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与海的怀抱里哭泣
2013-05-14罗俭
罗俭
风声鹤唳的十六七岁,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他明媚耀眼,从此叫我一直不敢忘。
初吻的意义
事情要回到那年平安夜。
我和菠萝在一家商场里买衣服,人头进出,熙熙攘攘。逛得累了,他便拖我进了一家咖啡馆,我记得那家店很特别,雕梁画栋的古朴感,和咖啡的气息融合在一起。这让我想起万历皇帝的心头好,由利玛窦从西洋带过来的自鸣钟。中国的古典与西洋的玩意,向来合拍。如果不是菠萝经常给我讲一些奇妙的历史,我大概也体会不到这么多。
彼时,菠萝是我最爱的人。
人群里,他总是牵着我的手,生怕我丢了似的。他有一双非常好看的手,骨节分明细长,很柔软。头发却像刺猬一般硬,我奶奶曾说这样的人有自己的主意,固执、骄傲、强势。
一点也没错。菠萝的脾气并不好,他不懂得服软,若是被老师冤枉了,他会梗着脖子与人争辩。但大多数时候,他很安静,像一个忧心忡忡的意大利公爵。因为家境优渥,他用的东西都好过一般同学,有一些低调的牌子,我们根本不认识。富家子的确都有一些怪癖,比如他从不吃花生,据说过敏是要死人的。还有他爱书如命,可以找他借钱但不能借书,因为他无法容忍别人粗暴地翻阅书,一本书有一页纸弯折,也是不允许的。
但只有我知道,他并不世故,相反还非常单纯。我们在一起整整一个学期,说实话,是我追的他。
后来,他答应了我。我们约好将来的将来也要在一起。说过很多傻话,但即便是傻话,我们也深信不疑。
那天气温很低,我们坐在咖啡馆里,看外面纷纷落雪。白雪掩映霓虹灯,像万花筒一般耀眼。我看到一对背着旅行包的老人,从酒店门口挽手而入。我问菠萝,将来我们也会做这样一对背包客吗?
菠萝说,会的。他拍拍我的头。
出门时,他顺手帮我把羽绒服的帽子戴上。就在那天,他带我去了一所公寓,是他父母送给他的房子。随后,他找了一张碟,名字叫《情迷六月花》。我一直记得,那个风情的女人,她就像夏日里忽然而下的一场豪雨,潮湿,迷茫。
那些性感的镜头让我不知所措,但又挪不开双眼。菠萝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轻轻地抱住了我。他吻了我的额头,我紧张得发抖,就像一个做错事的小孩拼命想躲闪逃避。但他的唇还是吻上了我,那个瞬间,我觉察出这初吻的意义。
但是突然,门被打开了。
菠萝的妈妈用自己的钥匙开门进来。
也许死掉了
2004年冬天,我被父母转学到了城南的高中。随后是高考,我考上靠海的一所大学,一墙之隔是寺庙,每日都可以看见香客们鱼贯而入求神拜佛。
大学四年,我刻苦用功,得了一个出国学习的机会,再之后遇见一个人,做了他的女朋友。
转眼这么多年,不是没有菠萝消息的。
在城南读高中最后一年,我每周瞒着父母写信给他,偶尔收到他的回信,都是一些相互鼓励的话。我们仍约好大学以后的人生,那短暂的分别对我们来说,并没有那么痛苦,因为我们坚信总有一天还会在一起。
十几岁的时候,越是不让你做的事情,你越要做。
菠萝的妈妈冷言冷语,把一切告知我的父母,之后我被关在房间里。他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是,你还这么小,还不懂爱是什么。
我当然不听,即便与菠萝分别,我仍偷偷联络,那时城南的高中,有一棵百年的槐树,我在信里对他说,它如此坚强地活过一百年,就像我对你的喜欢,那么努力,那么顽强。
但高考结束后的夏末,我收到了菠萝的来信,他在信中说,我们分手吧。
那么大一张纸,只寥寥数字。即便在盛夏的炎热里,我仍觉得寒冷。太突然,以至于我不敢相信。
我跑去他家里,在楼下喊了很久,也无人应答。邻居说,他们家生意做大,早就搬去了另一座城市。我又找到原来的同学,高考结束后,就不再见过他了。
那天,我一身臭汗回到家里,暮色迟迟,耀眼的光芒还在天边不肯离去,我站在斑马线一端,突然放声大哭。
好端端一个人,就这么从你的生活里消失了。我还未明白,这个人已经舍弃你,一个人离开。
菠萝从此成了我心里的一根刺,连带着水果摊上的那种水果。我大概明白爱的意义,就是与爱的人相关的一切,只要提起,都会弄得你隐隐作痛。
自那之后,我没再吃过菠萝。谁跟我提,我就跟谁急。我像一个被遗弃的人,颓丧了整整一年。
之后的人生,乏善可陈。只是最怀念当时从宿舍楼窗户望出去的那片海,卖莲雾的阿婆在细沙上走来走去。暮色时,我从阿婆手上接过莲雾,再一路逛到小巷里,那里有好喝的焦糖咖啡和鸡扒饭,随后散步到寺庙外,古朴的廊檐,让我想起平安夜的咖啡馆。香客们逐渐散去,大门紧闭,唯有庙前池塘里的蛙声和水声。
我记得第一次进寺庙时,我买了好吃的酥饼,还在佛像前许了一个愿,将来有一天,让我再见到菠萝,好不好?
