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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不了“柠檬水女孩”?

2013-05-14乔志峰

杂文选刊 2013年10期
关键词:柠檬水打人城管

乔志峰

为锻炼九岁女儿的交际能力,北京的田先生趁暑假带着女儿练摊卖灯具,期间遭约十名身穿制服的执法人员围殴。视频中,女儿大声哭喊“不要打我爸爸,求你了,对不起,救命”。

相信很多人谈论这个新闻的时候,不会说“城管打人了”,而是会说“城管又打人了”。这些年来,类似的丑闻已经让大多数国人生出了“审丑”疲劳,有人甚至已经对此麻木。而这个新闻之所以引起我的关注,是因为那位九岁的小女孩。当她睁大单纯的眼睛憧憬着美好的世界时,现实却展现了它残酷而丑陋的一面。新闻中有两个细节描写让我嗟叹再三,其一,在父亲惨遭围殴的时候,女孩大声哭喊“不要打我爸爸,求你了,对不起,救命”;其二,女孩事后勇敢地表示:“我一定要回去告诉我的同学今天发生的一切。”前者令人心酸,后者令人羞愧——当然,这是对尚存羞耻之心的那部分国人而言。

这让我想起几年前美国发生的一件事情:2010年,美国七岁女孩无照摆摊被逐,网民声援迫使官员道歉。这位七岁的俄勒冈州女孩在一个地方集市上卖柠檬水,但因为没有卫生执照,被地方卫生管理员驱逐。这名女孩的遭遇引发媒体和网民关注,很多人指责当地管理机构无权将小女孩赶走,称其扼杀了小女孩的创业热情。在舆论压力下,当地地方官亲自向这名女孩的母亲道歉。一位七岁的“柠檬水女孩”,引发了一场声势浩大的网络事件,最终连政府官员也不得不出面道歉。当时我在感慨之余写了一篇题为《中国为何出不了“柠檬水女孩”》的小文,认为在中国很难出现“柠檬水女孩”,并列出了一些理由:

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中国的孩子都忙着上奥数、学英语、玩航模呢,哪有工夫去干摆地摊这种既不体面又辛苦的事儿呢。即使孩子愿意去,家长还不乐意呢。即使真的有哪个小女孩出于好奇到街上摆摊,恰恰她“不识时务”的家长也不负责任地默许了,估计她也干不长——还有城管叔叔把关呢。城管执法最讲公平公正,他们可不管你是七老八十的老人家还是七八岁的小屁孩,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你听话倒还罢了,不听话先踢摊子后打人……

当时这样说,还有一份调侃和反讽的意识在,没想到竟然不幸言中。我是该为自己对“国情”和“特色”的深刻理解而骄傲一下,还是为“现实比想象更惊悚”而悲哀、愤怒?专家认为,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的过程中,并没有意识和顾及到九岁女孩在现场,粗暴的执法会给孩子带来非常不利的影响。实际上,受到粗暴执法伤害的,肯定不止这位女孩,还有其他孩子,还有我们生存的社会的文明和公平正义。在美国“柠檬水女孩”事件中,当地的最高地方官杰夫·科根一方面向女孩及其母亲道歉,一方面也明确表明了自己的态度:卫生检查官员是在“照章办事”,但他们同时也要有“专业的判断力”,应该给小女孩一个例外,“我不认为一个七岁小女孩的柠檬水摊子是我们郡面临的最严重的健康威胁。”据悉,科根后来还要求地方卫生检查员在执行卫生法规时“倍加谨慎”,因为这部法律是为了促进商业,而非相反。据悉,“柠檬水女孩”此后学会了慈善——加州一支棒球队当即邀请母女俩前往球队比赛的现场卖柠檬水,球队希望收入所得的一半捐给他们参与的自闭症儿童基金会,另一半留给朱丽。她妈妈则表示,朱丽将把她的那一半捐赠给曾帮助过自己的儿童福利医院。中国的这位摆摊女孩从自己的遭遇中学到了什么?她的未来会是怎样?中国真的出不了“柠檬水女孩”吗?我们所有的人都来扪心自问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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