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庸》式管理
2013-04-29尹毅夫
尹毅夫
中庸思想历来饱受争议,被颂扬者称作是中国古代灿烂文明之基;贬损者看成是中国近代文明衰落之母,以为正是中庸观念造成了中国人安分守己、消极无为、折衷主义、缺乏创新冒险和竞争精神。鲁迅认为“中国人性格是喜欢调和的、折衷的。比如你说这屋子太暗,要开一个窗,大家一定不允许。但如果你主张拆掉屋顶,他们就会来调和,愿意开窗了。没有激烈的主张,他们连平和的改革也不肯行。”
“木秀于林,风必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就成了中庸反对积极进取的证据。一些管理专家也对中庸持否定态度,如王成荣、周建波说:“中庸之道于人们追求创新、竞争不利,天人合一观于人们改造自然、向自然索取不利。”杨锡怀提出:“受困于中间的战略就属于中庸战略。采用中庸战略的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战略地位。因为他们既丢失了需要较低价格而大量购买的顾客,又不能与采取差异化战略和集中化战略的企业相竞争。” 芮明杰也以为:“中庸之道型管理:领导者既对工作关心、也对人关心,但强调适可而止,缺乏强烈的进取心,乐于维持现状。”作者认为这些观点把中庸与平庸简单相等,是对中庸的错解。“木秀风吹,行高人非”是古代圣哲仰观天文、俯察地理认识的智慧结晶,反映宇宙人生大道之理。经得起“风吹”才能秀,不畏“人非”才能高。因恐“风吹”而不秀、因惧人非而不高,才是平庸,却不是圣哲意。
西方管理理论的发展,也在无意中验证了中庸之道。早期古典科学管理理论以“实利人”假设为前提,以标准化、专业化和程序化为手段,提高了企业的生产效率。但由于忽略了人的感性,过于专业化使工作单调、乏味,难以持续提高生产率。行为理论及其他的现代管理理论以“社会人”“复杂人”“自我实现人”假设为前提,不再片面强调理性,在工作设计、制度设计中兼顾理性与感性,在满足员工需要同时追求组织可持续发展。管理本身也具有双重属性,科学性和艺术性。由于人与人、人在不同时期,其理性与感性的侧重不同,而且侧重度也随时可变,以人为核心的科学化管理和艺术化管理就需要随机应变,不可执着一边。有限理性假设及其决策理论中的满意标准、权变理论等就是西方对中庸之道的充分实践。
组织价值观中,始终存在着义与利、公平与效率、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争议。在“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过于重利使道德a沦丧之时,孔子提出“重义轻利”以中和,并不是一概反对取利。西方的组织强调个人英雄主义、个人决策和个人权利,东方的组织注重集体主义、集体决策和集体荣誉。过分突出个人损害团队凝聚力,过分突出集体则压抑人性。在某种环境下强调集体主义,在某种条件下鼓励个人成长,并始终有度,才是中庸之道。在公平与效率上,过分追求任一方,都是走极端。在战争、大灾时,“公平第一、效率第二”,是必要的;在和平稳定的环境中,“效率第一、兼顾公平”则更为可取。在道德和社会责任上,存在着纯粹经济观和社会经济观之分。前者认为承担社会责任会损害股东、员工和顾客利益;后者认为承担必要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如环保、顾客、社区责任,不但促进社会发展,也会改善企业形象,促进企业长期繁荣。社会责任观兼顾自身利益与社会道义,体现中庸思想。
编辑/独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