只此一愿,像回忆里一声长长的叹息,我不知有没有可能。
但随后的八年间,我的确没有见过他,我有时甚至恶毒地想,他也许死掉了。
算作一种告别
十六岁那年,菠萝刚刚从理发店出来,剪了一个小平头,短得几乎可不计。好多女生随后在球场上看到他,都说,我还是更喜欢原来那个有点颓废的发型啊!
要知道,他原来的头发有点长,并且像被炸了似的,根根簇立,我觉得像一个拖把。但女生们特别迷恋这种神经质一般的发型,她们觉得小平头平庸无趣,可见菠萝是王子,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被女生们拿去评论。我想,一年下来,给他写情书的姑娘一定超过十个。
而我用了一个很笨的办法,就是每天回家路上与他偶遇。那时,回家的路,有一段种满了蔷薇花,小朵小朵的,从墙头探出来,夕阳照在墙上,很美对不对?我总是跟在他身后,远远看着,等他回头看到我,我就很快地跟他打招呼。直到有一天,他去一家饼屋买生日蛋糕,钱不够,我就把身上所有的钱全掏出来给了他。
过后,他很感激地要请我吃饭。那天我才知他家境殷实,但也叛逆,从前的头发多次被父母看不惯,后来索性剪到最短,富家少爷都是麻烦精。我承认,我真是一个别有用心的小孩,后来我约他去植物园,不想走正门,便绕到园后一堵高墙前。我怂恿他翻墙过去,这样我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抓住他的手,他托我翻墙,身手自然矫健,可惜我太笨,脚卡在了一段裂缝中,他干脆将我抱了下去。
好了,我的心思,他都懂了。女孩永远不要主动说喜欢谁,喜欢你的人,自然也会懂得。
这是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没有道理,没有顾虑,真是一段稀里糊涂的日子。我把所有的好都倾囊而出,直到最后他发来那句话。就这么画了一个句号。
他留在我记忆里的,还是那个小平头的少年,眉目清朗,风度翩翩。
他和卢子晓不一样,卢子晓是我后来的男朋友,他性格温厚纯良,从没有不羁的举动,这让我觉得安心,看起来不像突然说分手的人。但说到底,我心里的那个位置还是装着从前那个人,不然我又怎会那么在意第二个男朋友是否不同?
