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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的荣光

2013-05-14河马阿姨

花火A 2013年7期
关键词:林森阁楼工作

河马阿姨

按时交房租,讲究卫生,没有不良嗜好,在门禁前回家,便是作为一个房客最大的荣光。

其余的,你无需多讲。

01.方便面先生

林森搬进我家那一年,我爸正醉心股市,一不小心被套牢,连我妈的买菜钱都输个精光。一夜间家中经济危机,缩减各项开支,他节流之余不忘开源,将我从阁楼的小单间驱赶至架了张小床的书房,随即在门口贴了招租启事。

说到这个小阁楼,我在那儿住了将近十年,感情颇深,墙上被我贴满了HELLO KITTY的贴纸,窗帘也是我亲手挑选的粉红色,窗台上还有我从小花圃偷来的蝴蝶兰。所以,我挺不甘愿,可遗憾一家之主我行我素,不听我谏言,无论我多么不甘愿和怨念,原本属于我的小空间仍面临物转星移的危机。

招租启事一贴便是半个月,房租不高也不低,始终无人问津,我沾沾自喜想着再过几天便去撕了那张招租启事,妄想重回旧居。

林森便是在我准备出去撕下招租启事出现的,他比我抢先一步,撕下那张A4纸,越过我,按下门铃。

他背着一个巨大的塞得鼓囊囊的包裹,我甚至怀疑他将一年四季的衣服与铺盖都卷入其中。我跟在他身后,看着他登堂入室与我爸谈判,三十分钟后便租下我的小阁楼,签合约。他甚至不用收拾行李,参观完房间之后直接将背包里的东西倒出来——笔记本电脑和手绘板、几件衣服、香皂毛巾和牙刷,然后一头栽倒在我精心布置的房间里。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他,心中充满了愤恨。

我对这个房客万分不满,除去他霸占了原本属于我的地盘外,更因为他粗犷的外形。留着小胡子的林森总给我一副杀人犯越狱的错觉,我甚至偷偷问过我爸:“他是不是犯了事,躲到我们这里来?你快把这个猥琐的老男人赶走!”

我爸给了我一个栗暴,说他才只有二十岁。

我不信,在夜黑风高潜入我爸房间偷出了林森的身份证复印件。

那一年,我十五岁,上初三,林森的身份证年龄只比我大四岁零三个月。

虽我对他百般不满,想挑刺儿将他赶出去却有一定难度:他很宅,很少出门,连下楼都少,每天关着门躲在阴暗的小阁楼里,不知在捣鼓什么。

夏天的阁楼像个闷热的蒸笼,他像个小姑娘,将自己关在闺房里,除了上厕所几乎不踏出房门。我坐在楼下做数学题,支起耳朵聆听阁楼里的动静,可除了蝉鸣,再听不到其他。他甚至不用出门觅食,每个周六傍晚趁着超市打折出门大采购,每次我妈上楼收垃圾,都提着大袋的速食面速食米饭速食罐头的包装。

有时候一整个月,我们未必都能碰上一面,当我妈在饭桌上提起他时,我回想了许久,才想起他长什么样子。

我偷偷给他起了个名,叫方便面先生。

02. 你不知道现在有种工作叫开网店吗

也就是那场方便面引起的血光之灾,才让我与林森熟悉起来。

那是一个周日的午后,我爸妈都出门打麻将,我独自在家,左手试卷右手遥控争分夺秒地看电视。那个深蓝色的身影冲下来时我正看得入迷,看着林森半仰着头,朝我露出两个鲜红的鼻孔飘来时,我险些吓哭了。

那年尔康的鼻孔还未横行网络,林森提前给我打了预防针,他那庞大的鼻孔里源源不断地冒出鲜血,在地板上洒下一长串血迹。在重度惊吓之后,我慌乱地用纸巾堵住他的鼻孔,用凉水拍他的额头,可于事无补,血还是不断汩汩地往外冒,最后我咬咬牙,拉着他打的出门上医院。

