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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别塔之犬

2013-04-29王朝军

新作文·高中版 2013年5期
关键词:巴别露西保罗

王朝军

走近“巴别塔”

巴别塔与《圣经》上的一段记载有关。据说,在创世纪之初,人们的语言都是一样的,于是大家相约建造一座高塔,能够通达天堂。上帝得知此事后,颇为不悦,他担心人类的力量有一天超过自己,所以就变乱人们的口音,让人们言语不通,分散到各地,以至于巴别塔尚未建成就荒废了。在古希伯来语中,“巴别”是“变乱”的意思,象征着心灵沟通的困境;而在古巴比伦语中,“巴别”则被解释为“神之门”,象征着人类对自身的超越。显然,这两种看法是有差异的,但放在本书中,似乎又存在着某种联系。

《巴别塔之犬》中的故事是以一个男性的口吻来叙述,但你可知,它的作者却是一位女性,对,卡洛琳·帕克丝特,1971年出生于美国马萨诸塞州,写这本书时,她才32岁。作为她的处女作,《巴别塔之犬》一面世,便受到各方好评。她的第二本小说《伊甸园的鹦鹉》的中译本也已出版。听起来很有意思吧?一个是“犬”,一个是“鹦鹉”,但我们知道,这只是另一种意义上的象征罢了。

“巴别塔”的美

记住她原本的样子,就是我能送给我们彼此的最佳礼物。

卡洛琳·帕克丝特狡猾得很,她知道用什么样的噱头吊足读者的胃口。

一个女人死了,现场唯一的目击者是一条狗。死者的丈夫为了搞清楚妻子死亡的真相,开始教狗“说话”……

听起来是侦探或悬疑小说惯用的开头,那小说的结尾一定是狗开口说出真相喽。且慢,不是这样的,直到读完这篇小说,那只叫“罗丽”的罗德西亚脊背犬都没有说出哪怕是一个完整的词。但真相还是被揭开了,这其中有偶然,也有必然。保罗偶然在电视里听到妻子的声音,偶然间翻阅妻子留下的笔记簿,偶然看到罗丽的项圈背面那行字,等等。必然呢?只有一条——保罗的回忆。他和妻子露西从认识到露西离世前那天早晨的点点滴滴,都被他从记忆中搜寻了出来。由此,我们看到了一个人眼中的另一个人:满以为了解对方的全部,可是当自己将记忆的碎片连缀起来时,对方的影像却模糊了,而真实的只有那张覆于其上的面具。露西的工作本就是做面具,她更了解面具和面具后那张脸的差别,所有的人概莫能外。这个事实很容易让我们联想起“虚伪”,但我敢保证,与虚伪无关。虚伪是品质问题,而在这里,分明是我们不愿正视的客观存在。所以,理解只能是相对意义上的,你不可能完全理解另一个人,即便是你的至亲、你的骨肉。

“不是吗?我们每个人不是都有两颗心脏吗?秘密的那颗心脏就蜷伏在那颗众所周知、我们日常使用的那颗心脏背后,干瘪而瑟缩地活着。”作者通过保罗,道出了谜底,却又产生了一个乃至一系列新的谜题:对于保罗来说,露西那颗秘密的心脏里究竟装着什么?保罗最终找到了吗?或者他找到的所谓真相有多少真实的成分?如果保罗得知的这一真相并不是真相本身,他是应该为此而欢喜还是悲哀?我们是让当事人永远保有这份秘密好呢,还是要绞尽脑汁将这秘密解锁?哪种方式更人道?于是,露西的谜题就像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不断挑动着人们脆弱而又敏感的神经。若要找到现成答案,何其难哉!即便在小说里,也依然是个大大的问号。

在保罗记忆中的露西时而是明媚的、可爱的、善解人意的,时而又是偏执内向的,神经质的,甚至有点儿斤斤计较、小家子气。这样的印象出自于保罗的讲述,自然带有主观色彩,他看到的露西只是戴着面具的露西,他始终都不愿或没有机会走进露西的内心世界。露西死前的最后一次吵架,也证明了这一点,二人的隔阂愈来愈深。也就是在保罗第一次产生分手的念头时,露西死了。看起来,前因后果都很明晰,但事情总没有我们想象得 那样简单,正如前面所言,事实上,露西用自我毁灭的方式,为他,也为所有人留下了一个极其疼痛而残忍的“斯芬克斯之谜”。这当然不是露西自杀前刻意在书架上排列的那四十九本书就能解决的,尽管她想告诉保罗一些什么,保罗最终也心有所悟,但仅此而已。保罗不知道的还有很多,就像保罗第一次向露西求婚时,不知道露西的头皮上还有块刺青一样。

