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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埋在地下的“国家秘密”

2013-05-14蔡如鹏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8期
关键词:环保部新闻周刊秘密

蔡如鹏

“水和空气对土壤说,我们都招了,你还装什么蒜?”在一家活跃的社交网站上,有网友这样留言,调侃环保部近日拒绝公开土壤污染信息的做法。

此前,北京律师董正伟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的调查方法和数据,以及污染成因和防治措施,却遭到后者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

对于环保部的答复,董正伟深感遗憾。他对《中国新闻周刊》说:“土壤污染事关公共利益,涉及每个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居住环境安全。土壤污染和大气污染、水污染都是密切相关的,它会造成粮食生产不安全、居住环境不安全,每一个人的生存健康都受到危害,说是国家秘密是不成立的。”

然而,土壤污染信息公开可能并非易事。一位参与环保部土壤调查工作的土壤专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与大气污染、水污染不同,土壤污染的情况更加复杂,“不公布自然有不公布的道理”。这位要求匿名的专家还透露,在这件事上,“甚至环保部都说了不算”。

“叫板”环保部

随着这些年经济的高速发展,中国环境问题越来越严重。今年的前两个月,北京乃至整个华北区域几乎都被笼罩在雾霾之中,一些民众更是担忧大气污染可能影响土壤环境,乃至整个生态系统。

一直热衷公益诉讼的律师董正伟,很早就想涉足环保领域,“做点有影响的事”。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不久前,北京一家媒体打算报道日益恶化的土壤污染问题,但苦于没有合适的新闻事件做由头,于是找到他,希望他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土壤污染信息,作为他们报道的缘由。

信息公开是一个倒逼机制,只有通过公布这些信息,才能迫使政府和企业更注重环保

这与董正伟的想法一拍即合。

在业界,董正伟一直以敢于向垄断行业、公司“开战”闻名。在过去七八年里,石油、电力、煤炭、铁路、电信、民航、银行、公交、邮政以及微软都曾是他“叫板”的对象,且每次均无一例外地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

但这次让董正伟和那家媒体意外的是,董正伟1月30日向环保部申请公开土壤污染数据一事经报道后,并没有引起太多的关注。反而是一个月后,环保部在答复董正伟的信函中,将土壤污染数据说成是“国家机密”的做法,经另一家媒体披露后,引发了舆论的严厉批评。

“是涉及秘密不便公开,还是担心引起不满不敢公开?”《人民日报》在微博上评论:“非典疫情初期和PM2.5引发关注时,都曾是不能言说的秘密,说开了天也没塌。遮掩只会让人猜测:我们被骗了。”

中国对土壤污染状况的调查始于2006年7月。当时,由原国家环保总局与国土资源部联手,启动了这项耗资10亿元的调查行动。双方都曾公开表示会对外发布调查报告。

这项调查已于2010年结束,但时至今日仍没有下文。

2012年6月5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环保部副部长吴晓青再次提及这项调查,并表示将适时公布调查结果。

董正伟认为,环保部给他的答复显然与此前在环保部新闻发布会上的表述自相矛盾。他推测不公开的原因不是因为涉及什么国家秘密,而是“污染太严重不敢公开”。

这位从业18年的律师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并重点公开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土壤污染调查数据,无疑属于环保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董正伟强调。

目前,董正伟已经向环保部寄出行政复议书,要求确认该部关于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属国家秘密且不公开的答复内容违法,并要求该部公开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

他表示,如果行政复议结果不理想,不排除通过行政诉讼手段要求环保部公开相关数据。

无法流动的信息

土壤污染被称作“看不见的污染”,所有污染(包括水污染、大气污染)的90%最终都会回归土壤,造成土壤污染。

中国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表示,相比大气、水、垃圾等的污染,土壤污染更具隐蔽性,公众仅凭其感观很难对土壤污染作出基本判断。

