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德基应该道歉!
2013-05-14刘可
刘可
继肯德基被卷入“六和门”后,26日,麦当劳也改口承认,山东六和是其二级供应商,并称已从12月18日开始停用向六和集团采购的鸡肉产品。有意思的是,也是在12月18日,麦当劳还在官方微博发表声明称,“麦当劳所使用的每批次鸡肉原料都经第三方独立实验室检测且确认合格,我们的鸡肉产品遵守严格的食品品质标准且符合政府相关标准。”
从11月23日的“药物喂养”,到12月18日的“抗生素催化”,各种“速成”让人们谈“鸡”色变,再次引发了公众对食品安全的群体性担忧。
这期间肯德基向公众和媒体先后发布了六份声明,却没有提及哪怕一句道歉;麦当劳拖到前日才堪堪承认自己也是“速成”供应对象的一分子,却也没有一句道歉。
一直以来,“洋快餐们”都以“健康安全时尚”的形象出现在公众面前,但近年来却问题不断。比如今年8月底长沙市卫生局在抽检的肯德基香辣鸡腿堡中,发现大肠菌群含量远高于国家规定的糕点类食品标准;比如此前公布出麦当劳所售炸薯条中不利于身体健康的反式脂肪酸含量增多等问题。然而肯德基辩解且坚持认为,汉堡不是面包,不能以面包糕点的标准来衡量,大肠菌超标是因为检测汉堡的标准不对;麦当劳则干脆承认检测结果中反式脂肪酸含量明显增多是因为采用了改进过的测试方法,而且还公开声明这一方法使检测结果更加精确。
还是没有道歉。
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麦当劳曾在2010年6月4日因检查出金属镉超标,对使用者特别是儿童有潜在危害,所以连夜召回大约一千二百万个印有“怪物史莱克4”图案的玻璃杯并向公众致歉。
只可惜,这件事发生在美国。
为什么同样是食品安全问题,在中国的“洋快餐们”就是不道歉?
笔者认为,和其他食(药)品安全问题一样,首先是出了问题“以罚代管”。根据国家质检总局2007年颁布的《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要求,肯德基在发现原料抗生素超标问题后,本应当确认相关鸡肉为不安全食品,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并主动启动召回措施,否则就要接受处罚。面对守法还是违法的选择题,肯德基的决策依据是对比了“守法”和“违法”的成本哪个高——依法召回抗生素超标的鸡肉食品,等于承认了食品存在明显的安全问题,除了要承受巨额的经济损失,还将面临品牌贬值和销售受冲击的潜在隐患;而根据食品召回管理规定,肯德基如果违反召回制度,不过是最多缴付不到三万元的罚款。如此“低廉”的“违法成本”和如此低标准的处罚力度,百胜集团自然要“考虑国情”。
然后是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严重缺失,事情发生之后,相关部门的管理决策依然没有新闻“跑得快”,农业部也尚未及时严查整个畜产品行业,更没有扩大检测范围,事前监测、事后管控都不到位,并未给行业管理带来明显成效。
道歉,意味着自己错了,并要担负起责任。而在中国,“不负责”比“负责”的各方面“成本”都要低。在市场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企业自身的社会责任感便被冲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