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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密者的历史角色

2013-05-14安然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24期
关键词:曼宁阿桑奇斯诺

安然

爱德华·斯诺登唯一的公众形象就是那张青涩、白净、文气、略带倦意和无辜的面孔。迄今为止,他永远以这个形象出现在媒体上。无论是把他奉为英雄还是斥为叛徒的人,高高举起的,也都是同一张图画。对此,人们似乎别无选择。这位刚满30岁、带有些许神经质气质的美国男人,正滞留在莫斯科谢列梅杰沃国际机场的中转区,对于自己的下一站,他同样没有选择。

现在,与斯诺登最惺惺相惜的人,莫过于朱利安·阿桑奇了。与斯诺登的单调乏味不同,阿桑奇虽然不过四十多岁,但满头银发,这位具有侠客风范的澳大利亚人强硬、多变、神秘、老辣,不时地以各种形象在世界上不同的地方“闪现”。作为“维基解密”的创始人,阿桑奇和他的组织义不容辞地和斯诺登“接头”——由于公布美国政府的机密文件,他们都是美国政府最想捉拿的人。

2010年,阿桑奇公布了39万余份美国有关伊拉克战争的秘密军事文件,成为历史上最大的一宗泄密事件。目前,在厄瓜多尔驻伦敦大使馆接受政治庇护的阿桑奇,不断通过各种“遥控”方式协助斯诺登施行下一步的计划。尽管阿桑奇自己也知道,如果他被引渡到美国,有可能因多项罪名而被判处死刑。

是英雄还是叛徒?

迄今为止,美国媒体给斯诺登贴上的最为中性的标签就是“泄密者”(leaker)。而那些称之为“吹哨者”(whistleblower)的人,已经基本上表达了对他的认同。剩下的人更为泾渭分明,要么认为他是“英雄”,要么认定他为“变节者”。

就在斯诺登离开香港以后,纽约地铁一份免费报纸在头版并列排放了一只狗的照片和斯诺登的照片,两则新闻的标题分别是“找到了”和“丢掉了”,以此来表达对他的憎恶。而《时代》周刊在线调查的结果显示,有54%的人相信斯诺登对政府秘密项目的揭露是“做了一件好事”。在18岁到34岁的年轻人中,这个比例更是高达70%。该刊分析认为,斯诺登代表的,是年轻一代技术极客对信息透明和个人隐私作为自由社会的基础的乌托邦式的信仰。

有人认为,奥巴马政府是有史以来对泄密者打压最为严厉的一届政府。在奥巴马上台以前,美国联邦政府援用1917年通过的《反间谍法案》,仅仅起诉过三名向媒体披露秘密情报的人。其中,仅有当时的美国海军情报分析员萨缪尔·洛林·莫里森最终被判有罪,原因是他向《简氏防务周刊》泄露了有关前苏联战舰的秘密材料,目的只是藉此获得一份好工作。

另一名被美国政府起诉的泄密者丹尼尔·埃尔斯伯格,最终则真正成为了英雄式的人物。这位先后在哈佛大学和英国剑桥大学毕业,曾经服务于赫赫有名的智库兰德公司的美国精英,在弃学从戎参加越南战争以后,逐渐发现美国政府在不断为战争编造谎言,愚弄人民,还大量掩盖美军在越南的暴行。

出于良知,埃尔斯伯格在掌握了五角大楼有关越战的秘密文件后,首先找到一些民选的参议员,希望他们能够公开这些会令美国在越战中的行为受到质疑的文件。在发现这一招行不通以后,埃尔斯伯格于1971年将他所掌握的所有有关越战的机密透露给了《纽约时报》,该报随即向全美国及全世界公布了越战的有关真相。此后,虽然《纽约时报》在应对联邦政府的起诉中获胜,并成为美国媒体言论自由的经典判例,但是媒体的胜诉和泄密者是否受法律的追究并不是一回事。埃尔斯伯格本人随后就被检察官以14项重罪起诉。

在知道自己触犯了相关法律,并前往警察局自首时,埃尔斯伯格发表声明说:“作为一位美国公民,作为一位有责任心的公民,我不能再协助政府向美国公众封锁这些信息。我清楚我置于危险之中,我准备面对这个决定带来的全部后果。”

但此案的戏剧性在于,由于当时的尼克松政府采取偷盗、窃听等一系列非法收集被告资料的行为,表现出有陷害被告的强烈动机和倾向,法官最终以此为由撤销了对埃尔斯伯格的一切起诉。最后,埃尔斯伯格回家了。