不过,当时间定格在露西跳下苹果树的那一刹那时,我们还是会因镜头中的画面而心有戚戚。“秋天的阳光下,露西的头发因风的力量而向上披散。她的双手如翅膀般张开,短上衣灌饱了空气而微微鼓起……脸仰起看着天空……”多么优美,多么轻盈,多么心无旁骛,宛若止水!保罗说,当他回顾这个画面时,无论重看多少次,都无法看见她的脸。因为露西把头微微偏向了一边。至此,我们方才领悟,露西是不愿意让人看清这张脸的,因为脸里藏着她的秘密,她的“神之门”,谁都无权知晓,包括她深爱着的保罗。

或许,这才是“巴别塔”想要告诉我们的。“神之门”因“变乱”而无法开启,那就让它的遗骸永恒地伫立在那儿吧,那也是一种美,不是吗?

(保罗用了一下午时间为露西想了许多做面具的点子,并制成图片,然后兴高采烈地带着这些作品回家,以图博取露西的欢心,没想到露西非但不领情,还和他吵了一架。这也是他们吵的最后一架,发生在露西死亡的前一天——笔者注)

“露西,这是我花了半天时间做出来的,你至少——”

“我可没麻烦你这么做。”

“我不懂你干吗这么沮丧。”我说,我的声调也拉高了,“我只想帮个忙。看你已经闲晃了好几个星期,苦苦思考接下来该做什么。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我的想法?”

“因为你这些想法根本是垃圾。”

“我怎么看不出它比你以前做的东西差?‘洗衣店类型灵魂?那是什么鬼东西?”

她猛然从桌前站起,气愤地瞪着我,那股怒意逼得我不得不把头别开。“我不敢相信你居然说这种话。”她说,声音有点颤抖。她握起拳头,放开,同时发出一种又愤怒又沮丧的声音。突然,她用力一挥,把桌上所有东西——纸张、切好的蔬菜、砧板——全扫到地上,力道之强,让菜刀在掉落地板后又弹起向她飞去,迫使她立刻向后退了一步,才没被刀刺中。

我并没有退让。“很好,”我冷冷地说,“我们又来了。”

她抡起拳头,用力捶了桌子一下,又一下,然后缩回来用另一只手抚摸,仿佛弄痛了自己的手。

“你去死吧!”她狠狠地说,转身走了出去,动作既激动又僵硬。我听见地下室那扇门被甩上的声音。

我从地上捡起那些纸张,一一摊平,却不想管那些散了一地的蔬菜。我看见那个木头砧板已裂成了两半。

我在厨房来回踱步,心中怒火越烧越旺。为什么每件事都这么难搞?我心想,为什么其他人的生活可以过得这么容易,不必担心一些善意的小举动会引起心爱的人发脾气?正是在这个时候,我第一次冒出想和露西分手的念头。一时之间,只是一时之间,我瞥见生活中若没有她可能呈现的面貌,而我看见的是更美好、更自在光明的生活。一时之间,我那潜藏的第二颗心似乎突然挣脱,获得了自由。正是在这个时候,我听见地下室传来了哭声。

我走下露西的工作室,发现她正坐在沙发上哭泣。她的膝头上放着一本大开本的非洲面具图鉴,上面放了一张纸。她低着头,凝视自己放在书上紧握在一起的手。我看见她的手上有鲜红的液体,一开始以为那是血。同样颜色的液体也渗进了纸张和书本里。

“怎么回事?”我问。

“我太生气了,”她说,“不知道该怎么处理。”

“你做了什么?”我问。

“我本来想,如果我把情绪写下来,或许有助于控制它,但我才一提笔就无法自制了。我拿起笔用力往纸上戳,结果纸破了,笔也断了。”

“所以那是墨水啰?”我问。

她点点头,然后把头低下,哭得更伤心了。

“我到底怎么了?”她说,“我把笔弄坏了,为什么我会做这种事?”

