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为何迷信保质期
2013-05-14路易莎·卡斯顿
你知道“最迟销售”日期吗?它也叫“保质期”,甚至有人更委婉地称之为“享用日期”。无论是哪种叫法,其实它们基本上属于商业营销中的一种措词,而与食物本身新鲜与安全与否甚至没有太多关系。
最近,哈佛大学食品与政策法研究所编制的美国各州简报显示,虽然保质期并非是政府要求或规定的,但是它已经融入到美国的食物与消费文化中,没有标注日期的食品是绝不可能在超市里销售的,而且食品一旦过期,是马上会下架销毁。随之而来的后果是,美国人开始忘记如何去明智地购买食物、有效地烹饪,也不会用鼻子的嗅觉去辨别食物是否变质。
美国食品包装上的日期分四种,首先,食品外包装箱上都必须标明“销售截止日期”,这个日期主要是针对超市销售者来说的,即商场只能在这个日期之前销售这些食品;第二种称为“最佳口味期”,主要指的是食品味道或者质量的最佳时;第三种是“食用期”,也就是食物的最后食用日期;最后,食物还要标明“封箱包装日期”,以便出现问题进行追究。
如今,餐桌上的食物浪费程度已经大到惊人,尤其是在食物安全难以保障的背景之下。在全球范围内,我们浪费掉将近40%的种植物与加工食物。人类加工、运输以及其他因素造成的延迟,使得很多食物在达到消费者手中之前就已经变质。而根据美国自然资源保护委员会的数据,全世界捕获的鱼类有20%甚至在船只抵岸之前就因不符合质量标准而被扔掉了。
新闻记者乔纳森·布鲁姆著有《美国荒野》一书。他最近在一个公开论坛上说,大约有25%的食物浪费发生在家庭里。每年,美国平均一个四口之家扔掉的食物价值估计有2000美元,而全美浪费的食物价值则高达约1000亿美元。
就“食用期”来说,是由生产厂家、包装商和销售商共同决定的,虽然根据产品原料、运输和储存条件来决定,但如果定这个日期,也与营销环节相关。
美国大型食品连锁超市Stop & Shop的前总裁约瑟·阿尔瓦雷斯指出,美国生产出的热卡总量超出了人们需求的一倍,因而导致一种“由富余而致廉价的文化”,这反而鼓励了食物的浪费。当他还在Stop & Shop任职的时候,公司决定将产品的保质期制定得比竞争对手的产品提前两天。他们认为,这样一来消费者就会认为他们买到的食物更新鲜。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来购物的人根据保质期的标注,做出的判断是这些食物马上就要过期了,反而不愿选择这些食品。
由此可见,食品的保质期只是那些商场经理用来管理商品的方式之一,如今,这种日期已经变成了一种营销工具,并产生了连锁的负面反应。道格·劳奇是乔氏超市的一位前任CEO,他将浪费的原因归咎于美国是个“喜欢打官司的社会”。“事实是,食品店是相当守旧的,食物在货架上摆放较短的时间,只是为了在出现食品安全的争议时对店主们有利,而非消费者。”但这产生了反作用。当消费者看到货架上的食物快过期了,他们会认为这家店是在打算卖给他们不新鲜的食物。因此,这些实际上尚未变质的食物,最终都落了个被运到垃圾场的命运。目前,劳奇正想以设立直销店的办法,来解决这种食物浪费。
实际上,设立食物的保质期对提高食品安全或改善公众健康并无太多益处。世界上由食品传染的疾病几乎都不是由长期存放的食品引起的。例如,常见的污染菌李斯特菌、沙门氏菌等并非是因为食物在冰箱里存放过久而产生的。
在我的小时候,我的母亲总是相信任何食物都是可以食用的,在饮食上并没有太多的顾忌。然而,尽管从小接受的是这样的教育,但长大以后我却认为,如果孩子们喝了过期两天的牛奶就会生病。如今,我正在反思自己对标签的这种迷信,避免成为一名保质期的“瘾君子”。
现在,我知道如果食用了过期的蛋黄酱,天不会塌下来,我们也不会因此而生一场大病。当然,如果它闻起来或者尝起来味道很怪,则是另当别论了。但这不正是我们的嗅觉和味蕾所应当起到的作用吗?标签上的保质期也许并不是唯一值得依赖的。
因此,请无视那些“最迟销售日期”吧!尝一口牛奶,用不太新鲜的蔬菜炖汤,用自己的鼻子和眼睛来辨别食物的好坏。让我们重新用常识和自己的感官来正确对待食品的质量。如果我们能减少自家的浪费,也许我们能扭转只迷信保质期的负面效应,最终,这样的习惯能大量减少食物的浪费,而照样保证我们的健康。
(译/王琛)
路易莎·卡斯顿
(作者系美国有关食品、健康与商业的专栏作家,也是公益组织“我们来谈谈食物”的创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