出国学习之前,卢子晓抱着我说,苏皖,你这么好,我舍不得你走。
电视上开始放一部爱情喜剧,过气的摇滚歌星唱着圣诞祝福曲,圣诞来临前,相恋的人们历经种种终于走到一起。窗外倒也很应景地下起了雪,雪花在路灯下盘旋,像一个金色的旋涡,带我进入从前的画面。我忽然很想再回家乡,那里也许尚有菠萝的影子,我即将远行,就算作一种告别,让我带走一些回忆也好。
心底的一根刺
我乘坐的火车在清晨六点到达,随后坐上公交车,一路犯困,我已经不太记得他家所在的站名,只能到了附近再去寻找。秋日清晨,些许凉意,不知走了多远的路,当我再一次见到那墙里探出头来的蔷薇时,我的心情却开始莫名地紧张。这城市已不一样,这城市还一样。那时的花朵还在,拐角的水果摊已经变成了粥铺,菠萝买蛋糕的饼屋竟然还在,我走进去,买了一块蔓越莓蛋糕。
阳光在此时照进落地窗,我小心翼翼地吃着那块蛋糕,心里像被什么揪住似的,我知道再走一个路口,就是他的家了。
此刻,有人推门而入,阳光闪烁,我眯住了眼睛。
再抬头,我见到了莫绮丽,如果我没有记错名字的话,当年她的大嘴还时常被男同学们嘲笑。她也看到了我,大概是我变化太大,她没有认出我来。也难怪,从前我是短发,如今我留长了,还化了淡妆,连个子也在那年暑假长高不少。
我喊她的名字,她愣了半天,终于尖叫起来。
快十年未见了,她曾是我转学之后的第一个好朋友,号称城南高中的扛把子,她大大咧咧,男生们笑她丑,但她身上就有一种沉默的震慑力,常常一个眼神就能让男生们落荒而逃。
辗转的时光,已将她变成饼屋小老板,她沏了红茶,拿了糕点,喊我坐在后屋的沙发上。
恍惚间像做了一个梦,我看着眼前的大嘴妞,她还是那么江湖豪迈气,我记得小时候的她,干瘦却力大无穷,我作为新生,难免要受到一些欺负,很多时候都是她帮我应付,那时作为某种心灵上的回报,我将自己的初恋秘密与她分享。
女孩之间可以说彼此的小秘密,就代表我们已经是好朋友了。
但我从未告诉过她,菠萝的真名。这个浑名还是我给他的,一直叫着顺口,我甚至都快忘了他的真名了。
那个叫沈乙鹤的家伙,如果他还活着,不知有没有因为再没有人叫他菠萝而感到一丝遗憾呢?
沈乙鹤,沈乙鹤,听起来那么文艺,那么高高在上,那么像书里的男主角,我自作主张地说,给你一个好记的名字,菠萝,只准我叫。因为我们都喜欢《麦兜菠萝油王子》,那年上映,菠萝还带我去看过。
好了,是不是有点像祥林嫂,不断地活在过去的生活里,絮絮叨叨,连我自己也要烦死了。
莫绮丽问我回来做什么,我说,来带走一些回忆。尽管知道菠萝已经不在这座城市,但那时陪他一起放学的路还在这里,他原来的家还在这里,他曾经的教室还在这里,他与我一起度过的光阴还在这里。
说到底,他当年狠心说出来的那句话,始终是我心底的一根刺。
末了,莫绮丽这个热心肠对我说,好端端一个人就这么联系不上了?你放心,我帮你查。
不同的版本
一周以后,我在父母家接到莫绮丽的电话。
那天我找到菠萝从前的家,锈迹斑斑的门,窗台厚厚的尘土,都说明这一家已经很久没有人住过了。我指望莫绮丽给我带来一点线索,她在电话那头,一改往日的热烈,声音倒是内敛得很,你快来,我给你看样东西。
我隐隐觉得有什么事要发生,她的态度看起来很严肃。我立刻赶到她的店里,她指着电脑里的会员名单说,你看。
沈乙鹤。
好像脑子里有根弦被谁轻轻地弹动了,“嗡”的一响。
每个字都不差,这样一个特立独行的名字,还会有第二个人吗?
不会是他吧?!我的声音有点大。
莫绮丽欲言又止。
过了一会儿,她说,这个会员,我有印象,不过他好像很久没来了。
我迫切地想知道答案。我从钱包里拿出一张小小的大头贴,那是我和菠萝之间唯一的合照,如果真的是他,莫绮丽应该一眼就能认出他来。
我听到莫绮丽的声音,是的,就是他。
很多时候,故事有不同的版本。在我的版本里,叫沈乙鹤的人早已随父母搬迁去了他乡,在那里,他有了新的生活、新的爱人,不再记得曾经的我。
而现实的版本是,他从未离开过这里,大概就住在附近,办了一张饼屋的会员卡,偶尔会来这里买蛋糕。
我仍不敢相信,如果当年他没有离开,他又如何要与我分开?
莫绮丽想了想说,也许你见过他之后,就会明白了。
我无辜地看着她,我不知等待我的是怎样的秘密。那根刺,此刻好像钉住了我,生生地要绞出血来。
阻隔在对岸
他的腿看上去是不灵光的。
你说什么?
我说他也许是个瘸子。
这是那天傍晚,莫绮丽欲言又止一直犹豫着要说出的话。
我看着窗外逐渐暗色的天空,似乎起风了,秋天索然,日光淡去,这新事来得太过突然。
再过一个月,我就要飞去墨尔本,那里的圣诞很不一样,我们落雪,那里夏日,菠萝,我真有点接受不了,墨尔本的圣诞在夏天。我满脑子都是海浪,比基尼,巧克力色的皮肤,空气里没有雪的味道,也没有毛线手套里散发出的温暖气息,我记得你说过,我们以后是一对背包客,看过怎样的风景,只容你在左右。
菠萝,你究竟发生了怎样的事情?