他认为,从这个角度讲,环保部应该更加重视土壤污染信息的公开。不过,这位环保人士也表示,土壤污染数据确实具有敏感性,污染数据一旦全面公开,可能会引出一些社会问题。

“因为我们国家从来没有公开过土壤污染的信息。比如,房子建在污染的土地上,一些被污染的土地可能仍在种植农作物等等。这样的信息一旦公开,很有可能会引起大范围或大数量人群的恐慌。”马军说。

环保部在给董正伟的答复中称:经查,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数据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我部不予公开。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曾致电环保部,但该部拒绝就此作进一步说明。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周汉华对《中国新闻周刊》解释说,如果这些调查数据确实在国家定密范围之内,环保部这样做无可厚非,它有责任保守国家的秘密。

这位法学家还介绍说,依据《保密法》,我国定密范围涉及100多个领域,但这些领域也是保密的。“因此,我们现在无从知晓,土壤污染信息是否也在定密范围之内。”他说,“要核实这一信息,你只能向国家保密机关提出申请。”

董正伟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环保部在答复中,并未提供国家保密机关对全国土壤污染调查数据信息认定为国家秘密的批准文号或公开相关批准文件。

周汉华说,现实中,确实存在《保密法》容易被行政机关滥用,随意界定国家秘密的现象,“一些单位甚至单位内部的科室都有定密权力”。

据周汉华介绍,目前政府仍是最大的信息所有者和控制者,80%的有用信息由它所掌握,但这些信息大多处于不对外公开状态,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他说:“信息如同银行货币,只有加速其流动,才能创造巨大的效益。”

保密与公开

马军分析,环保部不公开土壤污染信息,可能也有其掌握的数据不是非常完整和准确的原因。

前述不具名土壤专家认为,不公布的原因还是因为数据的敏感性,“土壤的问题不仅是土壤,还涉及中国出口的农产品安全问题,在没有切实的处理办法之前,怎么公布?”

这位专家还证实,参加调查的专家都“签署了保密协议”,并以此拒绝了记者探询调查结果的要求。

“但是,这些都不能成为环保部不公开土壤污染信息的理由。”马军认为,对于土壤污染状况公众有知情权,土壤污染治理也需要公众参与。

尽管公开调查结果可能引发民众恐慌和经济损失,但马军认为,政府不该回避,而是应就敏感数据及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资料作出充分解释,同时告诉人们如何应对和治理。环保部不能简单以“国家秘密”为由来剥夺公众的知情权。

这些年,马军和他的团队一直深受环保数据不公开的困扰。从2006年起,他们开始试图绘制完整的中国水污染地图,绘制所需的数据主要来自中国环境统计公报、各地区环境状况公报和环境质量公报等官方渠道。

遗憾的是,在这张环境地图上,至今仍有100多个城市是一片空白,因为官方环保部门没有向公众提供任何有价值的水污染信息。这其中既有经济欠发达地区,也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监测的吉林、阳泉、四平等工业污染较严重的省市。

“信息公开是一个倒逼机制,只有通过公布这些信息,才能迫使政府和企业更注重环保。”马军说,虽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已经实施多年,但有些部门仍习惯性地拿《保密法》当挡箭牌。

周汉华曾多次参与《保密法》的修订工作,他的另一个身份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专家建议稿》起草课题组的负责人。

在他看来,保密与公开并不矛盾,恰如一个硬币的两面。“只有保守的秘密越少,公开的信息才能越多。”但现实中,常常却是“双输”的结果:该保密的无密可言,该公开的守口如瓶。

周汉华认为,这主要与定密范围过大,密级过高有关。“很多官员都习惯性地认为,多定密,就可以少担责任。”

但他强调,政府公开制度一旦开启,就是一扇永远也不可能再合上的闸门。一些最初看似属于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后却发现并不神秘。最好的例子就是PM2.5数据。当初,各地环保部门监测的PM2.5数据大都由“内部掌握”,公民就此提出公开申请,得到的答复也是属于“国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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