说来也怪,原本流个不停的鼻血,在我们抵达医院的前一刻,奇迹般地止住了。我与林森面面相觑,他被我盯得不好意思,吸吸鼻子,低下头,我顺着他的眼光,才发现自己脚下的拖鞋一红一绿。

我羞恼,想抬起脚踹他,想起这是病人,又讪讪地收回脚。

周末的医院人满为患,我望着外头的太阳,想既然到了医院,索性挂了号看病吧。医院比起任何公共场所都要阴凉一些,我怕热,仍旧汗流浃背。在长廊等待叫号的时间里,林森突然蹲下身,仰着头和我说话:“你热不热,给你扇扇。”说着不知从哪儿变出一块纸板,递到我眼前。

天气真是热呀,这么奔波他却没有多少汗,鼻子周围结了血痂,小胡子也沾上一些,看起来特别可笑。

我第一次觉得他不那么讨厌。

“你为什么不工作呀?整天躲在小阁楼干吗?”我犹豫着,问他,“培养蘑菇吗?”

他瞪着眼睛,这个角度看过去有些像《西游记》里的孙悟空——六小龄童那个版本:“谁说我不工作呀,我每天都在工作,小姑娘你不知道现在有种工作叫开网店吗?”

“开网店也要发货,我怎么不见你下楼发货!”

“这你就不懂了吧!回去再和你讲解。”他又扬头,挺骄傲的样子。

看完病后,拿了医生开的清热去火冲剂,我和林森回家,爸妈还没回来,他陪着我擦干净楼梯与客厅的血迹,再拉着我上阁楼的小房间。我已经有两个月没上去,阁楼的模样没有变化,甚至比以前要空了一些,书桌上放着他的电脑、手绘板还有大沓的稿纸,电脑还没有关,屏幕上有只Q版小猴。

林森告诉我,他在网上开了个店,给人画东西。

“画什么?”

“logo呀,明信片呀,各种招牌呀,还有人像!对了,如果你要表白,我还可以画绘本故事,不过这个收费高一些。”

“你赚的钱多吗?生意好不好?”

他摇头,有些不好意思:“这个看情况,有时候生意好一些就赚多一些,有时候不怎么样!勉强是够生活的!”

我翻看着他的稿纸,有一搭没一搭地和他聊天,说到工作他口若悬河,可说到他的过往,他的家乡,他却顿住,生硬地扯开话题:“嘿,我给你画张Q版吧!”

03. 我在这里没朋友

那张Q版画了一个小时,他拿下楼给我时,我妈恰好在做饭。

红烧肉、黄豆炖猪蹄、酸甜排骨和野菜汤,香味撩人,走到厨房门口,他顿住了,神情缥缈。

或许是担心林森的身体,或许是觉得他挺可怜的,我妈邀请他与我们共进晚餐,吃了满满三碗饭后,我爸伺机开价:“要不以后下楼和我们一起吃饭,老吃方便面对身体不好?”他正在喝汤,正感动着却被我爸接下来的话呛得差点喷出汤水。

“不过这个伙食费,你可得准时交,具体多少钱,每个月月底结。”

我看不惯我爸那财迷的样子,用手捂住了脸,他憨憨地笑,像个包子。

晚餐结束,他又回到那狭隘的小屋,我妈切了西瓜,趁着他们看新闻联播,我私藏了一小块,上楼。我没有敲门,直直闯入,林森正在画画,被我蹑手蹑脚吓了一跳。

“吃西瓜不?”

