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官场的“大老虎”
2013-05-14许石林
许石林
今天人们说起清代的贪污,就一个人和一句话——“一个人”是大贪官和珅,这就不必多说了;“一句话”是指“十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就这两样儿,把清代一下子说成了贪污的朝代。
其实,清代对于治理贪污,下手是很狠的——顺治朝法令:官员贪污十两银子者,判流放宁古塔之刑。今天说香港某议员接受某餐厅的打折,被判刑多少年,跟顺治朝比起来,轻多了。想象一下:像今天一贪就是、数千万、数亿,别墅房子数百套,大批财产不能说明正常来路的贪官,要是在顺治朝,会受什么刑?那还不得凌迟?
康熙朝,遇到国家大喜事如帝后生日等,会赦免罪犯,但诏令赃官遇赦免罪者,不许复职。贪污严重者,遇赦不赦,即别的罪犯都可以获得赦免,贪官不赦。
明朝朱元璋惩治贪官的法律更是残酷,凌迟、剥皮填草后还要鞭打。虽然明清在最初的时候,对贪官以严刑峻法惩戒,但后来却还是毁在贪污上。为什么就不能一贯坚持?有的人说是当时的官俸太少,不足以让官员活得好,所以贪污是难免的。此话貌似有点道理,但是,谁说当官就一定要比老百姓活得好,活得富裕?谁说当官就一定要发财?当官掌握国家财富均输,要发财很容易。董仲舒说:“就大者,不取小。”什么是大?大就是头上顶着国家的名器,让人尊敬,这就是大。财富是小,所以说,当官发财不算厉害,厉害的是当官还不发财。
但是,人常常被自己的人性之恶所左右,骤然得财,不骄妄都不由他。南朝梁武帝时有个太守叫鱼弘,非常贪,每到一个地方,就让自己家的亲戚朋友,替自己到处搜刮民财,常常巧立名目以骗取国家的投资,又苛扣压榨百姓的口粮。但是,他却因为经常修路搭桥,被认为有能力、有政绩,所以在一个地方当太守,几年后又到另外一个地方当太守。岂不知他修路搭桥的动力,不是为朝廷和百姓,而是利用项目给自己洗钱。后来别的太守也知道了这个窍门,与其清廉而没有政绩,不如既有政绩又能贪污。
鱼弘贪的钱太多了,当然,那些跟着他、配合他贪污的地方财主也跟着贪了不少钱。有一个卖鸡蛋的蠢婆娘,丑得要死,但是,鱼大人很喜欢她。为什么?因为鸡蛋婆巴结上鱼大人,给他提供了一帮歌妓以供其淫乐,所以鱼大人给了鸡蛋婆很多生意做。这个鸡蛋婆,一直跟着他,他到哪里当官,鸡蛋婆都跟着他到哪里发财。您猜猜鸡蛋婆帮鱼弘张罗着娶了多少个小老婆?一百多个。
鱼弘有个外号“四尽”,就是扫除搜刮殆尽。但是他用钱将上上下下都买通了关系,所以显得很安全,“鱼四尽”洋洋得意地搂着那一百多个妻妾说:“我为郡,所谓四尽:水中鱼鳖尽,山中麞鹿尽,田中米谷尽,村里民庶尽。丈夫生世,如轻尘栖弱草,白驹之过隙。人生欢乐富贵几何时!”
贪污是难免的,犹如人的衣服脏是不免的。衣服要常洗涤以保持洁净,官场要常肃反以保持清廉。衣服实在洗得不能穿了、破烂不堪,这是衣服的宿命,这旧衣服就该换新的了,你若坚持恋旧不换,露肉透风不美观,别人也会强行替你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