蚊刑
2013-04-29孙方友
孙方友
陈州城四周皆是湖,万余亩,水天一色,素有“水城”之誉。湖内蒲草丛丛,荷花片片,因而夏日多蚊虫。傍晚时分,那蚊虫便密匝匝飞出,团团而来,团团而去。云集之处,铺天盖地;“嗡嗡”之声,能传百步之遥。
此地蚊虫,针长翅大,肚明腿花,为花脚蚊子,咬人贼轻,过后则又肿又硬,奇痒难忍,素有“飞蛇”之称。
每到夏日傍晚,陈州内外便火艾熏天。外埠人进陈州,必得先经得起火艾薰,要不,你就无法待下去。洗澡要带火艾,一手举着在头上绕圈儿,一手搓灰洗身,稍慢一时,便黑压压落满前胸后背,搭手一拍,鲜血满掌。晚间大解,更需火艾,一手提裤脱裤,一手拿火艾身前身后甩。若不然,落下黑麻麻一层,屁股当即要“肥”一圈儿……
因而,此地火艾有价钱。
先前的时候,陈州一直为府,不知何朝何代,降为县。首任知县姓贾,至于叫贾什么,已无从考究。此人为人刁毒,搜刮民财,不择手段,人送外号“花脚蚊子”。每到夏日,他必做火艾生意,而且还订了“土政策”:不准外埠或本地客商在此出售火艾。独门生意好做,因此他年年必发火艾财。
火艾生意,成本小,获利大,商人和四周村民见钱眼开,便偷做。每每抓到偷售火艾者,贾知县就用蚊刑惩罚之。
蚊刑,顾名思义,就是用蚊子叮。让人把罪犯衣服扒光,然后缚了,划船送到河心,看守守在四旁,坐在吊了帐子的船上。受刑者如若天明五时身亡,罪有应得;如若命大不死,当场放生。可大多受蚊刑者,皆撑不到黎明,便浑身浮肿,一命呜呼。
有时候,贾知县也用此刑法严惩土匪和惯偷。偷偷倒卖火艾的商人和村民虽然对贾某奈何不得,但土匪们却不是好惹的。土匪们扬言,若有一天活捉贾知县,一定要为弟兄们雪耻。
这一年七月,一队土匪夜袭县城,果真绑走了贾知县。到了一处,众匪推出贾知县。匪首望了望一县之长,冷笑一声,当即命令:用蚊刑。
几个匪徒应声把贾知县的衣服扒了个净光。知县又白又胖,如同刚褪净的肥猪。一匪徒照腚一掌,脆响。众匪大乐,细看父母官,仍气宇轩昂,不屑一顾。匪首大怒,高喝:“上刑!”众匪应声而动,把知县缚了,搁到船板上,送到湖中。
时处盛夏,蚊虫极多。月光下,众匪坐在吊了帐子的大船上,喝酒吃肉,笑看贪官丧九泉。那贾知县身上早已落满了蚊虫,里三层外三层,如蜂房一般。一时间,知县又肥了许多,像陡然下了一场黑雪,父母官被埋进了雪堆里。
那知县如死了般一动不动,直到天明。众匪以为知县已亡,给他松了绳索。没想他突起,虽然眼肿脸胖,竟没死。众匪惊诧,问:“你怎么没死?”
知县笑道:“蚊子,懒虫也,吃饱喝足便是睡觉。吾一夜如眠,怕的就是惊动他们。这样一来,后边的蚊子过不来,趴在身上的已喝饱,是它们保全了我!说出道理来怕你们不懂,这就叫逆来顺受!”
“胡扯!”匪首怒吼,“我们兄弟为何被叮死了?”
“这就怪他们自己了!蚊刑中有明文规定:天明不死者放生。可他们耐不住,来一批蚊子刚喝饱,他们便摇头晃身,把它们赶跑了,于是又来了一批!一夜之间,赶跑一批又来一批,赶跑一批又来一批……如此循环,那血哪有不被喝干之理呢?”
众匪惊叹。
匪首顿悟,当下就放了贾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