他像个小姑娘一样秀气地咬着瓜,我兀自在房间乱翻,看他刚画的画:一只浑圆憨厚的小猪,背后还有一双翅膀。

“那个女孩网名叫挥着翅膀的小猪,她说要一个独特的QQ头像。”吃完西瓜,他擦干手,又开始继续画,见我尴尬地站着,顺手将床上的衣服推开,“你坐这儿吧,喏,手机给你玩。”

手机是老旧的诺基亚,上面只有一个叫贪吃蛇的小游戏,我坐在小床上一口气玩到三十七关,疲惫而烦躁,他也没完成工作,我只好下楼。

自从与我们合伙,林森显得更忙了,每天要比平常多工作一个小时才能维持基本生活。原本赚的钱就不多,除去房租水电所剩无几,还要交伙食费,我总觉得我爸漫天要价,对他有些不公平。但他很少说什么,一到月底便乐呵呵掏钱,我也懒得去说什么,偶尔有好吃的,总会给他偷偷留一点,当然没让我爸发现。对他,我总有一丝丝心疼的意味,最终被我归结为内疚。

林森不怎么晒太阳,皮肤很白。

“你怎么老不出门,每天待在屋子里不闷死?”

“我要工作呀!”他说,“外面又没什么好玩的,我在这里没朋友。”

他的语气很平静,我却有点难受,推推他的肩膀:“我要买东西,你陪我去一下!天气热,我懒得骑车。”

林森笑笑,没说什么,收拾东西和我下了楼。

我并没有什么要买的东西,只是想让他和我出来走一走,在书店逛了一圈后,他骑车带我回家。风很大,他嘟囔了一句什么,我没听清。

在这之后,林森正常了一些,至少每个星期都会出门。有时候是帮我跑腿,有时是去买自己的东西,被我说像吸血鬼后,他还找工具在天台绑了个小千秋,偶尔在上面吹风,不过大多时候是我在用。

初三虽然不像高三那般兵荒马乱,但偶尔也让我手忙脚乱,我数学成绩不好,听我爸说林森好歹也上过几天大学便拿着课本上阁楼让他教我证明几何。他抱着书和作业本看了整整十分钟,似乎挺纠结,好一会儿才在本子上罗列下一大串的文字。他的字很秀气,端端正正,像临字帖一样。

我说:“你要是把胡子刮了,还真像个大学生和学者。”

他听了,笑着把本子递给我。

可惜,那道证明题最后还是错的。

我上楼找林森算账时他已经刮了胡子,白皙的皮肤配上大而黑的眼睛,我盯着他好一会儿,突然不好意思找他晦气。同时,我还做了一个让人不可思议的决定,我对我爸妈说,让林森帮我补习,抵去他的伙食费。

我向来乖巧,他们没有怀疑。

04.去天台烧烤

我性格内向,骨子里又多少有些傲气,一直没多少朋友,林森便成了我唯一的伙伴。那一整个月,我都窝在林森的阁楼里,他工作,我看书和做作业。有时候烦了,便拉着林森出去外面玩,他骑车带我走一圈,喝杯奶茶再回来继续开工。我爸妈大把的时间都窝在邻居家,企图靠麻将发家致富,没多大时间管我。

起初,林森不接受我的提议,唯恐耽误我学习,但拗不过我的坚持。他总是惴惴不安,在我做完作业后将它们抢过去,一遍遍地看着。他虽是高中学历,但初中那几年估计都没怎么学习,错漏百出的数学题也没看出问题。可下次,他还是尽职地拿走我的作业本。

虽然林森这个家教不大成功,我还是考上了高中,一所不错的学校,市第二重点。

拿到成绩的那天晚上,林森偷偷摸摸地下了楼,又鬼鬼祟祟地拎回一大袋东西。

在深夜,他轻轻地敲响我的房门,拉着我上了天台。

大概每个女生天生对烧烤情有独钟,从小父母便不许我吃那些东西,林森见我念叨了几次,为了庆祝我考上高中,出去采购,用废弃的花盆架起金属网,放上炭,偷偷地在天台烧起烤来。