对泄密者埃尔斯伯格案审判的经过显示了美国宪法的一个基本精神:法律必须以最大的可能保护公民不成为政府滥权和陷害的牺牲品。因为,和平民相比,政府太强大了。

《金融时报》在最近的一篇社论中指出,把斯诺登比作埃尔斯伯格是极不恰当的,因为斯诺登并没有尝试过任何合法途径的举报。在他泄露美国国家安全局的秘密材料之前,就已经逃到了香港,随后又进入俄罗斯并寻求庇护,他的下一站还可能是古巴。而埃尔斯伯格是主动向美国当局自首并接受起诉的,从而能够在自己的国土上捍卫自己的“公民不服从”权利。

现年82岁的埃尔斯伯格倒是很大方地同意拿斯诺登和自己做类比。他在自己的博客上说:美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一个泄密事件能比斯诺登对美国国家安全局文件的泄露更重要——包括我在40年前所做的事情也不能与之相比。斯诺登的行动为我们反抗政府违宪,即“执政者的政变”,提供了一种可能性。

国家安全和公民自由间的权衡

自奥巴马上台以来,美国政府司法部已经有6次对泄露信息者进行起诉,这个数字是此前各届政府总和的两倍。其中,布拉德利·曼宁案是近期最多被拿来和斯诺登做比较的。

就在斯诺登对“棱镜计划”泄密的第一时间,支持他的美国人就在纽约时代广场打出斯诺登的画像并称之为“泄密英雄”,有人则举着写有“我爱曼宁+斯诺登”的牌子,自动将二者结成一个“组合”。

生于俄克拉何马州的曼宁是美国陆军上等兵,他于2010年因涉嫌将美国政府的机密文件泄露给维基解密网站而遭到奥巴马政府的逮捕并起诉。检方针曼宁起诉的罪名包括泄密与最高可判处死刑的通敌罪,虽然检方宣称并无意求处其死刑。

然而,纽约大学法学院“自由与国家安全项目”共同主任法伊扎·帕特尔说,“这两位年轻人显然都是理想主义者,除此之外,我看不出二者有太多的相似之处。”

在他看来,斯诺登只是美国国家安全局低级承包商的一名雇员,他受自己良心的驱使而披露美国政府的监控项目,他谨慎地选择披露与公众利益有关的文件,并声称保证自己行为的合法性。

曼宁在服务于派驻伊拉克的美国陆军第10山地师期间,由于负责情报分析工作而拥有存取政府数据库的权限,便利用职务之便不加选择地将70余万份机密资料转交给维基解密。他所泄密的较知名档案包括:2007年7月12日的巴格达空袭视频资料,2009年阿富汗的格拉奈大屠杀录像,25万份的美国外交电报,以及被称为伊拉克战争日志与阿富汗战争日志的50万笔陆军报告文件。

就在6月初开始的新一轮审判中,曼宁已经表示对间谍罪、计算机诈骗罪、私藏机密军事文件罪等10项罪名认罪,但仍然否认通敌罪等另外12项罪名。无论与埃尔斯伯格还是与斯诺登都不同的是,曼宁拥有军人身份,对其审判由军事法庭进行。就在对曼宁的审判目前正在进行的同时,支持曼宁的2000多人则举行游行示威活动,支持者把曼宁称为“重新定义反恐战争的人”。游行队伍中还包括当年向《纽约时报》泄露五角大楼越战秘密文件的丹尼尔·埃尔斯伯格。

实际上,除了曼宁案以外,被奥巴马政府针对间谍罪进行审判的还有涉嫌泄露国家安全局窃听计划资料的国安局前任要员托马斯·德雷克。向《纽约时报》记者提供机密行动资料的中情局前职员杰弗瑞·斯特林的案件则仍在调查中。

对此,《华盛顿邮报》记者蒂莫西·李认为,由于越来越多的信息可通过电子邮件、信用卡交易记录等文件被获取,这令政府抓获泄密者并为其定罪变得更加容易。而与现在的情况不同,当年在“水门事件”中扮演“深喉”角色的美国联邦调查局(FBI)前副局长马克·费尔特,直到2005年才公开承认自己是向《华盛顿邮报》爆料的神秘线人。

纽约大学法学院“自由与国家安全项目”共同主任法伊扎·帕特尔认为,虽然斯诺登与曼宁的案情有很大的不同,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可以逃脱法律的惩罚。将来如何对斯诺登治罪,也是对美国政府的一个考验。美国民众将从中看到,在这场引发争议的斯诺登事件中,美国政府将如何在国家安全和公民自由之间进行权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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