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顿好饭菜
2013-05-04米周
文 _ 米周
做顿好饭菜
文 _ 米周
记得当年学法语的时候,老师是新中国头几批的留学生。有一天上课闲聊,老师说:“将来女孩子出国,想起家来会比较麻烦。”当时我们几个小子问:“那男孩子想家怎么办?”他说:“男孩子想家最好办,自己做顿好饭菜,吃得盘底见天,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当时我们不以为然,因为不相信男孩的思乡这么廉价,更重要的是那时候我们都还不会做饭。如今回想起来,老师说的话里面,这句算是我记得最清楚的了。
因为,它是如此正确。
大多数留学生如果没有在学术上有所成就,至少在厨艺上都很有造诣。出国在外,无论是谁,难免要思家。而每每思家,到炉台旁乒乒乓乓忙活一阵,不管是来个复杂的水煮牛肉,还是简单地煮一碗方便面,只要那味道从锅里一出来,顿时让人清醒过来:那思念之情都是万里之外的假象,只有锅里碗里的食物才是最真切的。
5年前,我无论如何也想不到会来到广州这个之前跟我丝毫没有关系的城市。公司要求一个礼拜之内找好房子,我只用了4天,可以说是效率高,但更是一种无奈。我每天顶着直射的太阳,冒着30多度的高温,从城南跑到城北。找了无数中介,见了无数房东。有一天,就这么走着走着,我突然停下来,喝了口水。我想到朋友跟我说在北京租房子,不得已和陌生人合租的苦涩;我想起在上海地铁站旁那些肮脏的小摊前挤满了赶着上班的年轻人,付了钱拿了一碗东西边走边吃。从那时起,我就发誓,永远不要像他们一样。我曾经无限希望能够到大城市生活,但后来我看到大城市是这样轻而易举地摧毁了年轻人对生活的美好幻想。为了保留残存的希望,我对自己说,我要整租,不要和不认识的人合租;哪怕早起半个小时,我也要坐着吃早饭,而不是买路边摊的不知道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然后迎风边走边吃。
我搬到新租的房子里住的第一个晚上,广州下暴雨。我躺在床上,伴着轰隆隆不停的雷声问自己:我为什么从国外跑回来,跑回沈阳,又从沈阳跑到上海,待了没两个礼拜又跑来广州?因为是公司要我这样做的,因为这样,我才可以做我喜欢的事情,还有人给我发钱。可是,有这么多开心的事情,我为什么还会躺在床上想为什么?说到底,我为什么这么孤单?我为什么觉得,这间房子不是我的家?楼下小孩牙牙学语,老人们嘴里嘟囔着家长里短,情侣们口耳呢喃,狗叫猫跳,以及听不懂的白话,这些于我到底都有什么意义?
赚了钱,住在自己付房租的房子里,这是我有生以来的第一次。每天下班之后,我跟同事说,我回家了。坐上地铁,有个方向,知道在哪一站下车,往哪里走。进门之后,我睡在这房子的身体里,但是它仿佛总有心事,不想跟我说。住房子和与人相处一样,要有一段时间,甚至总要有一两件事,让你们之间发生共鸣,才能最终成为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好朋友。
前两天给家里打电话,我妈听说我单位的食堂管晚饭,劝我吃了晚饭再回家。可是,工作了一天,到了晚饭这种“居家”的时刻,居然还要在单位度过,想想就会不开心。
今天下班,路过菜市场,我想给自己做顿饭吃。于是,就买了一桶油、一袋米、一袋盐、一个苦瓜、一头蒜、两个鸡蛋和一小块猪肉。回来之后衬衫一脱,换上短裤打着赤膊。先把米饭焖上,热油炒鸡蛋,炒得嫩嫩的盛出来,借着炒鸡蛋的油爆香了蒜末,放猪肉,再放苦瓜丁,最后把鸡蛋倒回去,加点盐。米饭差不多了,飘出来的香味混着苦瓜、鸡蛋和肉的味道,钻到鼻子里,忽然让一切都有了意义:楼下小孩牙牙学语,老人们嘴里嘟囔着家长里短,情侣们口耳呢喃,狗叫猫跳,以及听不懂的白话,这些于我,就是市井气息。生活少了市井气息,便不再是生活,只是程式;同样,家没有市井气息,也不叫家,只是房子。我租的房子,今天晚上用油烟熏过一遍之后,突然温暖了好多。
原来老师说的是如此正确:做顿好饭菜,不仅可以解乡愁,甚至能解漂泊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