说是烧烤,其实不过是将肉片、丸子、蔬菜、鸡翅抹上油和调料,在放到网上翻转数分钟。

油花滴落在炭上,噼里啪啦,火光四溅,一大块肉一下子变得漆黑,我心疼可惜,他却一下子塞进嘴里,吧嗒吧嗒地咀嚼,险些烫伤嘴。

入夜后有风,吃烧烤,我喝王老吉他啤酒,无比惬意。

或是心情不错,或许是微醺,他和我讲起了他的故事。

他出生在一个不错的环境,父亲开了个小公司,原本过得还算可以。但往往美满的家庭会产生狗血的剧情,上初中没多久,母亲就过世了,父亲另娶,鸠占鹊巢,还给父亲生了大胖娃娃。他向来学习不好,就爱画些花花草草,从小不受重视,大学是在一所不怎么样的三流学校,因此遭受了不少话柄。在某次回家与父亲大吵一架后,他便离家出走,人生爱好除了画画别无其他,索性连学也不上,租了个小房子避世。

说完这些,林森像醉了一般,倒在千秋上打瞌睡,呼吸带着淡淡的酒气。说来奇怪,我对酒一直无好感,这一刻却觉得它的味道香极了。鬼使神差地,我拿过他的啤酒,抿了一小口,皱眉:“这可真难喝,怪不得他们都说和马尿一样!”

他忽然乐了:“原来你喝过马尿呀,告诉哥哥,马尿好不好喝?”

我哑言,又有些恼羞成怒,和他打闹了起来,险些掀翻烧烤的小花盆。

这夜过得虽是畅快,但第二天醒来我上火,而林森又开始流鼻血了。

05.饺子煮成面片汤

上高中后,我开始住宿,每周往返家中一次,但周末我也少在家里过,大多都是与朋友一起,一起疯闹,偶尔在家也是与他们一起,玩游戏和打牌。

说来奇怪,从前我不怎么爱交朋友,到了高中却莫名其妙多了许多朋友,这说不清是好是坏。

林森还是那样,大多时候蜷缩在小窝工作,偶尔去银行取钱或买些生活必需品。他也没有多少衣服,每次见他都是穿那几件T恤与牛仔,天冷了就往身上多套件风衣,剃了胡子后帅气不少,可看起来依旧落魄。

上高中后,我很少上阁楼,与林森接触少了不少,我们从陌生到熟悉,一转眼又变得生疏了。有时与他隔着餐桌讲话,总觉得少了些什么,隐隐觉得失落,看着他那张波澜不惊的脸,我又觉得生气,一次次打断他的问话。

“在高中还不就是那样!有什么好问的!”

林森看着我,目光里有我读不懂的东西。最终还是父母打了圆场。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发火,明明是我先与他疏离,但听他客套地问我的学习时,又觉得愤怒。

也就是这一年寒假,我谈起了恋爱,与临校的男生,和朋友出去玩在KTV认识,互相留了电话,聊了几次天,便开始约会。那段时间,我的时间排得满满的,每天都在与男友煲电话粥或发短信,其余的时间除了约会也所剩无几,就连过年也不例外。

那个春节林森没有回家,我妈关心了数次之后他用一个“父母过年出去旅游”的借口糊弄过去。我爸恰好炒股赚了点小钱,在我妈怂恿下,连节也不过了,老两口一起出去旅游,给我们留下一冰箱的速冻食品。

爸妈是在除夕当天中午跟旅行团走的,下午我与男友打了三个小时电话直到对方被父母喊去吃晚饭我才想起天黑了,要给自己和林森做饭。他听见响动从楼上下来,与我面面相觑了许久,有些不好意思:“过年是不是该吃饺子,阿姨好像有买饺子。”

果不其然,我妈总共买了四种口味八大包的饺子,我没煮过饺子,林森也不会,倒了一大锅凉水和饺子一起煮后我和林森一起守在锅边等,边等边闲聊,据说在他之后,淘宝上先后涌现了一批和他一样贩卖画作的人,价钱比他还要低,这半年,他的生意非常不好。顾着聊天,一下子没有看火,一大锅饺子都煮成面片汤。