莫绮丽说,再给我一点时间。
晚上,卢子晓打电话给我,问我什么时候回学校。我哪里肯这么走掉!
我能感受到,这么多年来,我第一次离他这么近,好像下一秒在路口,我就能遇见他,他冲我笑,冲我喊,他在马路对岸,近在咫尺。他亏欠我的,还没有给我,我怎么能这么走掉?
过了三天,莫绮丽心事重重地找到我。她做事向来麻利,对我说,看看他就好,别的你也做不了。
她深深地看我一眼,我心里像压了一块石头。有些事到了最后,你反而怕极了,你甚至闭上了眼睛,迟迟不肯睁开。
与菠萝老家一路之隔的地方,是一片旧公房,红色砖瓦,水泥栏杆,楼道里塞满了各种旧物,莫绮丽指着最东头的房间说,他就住那儿。我几乎有些手抖,敲门后,出来一位五十来岁的妇人。
是菠萝的妈妈。她当然不太记得我了。事已至此,我却没有见到菠萝。
事已至此,命运的翻云覆雨手,才显露出残酷且不堪的一面。
那年,菠萝父母在生意上被熟人所骗,一夜之间,公司和房子全都抵押进去,从天堂落入地狱,从此一无所有。祸不单行,菠萝扭伤了脚,最初只是局部肿胀,过于大意而导致感染,越发不可收拾,到医院一查却已经严重成了骨髓炎。
那年高考结束后的夏天,是他生命里最黑暗的时光。磨难像塔罗牌一般,倒塌而来。他没有告诉任何人,以他的脾气,那么骄傲,怎可让同学去怜悯。
这么些年,治疗费跟不上,骨髓炎从未根治。
据说有一次,菠萝看到自己流脓的腿,很久都没说话。从此那条受伤疼痛的腿,狠狠牵扯着他的神经,像某种宣判,命运的洪流已经将他阻隔在对岸,他猛然意识到,我们已经在两个世界了。
舍弃了我们的未来
我是在图书馆里看到菠萝的。
那年菠萝没有上大学,他全部的热望都来自图书馆里那些书。我其实很想走过去问问他,后来的日子有没有再想起过我?
可现在,我的双眼已经被泪水憋到疼痛,它们积蓄在眼眶里,波光粼粼。秋日午后的阳光透过长长的窗户,落在书架上,空气里弥漫着书香的味道,他的眼睛停留在书上,如痴如狂。我突然明白到,他的名字,沈乙鹤,原本就是如鹤一般的傲然、优雅、高尚,多年前他已做了选择,如今我又怎能去打搅他?
很久以前我看过一个电影,原本春风得意的富家子,突然一日,变得穷困潦倒,他经受了重重艰辛和痛苦,最后回到他曾经拥有财富的城市,却发现这一切只是一个局,是友人设计的一场心理游戏,他以为自己快要死去的那一刻,一切像做梦一般回到了原点。鲜花,美酒,女人,金钱,笑脸,重新回到他的世界。
现实终究不是童话,不是电影,沈乙鹤不再拥有优渥的家境,他只等来一个只敢站在远处看望他的朋友。
莫绮丽说得对,如果我去见他,只徒添了他的懊恼,我做不了什么,因为在这件事情上,最终是我舍弃了我们的未来。
如今,我成了胆小鬼。那张被我捏得有些汗意的大头贴,送到了莫绮丽的手上。她会代我送到他的面前,他会记起我十六岁时候的样子,齐耳短发,几点雀斑,眼神很无辜。
沈乙鹤,如果你看到我,也许会说,呀,十足的小女人了。
我该说些什么呢?你好?你好吗?
还是,我真的很想你?
风声鹤唳的十六七岁,我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他明媚耀眼,从此叫我一直不敢忘。
那甜蜜而羞耻的时光,后来再也不会有。
飞机降落在墨尔本机场,那里碧海蓝天,盛夏炎炎,再过一段日子,卢子晓也会来到这里,等待我们的是异国未知的旅程。某一天,我收到菠萝的信,他写道,现在的你,就是我想看到的。祝你幸福。
我在山与海的怀抱里,在海鸥的歌声中,哭得像一个小孩。
编辑/飒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