案中,会听到“下水”者如此说:“别人给钱大家都收,我为什么不收?不收反而不合群。”
看来腐败窝案的发生,与贪腐“合群”论有着直接的内在联系。
一查一串、一抓一窝的贪腐案,对官员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具有很强的“杀伤力”,极易使群众产生“无官不贪、无吏不腐”的错觉,严重削弱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凝聚力、感召力和向心力。
因此,断不能任腐败窝案多发。
而防范腐败窝案,就当去除与贪腐“合群”的做法。
细究起来,一些官员奉行贪腐“合群”论,大致有三种情况,一者,心里想贪但又觉得于心难安,便用“合群”这一貌似“合理”的谬论当借口、理由,以宽慰自己、麻痹自己,消除负罪感。二者,怕贪腐上司给自己穿“小鞋”,自认为如不与其“合群”,就有可能被视为“另类”而打入“另册”,遭到“逆淘汰”,影响仕途和前程。三者,上司、同僚贪并没出什么事,心想自己贪点也不会倒霉,不贪白不贪,于是就打着“合群”的旗号,你贪我也贪。
撇开第一者不论,仅就后两者来看,纯属荒唐。与贪腐上司和同僚沆瀣一气,“合群”“合污”,大家利益均沾,你可能会因有“大个子”撑着、“保护伞”罩着而带“病”升迁,甚至囊中鼓鼓,但别忘了先哲的告诫:“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合群”贪腐,到头来别说仕途升迁、大发横财了,恐最终难逃落入法网之结局,怕只能在铁窗中苟且偷生了。因为一旦窝案中的“兄弟”出了事,便会牵连出你、供出你。尤其当下,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的力度在不断加大,查访监督手段在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渠道在不断拓展,网络反腐力量在不断发挥,贪腐的“安全系数”可谓越来越低,越来越容易被捉住“马脚”,一点蛛丝马迹都可能让“火眼金睛”纪检部门或群众揪住不放,然后顺藤摸瓜,让你无处藏身。所以说,因害怕什么“逆淘汰”,或抱着侥幸心理“合群”贪腐,简直愚蠢之极。
再者而言,所谓的“不贪白不贪,你贪我也贪”的“合群”贪腐,看似没吃亏,其实到了亏大发了。有个平素很会与贪腐“合群”的官员在忏悔书中算了“七笔账”:政治账——自毁前程;经济账——倾家荡产;名誉账——身败名裂;家庭账——妻离子散;亲情账——众叛亲离;自由账——身陷囹圄;健康账——身心憔悴。“算”到这里,他捶胸顿足、涕泪俱下、痛不欲生:“与贪腐‘合群太‘不合算了!”
官员大都系社会精英,头脑皆很灵,按说很容易就会算清这笔账,可为什么还是有官员直到锒铛入狱、身陷囹圄时才幡然醒悟、明白这笔账,根本在于理想信念溃败,宗旨意识坍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生嬗变,禁不住物欲的诱惑,从而变得利令智昏,糊涂起来。
与贪腐“合群”,也许一时能获取“井”外之“水”,但这只是过手之财,不能长久,且有入囚之险。与贪腐“不合群”,清廉自守,虽不能暴富,但能获取源源不断的“井底之泉”,还能名誉不毁、前程不弃。这正是,“合群”于贪腐“不合算”,“不合群”于贪腐“很合算”。
而官员该怎么算,似乎这并不难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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