林森倒也不介意,盛了一大海碗开始吃,嘴唇被烫红了一块。

“我妈死后,就没人给我煮过饺子了。”他说。

我停下拿筷子的手,突然就冒出一句:“我明天还给你做。”

他微微一笑,低头喝汤。

或许是因为那几碗饺子,或许是因为这个新年男友没空陪我约会我只能在家里宅着,与林森的关系修复了不少,我又开始在他小屋钻进钻出,期间还怂恿他陪我烧烤,两人吸入太多烟雾,第二天喉咙都不舒服。

高中生的假期是短暂奢侈的,没多久就开学,我又回到学校,继续一个星期回家一次的生活。

在新学期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我失恋了,被男友甩了。

青春期的所谓的爱情本就不定性,他在溜冰时认识了更漂亮的女孩,连个电话也没有,单方面和我分手。我是在某个周末回家看到他牵着另一个女孩的手才后知后觉知道这事。

虽然没见得多喜欢他,可被分手还是让我伤透了心,当天回到家我便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像个疯子一样嚎了半个下午。父母不在,最后是林森慌慌张张地撞开我的房门:“发生了什么事?”

我抽抽搭搭地告诉他:“我失恋了,被甩了。”

他愣了一下,那一瞬间脸上的表情是空白的,像是有些迷茫。

06. 那样的人不值得你伤心

在我告诉林森自己失恋之前,我幻想过几种情形:无非就嘲笑我傻、为我义愤填膺或问声细语宽慰几句。我没想到他会直接塞给我几张纸巾擤鼻涕,然后拉着我出门。

“要带我去哪里?”

他回过头,一脸理所当然:“他那么欺负你,当然要去他家,砸掉他家的窗玻璃。”

“可我不知道他家在哪儿!”蒲公英随着微风四处飘荡,我揉揉发痒的鼻腔,“要不算了吧,这是好像不是很好。”

他没再说什么,沉默地进了屋子,可不到两秒又窜出来:“不行,不砸他窗玻璃也不能让他好过,我带你报仇去!你知道他在哪里吗?”

这座城市并不大,可供年轻人休闲娱乐的地方并不多,加上从前我与那人恋爱过,要找到他并不难。很快,我们便在以前去过的一个游戏厅的娃娃机前找到他,还有他的新女友,两人正玩得开心。

林森牵着我直接冲到他们面前,趾高气扬地问他:“喂,你是不是叫曹全?听说你一直缠着我们家颜馨,告诉你,以后不许出现在他面前,否则见一次打一次!”说完,他举起拳头扬了扬,揽着我的肩膀大摇大摆地走了。

这出戏实在滑稽,后面那两人目瞪口呆完全不配合,林森却演得异常兴奋,出了门便问我:“是不是这样,电视里的人都是这样恐吓的!我做得好不好?”

陪着他丢人现眼了一圈,原本肚子里还憋着气,被他这么一逗,忽然便笑了。

从游戏厅回去后,我忽然想吃烧烤,林森上天台翻出那个花盆,就着上次剩下的炭和冰箱里的剩菜,给我烤着吃,见我不大乐意,又往网上放了不知道从哪儿弄来的甘蔗和棉花糖,很甜。

“这些东西怎么可以烤?”

