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字典的青春
2013-05-14林少华
林少华
最近,《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等青春题材电影的上映,让我想起了青春和我的青春。
青春始于何时终于何日,具体到个人头上,是不同的。比如村上春树,他说他的青春终止于30岁——30岁时的一件小事。当时他同一位美貌女子在餐馆碰头,边吃东西边商量工作。因为对方同他热恋过的一个女孩长得太像了,他便说:“你长得和我过去认识的一个女孩一模一样,一样得让人吃惊。”对方微笑道:“男人嘛,总喜欢这样说话,不过这个说法倒是蛮别致的。”就在这句话话音落下的一瞬间,村上春树觉得自己的青春帷幕也随之落下了,自己已然“站在不同于过去的世界里”。
可我的青春不是这样。我的青春期在15岁至25岁之间,几乎与那场持续十年的浩劫相伴始终,翻阅那十年间的日记,“女孩”“恋爱”等字眼的确一次也没出现。这个结果让我怅然若失,又诧异良久。更令我诧异的是,我居然做了不少现在看来很奇怪的事,例如抄字典。
为什么抄字典呢?这我记得很清楚。我有一本《新华字典》,一个名叫左良的同班同学有一本《四角号码字典》。里面收的字和词条及其释义虽大致相同,但例句不尽相同。我想买《四角号码字典》却买不到,而自己又对那些不同的例句割舍不下,只好借来两相对照,将前者无而后者有的例句“摘录”下来。足足抄了4个月。
抄一遍后嫌不够工整,又工工整整重抄了一遍。每天从学校回来或上山打柴回来后,我就趴在吃饭用的矮脚炕桌或柜角、窗台上,用蘸水笔一笔一画摘抄字典。那时小山村还没通电,天黑后我就对着一盏煤油灯低头抄个不止。冬天屋子冷,脚塞进被窝,不时哈气暖一暖手。有时头低得太低了,灯火苗就“刺啦”一声烧到额前的头发,烧出一股特殊的焦煳味儿。
也是因为这段特殊记忆,那上下两册字典的摘录至今仍躺在我的书橱深处。40多年来走南闯北,我始终把它们带在身边。
回想起来,较之抄字典,我看书抄录漂亮句子所花的时间更多,那可以说是日常性的。粗略数一数当年的摘录本,涉及的书目至少有七八十种,时间跨度为1966年到1970年,即自己15岁至18岁之间,大体相当于人们最不看书也无书可看的“文革”前半期。在这方面,我必须感谢父亲的那个书箱和偷偷借给我书的伙伴们。
看书抄录漂亮句子的这个习惯,在我1972年上大学以后仍持续了大约4年。我的青春时代有很大一部分是由文学语言修饰着的。而修辞也回报了我,带给我一个又一个宝贵的机会以及若干人生转折点。不仅如此,修辞还让我保持着五彩缤纷的文学想象力、不息的激情,以及对美的感悟和向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