我一动不动,只站在那儿看她哭泣。原本还想暂弃前嫌,走过去安慰她,但当我看见她握在手中的那支笔时,我才明白她弄坏的是谁的笔。那是我大学毕业时父母送我的金笔,我习惯用它来批改作业和考卷,所以里面灌满了红色的墨水。这支笔对我而言意义实在太重大了,因此即使后来我每天都在悔恨当时应该采取其他行动,但在那一时之间,我实在没办法让自己和颜悦色。

“我上去了,”我说,“你能不能不再毁坏别的东西了?”

我扔下双手沾满酷似鲜血的墨水的她,让她一个人坐在那儿哭泣。

那天晚上我没再见到她。她一直待在地下室,直到我上床睡觉都没回屋里。尽管我的怒气在上床时已消退了不少,尽管我清掉厨房撒了一地的东西,又留了一张纸条向她道歉,但伤害已经造成了。那天晚上,当我入睡后,露西拿起电话打给阿拉贝拉夫人,说出那个她不曾对我说的秘密。“我迷失了,”她说,“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到了星期三早上,当她醒来,当她换好衣服,当她在吃早餐时向我道歉,当她在我出门上班前再次亲吻我的唇,当她在做这些事的时候,其实已经很清楚那天就是她生命中的最后一日。

对话·叙述·第一人称

对话是一种生活常态,自然也是写作中一种基本的表现手法。对话描写的方式有很多,可以是无叙述语的对话,也可以是有叙述语的对话。在有叙述语的对话中,叙述语可前可后,亦可插在话语的中间。写作中除了要灵活运用多种方式,还应注意根据具体的情景,设置相应的叙述语。选文中的对话描写就很精彩。首先是保罗刚说到“你至少——”,露西就立马打断了他,此处用破折号,说明露西不想他再说下去;接着是“我”讲话时插入了一个神态描写——“我的声调也提高了”,表明接下来的话带着火药味,二人开始掐上了;而后,露西被保罗激怒,一长串的动作神态描写起到了极佳的渲染作用,等等。但是,他们在地下室里的对话为什么只用了“我问”“她说”这些基本可以忽略的叙述语呢?这是因为他们在极端的愤怒之后,情绪已经进入了相对的低潮,且行文的目的发生了转移,主要是引出后文露西弄断钢笔这件事,所以叙述语就交代得相当简略。因此,叙述语什么时候长,什么时候短,什么时候可以没有,都要以能否起到补充衬托作用为前提。

再来说说人称。使用什么样的人称来叙述,往往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叙述的内容和范围。本书采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内容当然要以保罗的限知视角为主,就是说不能超越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如果是第二或第三人称则另当别论。选文除了严格遵守这一原则外,还着重对保罗的心理变化做了细致入微的刻画,这些心理上的描写不仅有助于读者了解事情的因果关系和发展脉络,也增添了浓厚的情感色彩。

晒一段读书笔记

破折号,表停顿,保罗的话被露西打断了。

调子拉高是吵架的前奏。

吵架往往是这样,哪壶不开提哪壶,平时不愿揭穿的事情,到这一刻成了压倒对方、占据上风的有力武器,杀伤力大,造成的伤害也更大。另,“洗衣店类型灵魂”是露西近期的一个面具构思计划。

“愤怒”是因为保罗的话刺伤了她,“沮丧”是对保罗不理解她感到失望,两个形容词,道出了露西当时的情感状况。

不单是唇枪舌剑了,还有剧烈的肢体动作,可以看出,露西简直已经是歇斯底里了。

其他的人过得也不容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嘛。不过身在当时的情境中,我们总会生出这山望着那山高的想法,很正常。

“一时之间”连用了三次,保罗极力在表明自己这种危险想法尚处于萌芽阶段。但露西的死是不是与此有关呢?她是不是察觉出“我”心理的微妙变化了?

这段对话虽是平铺直叙,但亦可见保罗仍是爱着露西的。

弄坏对保罗来说如此有纪念意义的东西,虽是偶然,但也直接加深了他们之间的误会和隔阂,和解就更难了。

她会无助的,抑或触发了她那个可怕的想法?不过,应该只是导火索吧。

记得有个故事说,伤害一个人就像在木头上钉了一颗钉子,即使你把它拔出来,还是会留下痕迹的

五个“当她”,意图强调露西赴死的决绝?或还有“我”的歉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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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译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