“你尝尝看,很好吃,很甜。”在这片灰蒙蒙的烟雾里,我听见林森对我说,“那样的人不值得你伤心,我以后不会让人欺负你。”

他的声音不大,一瞬间被风吹散。

我咬了一口棉花糖,松软,香甜。

大抵是从这天开始,我们的关系又好了起来。

我每个星期回家都会趁着父母不注意往阁楼上钻,偷偷将冰箱里的水果搬运到他的小单间,他在我的课本上画了许多可爱的动物,让我的书本变得与众不同。偶尔在学校住宿突然想吃棉花糖,他便在天台偷偷烤了一小袋,裹在怀里跑到我学校,隔着围墙递给我。

我的成绩越来越差,我又故伎重演,说找林森帮我补习,每次回家直接上了楼,钻进他的房间。

他工作,我在边上玩,偷得浮生半日闲。

他每个月依旧赚很少很少的钱,除去伙食和房租剩下的只够给我买零嘴,给我买一小袋棉花糖,他需要多工作两个小时,可他舍得:“你不是喜欢吃吗?买就买,又不是要我杀人放火。”

我猛然发觉,他笑的时候挺帅的。

07. 他并不快乐

我们都知道事情有些不简单,隐隐朝向一个不可思议的方向发展。

我知道,他也知道,可我们谁也没去抑制,甚至放任那暧昧的情绪在我们之间滋生,发芽。连父母都瞧出我们之间的不对劲,暗涌流动,可我们置身其中,无法自拔。

事情发生在冬天,一个周末的下午,林森在画画,我躲在他的被子里看书,昏昏欲睡。或许是因为懒,或许是因为别的,我口渴,让林森给我倒水,从被子里出来喝水时,不小心将它打翻在被子上。

我们看着对方,电光石火间,他朝我靠近,而我也闭上了眼。

那个吻最终没有落下,被我妈的破门而入打断了,她不可思议地看着我们,就像看到UFO袭击地球,我以为她会说些什么,可她最终什么也没说,尖叫了一声,将我爸从楼下喊上来。

这场事故发生后,最冷静的莫过于我爸,他在我们之间来回巡视了许久,问林森:“你什么时候搬走!”

我瞪大眼睛看他,林森亦然,大概十五秒后,我听见他说:“我不搬走,合约还没有到期。”顿了顿,他语气软化了一些,“叔叔阿姨,我很喜欢颜馨,从她送我去医院那时,我就喜欢她了。”

我的心里乐滋滋,但很快便被我爸一盆冷水浇下:“且不说她才多大,就说你吧,你连一份正经工作都没有,赚的钱说不定还不够自己花,你觉得我可能放她和你一起吗?”

我在心里暗骂我爸财迷,差点就起了反抗,他却沉默了,过了很久,才听见他道:“是不是我找到了工作,她就可以和我在一起?”

“找到再说吧!”

自那天之后,我爸妈不再出门打牌,每个周末都在家守着我,连吃饭的时候都不是盯着菜,而是盯着我与林森。那整整一个月,我们说过的话不到三句,我抗争了几次,最终败在我爸的眼刀下。

也就是那个时候,林森开始出去找工作,找了好几份,都不怎么理想。面试了几个广告公司和设计公司后,他终于得到一份设计师助理的工作,但他并不快乐——这大概是所有搞艺术的男人的通病,他们不喜欢别人对自己指手画脚,不喜欢别人修改自己的作品,他们总觉得自己的眼光是全世界最独到的,因为这样,林森在公司与同事争吵了好几次,最终愤愤辞职。

他来找我的时候,我正在上晚自修,接到信息偷偷借口肚子疼去医务室,溜出了教室。

他在后门等我,路灯下,轮廓已有了男人的锋利。

那时我猛然想起,他已经二十二岁了,是一个真正的男人了。

08. 不能再回头

他应该是喝了酒,微醺。

一走近,我便闻到呛人的酒气。

林森与两年前大相径庭,当初的叛逆与傲气逐渐被生活磨平了棱角。他垂着脑袋,站在栏杆外,浑身散发着颓靡的气息,他站在风里,像一出悲伤的默剧。

“你怎么了?”我感到不对劲,“喝酒了?”

“嗯。”他说,“我辞了工作了。”

听他这样讲我挺生气的,还有一丝难堪,说话的语气自然没好到哪里去:“为什么辞了工作?难道你不想证明给我爸妈看吗?难道你不想和我在一起吗?”

