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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四则

2013-04-29

早期教育(教育教学) 2013年1期

1、江苏制定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拨付标准

在日前举行的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现场推进会上,江苏省财政厅和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健全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明确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各市、县(市)要制定公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原则上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

江苏省规定,各市、县(市)人民政府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逐步提高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学前教育所占比例。各地执行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所需经费由本级财政在预算内足额安排,其中苏中、苏南地区及苏北地区有条件的市、县(市)应分别在200元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并建立与办学成本、物价水平、财力情况联动的稳定增长机制。(来源:《中国教育报》)

2、安徽试点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

人社部、教育部日前批准了《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这标志着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正式拉开序幕。亳州市、淮南市和马鞍山市将作为首批试点市,具体实施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市、县(市、区)教研室、电教馆和校外教育机构。民办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也可参照同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

改革主要内容包括将原中学和小学(幼儿园教师)相互独立的职称(职务)制度体系,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系列。在职称等级上,改变了原来中学教师最高等级为副高级,小学(幼儿园)教师最高等级为中级的规定,设置从正高级职称到员级5个等级,依次为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二级教师、三级教师,与职称的正高、副高、中级、助理级、员级相对应。

(来源:《安徽日报》)

3、重庆困境儿童每人每月可领600元生活补贴

自2012年10月1日起,重庆将建立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生活补贴制度,将具有重庆市常住户口、年龄在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抚养和监护责任的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家庭儿童纳入补贴对象,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补贴600元。事实无人抚养的困境儿童大都是父亲去世后母亲改嫁他人,母亲再婚后的家庭经济状况很差,没有能力顾及孩子,有些改嫁后甚至音讯全无;还有些父母服刑的,孩子依赖年迈的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靠微薄的农业收入维持生活,虽说有的家庭享受了低保,但依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孩子的学习生活费用。

(来源:新华网)

4、第三届全国教师教育学会幼儿教师教育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学术年会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顺利召开

2012年11月2日至4日,第三届全国教师教育学会幼儿教师教育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暨2012年学术年会在四川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隆重举行。来自全国各地的120余名代表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主题为“‘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背景下的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会上,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唐筠处长作了《新起点 新征程——全国教师工作会议精神解读》主题报告,介绍了全国教师工作会议情况,并就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措施进行了阐释。华东师范大学朱家雄教授作了《幼儿园课程、教育活动和教师》主题报告,对幼儿园课程、教学活动进行了阐释,并对当前情况下如何培训教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幼儿师范学院秦金亮教授作了《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国际比较与本土行动》学术报告,从国际比较的角度,对《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进行了解读。

在分组讨论会上,与会代表围绕“幼儿师范院校发展与改革的方向”“学前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内涵提升与质量提高的关系”“教师队伍建设与教育科研能力的加强”等四个主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研讨。本次会议还进行了换届选举,江苏教育科学研究院刘明远研究员当选新一届的理事长。(本刊记者 程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