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原唐慧案
2013-05-14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27期
2013年7月15日,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访妈妈”唐慧诉永州市劳教委行政赔偿案二审作出判决:撤销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由永州市劳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2641.15元,但不必再进行书面赔礼道歉,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从为女儿申张正义而始,以颠覆一项备受诟病的制度而终,唐慧自己也没有想过,她的复仇之路会走向这样的结局。当人们将此视为“上访妈妈”唐慧的胜利,同时亦是司法正义的一个胜利时,我们重新梳理唐慧六年间的上访历程,发现这其中充满了偶然性,既缘于唐慧个人的性格,也因为公检法机关错失了一次次纠正失误的机会。最终,这名小学三年级便辍学的农村妇女,被推向了改变历史的关键一环。
唐慧是不幸之中的幸运者,她的胜利不可复制。《人民日报》在今年4月曾在其官方微博上写道:“中国梦的感召力,不仅在于国家的强大,更在于个体的幸福与尊严。唐妈妈的泪水,不该成为中国梦的痛点。”
诚哉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