“不,我想和你在一起。可是……”

“可是什么,压根就是你吃不了苦!”他那平静的模样愈发衬得我悲凉,我像个疯子一样对他吼,“好好的工作说辞就辞,你连这一点苦都吃不了,还说什么和我在一起,说什么喜欢我!开着那个破网店能干吗?干脆散了算了!”

林森顿住了,他深深地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很复杂。过了很久,我听见他说:“对不起,我想你说的没错。”说完,他转身走了。

看着他的背影,我被一股从未有过的恐慌击中,那一刻,我觉得自己糟糕透了。我的父母和工作将他的自尊摧毁,我却连一句安慰都没有,毫不留情地在上面又碾了一脚。

我喊着他的名字,可他一直没有回头。那扇门将我与他隔绝开来,我无法逃脱,而他却走了,留下我一人。

说实话,在那一刻,我是恨他的。

第二天清晨,我从学校潜逃,可回到家,林森已经走了,只留下空荡荡的阁楼,还有一纸篓的稿纸。我将它们一张张展开,发现那都是他给我画的Q版。就在那一堆废纸里,我发现了林森写给我的信。他在信里这样说:颜馨,我想和你在一起,可我觉得自己无法适应这边的工作,他们看不起我,因为我连大学都没上美术都没学过几天。但我不会放弃。我想继续开网店,我想用时间证明,我可以和你站在一起。

落款时间是前一天晚上八点,他去找我的一个小时前。

我抱着那一篓废纸,忍了一夜的泪终究落了下来。

他去找我,原本是想要将这封信给我,告诉我,他会努力与我在一起。我却不问缘由,狠狠地奚落了他,打碎他好不容易鼓起的勇气。

如果我没说出那些话,或许,他就不会离开。

林森离开后,我极少再回家,一个学期都蜗居在学校的宿舍里,我爸妈软硬兼施找了好几次,我仍旧没有回去。说实话,我并不记恨他们,他们是为了我好,我知道,这事他们也没做错什么。但我不想回到那个家,因为那个冷冰冰的阁楼总会唤醒我一些不好的回忆。

我一直没再与林森见面,一直到我高中毕业。

直到上大学,我在另一座城市——他曾经的家乡遇见了他,那时他已不是那个穿着T恤和破烂牛仔裤背着大包裹留着胡子的落魄男生,他开着名牌车,从我身边一晃而过。他的脸上没有了笑容,只剩下坚硬了冷漠,可我知道,那是他。

总有一个人,无论他变成什么摸样,换了什么装扮,遥遥一相逢,你便知道那是他。

后来我辗转得知他不少消息,他从我家离开后,一直坚持做网店,后来赚了钱,开了工作室,又用两年的时间开了一个还不错的公司。他飞快地攀爬着,将我远远甩在后头,似乎努力地想要证明什么。

我也曾想过,如果那时我没有说出那番话,不顾一切和他在一起,那么会怎样?

或许我们会过着辛苦的日子,为生活奔波,为柴米油盐发愁;或许我会和他一起经营那家小店,看着它慢慢扩大,生活慢慢地步入正轨;或许我们可以像以前一样,在傍晚骑着车乱逛,风吹乱他的发,我用力地抱紧他。

那无论是怎样,都不会像现在这样,远远地错过对方。

有些事做错了,便不能再回头了。

即便,我们曾峰回路转地重逢。

09.尾声

我们家住进了新房客,一个挺可爱的女孩子。

她是所有房客的榜样,按时交房租,讲究卫生,没有不良嗜好,在门禁前回家。这或许便是一个房客的最大荣光,而旁的,无需多做,也无需多讲。

只是偶尔我还会后悔,那一年含在嘴里的那句“我最喜欢你”,还未曾讲给你听。

编辑/宁为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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