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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丢了吗

2013-04-29云溪子

农家书屋 2013年6期
关键词:夫子亲友肉体

云溪子

一日,春暖花开,几位老朋友相邀到郊外踏青。大自然真令人莫名其妙。不久前,几乎还是一片萧瑟,而今却已柳绿桃红。难怪古人说,“二月春风似剪刀”。在城里闷的时日太多,山野里走走,心情格外舒畅。心情好,话就多,话题也扯得远,古往今来、天上地下、五湖四海。众人谈兴正浓时,一位朋友提出了一个问题:“诸位,在这世上,什么东西是不会丢的呢?”

心思正随春风飘舞,冷不防冒出这个问题,众人一时间语塞。不一会儿,大家七嘴八舌答开了:“家不会丢。”“老婆不会丢。”“魂儿不会丢”……那提问的朋友脑袋像拨浪鼓,摇个不停。有人急了:“你说啥不会丢?”提问的朋友慢条斯理地道:“我,也就是自己,不会丢。有谁听说过丢了自己呢?”吾觉得似乎有理。神经正常的成年人,丢了啥也不会把自己丢了呀!按一般人的理解,“丢失”,意味着某物、某人与一个主体分离,主体寻而不得。我就是主体本身,我当然不会寻不得自己,自然也谈不到“丢失”了。

不料,一位被大家称为“夫子”的朋友,不认同这个答案:“谬哉斯言!失者,不知其所在矣。今天不知自己所在的人还少吗?”吾闻言甚诧:“夫子,请赐教,愿闻其详。”夫子说出一大番话来。

且不说得意忘形者一类。生活中,也不乏失了自我者。有一位女士,当姑娘时,里里外外替父母分劳,挑水、买菜、缝缝补补、照顾弟妹。待到出嫁后,不但把丈夫的吃喝穿戴想得周周到到,从祖父母到公公婆婆的生活起居,也安排得井井有条。煎药端汤,从不言累;洗涮倒便,从不嫌脏。有了孩子,更添数不清的事情,她一人全担了起来。遇上大事小情,听公婆的,听丈夫的,听孩子的,似乎从来没有自己的想法。纵有委屈,也不声不响,总是默默承受。可是换来的,却是许多的“不公平”。渐渐老了,雪染双鬓,便不时露出几分茫然。夫子最后曰:“在日常生活中,忘我,当然不失高尚;可我是全忘得了的么?平日忘我,待偶然想到自己时,便不知所在了!这岂不是丢失自我了么?”

众人若有所思,但未置可否。吾看看远处绵延的青山,抬头望望晴空中的一轮艳阳,似乎感觉到一点什么。可这点感觉,像水中的点点波光,闪闪烁烁,时有时无;又像春风中的丝丝柳絮,飘飘扬扬,很难抓住。

春游已经过去了好些日子,可夫子的一番话,仍在吾心中挥之不去。想来想去,剪不断,理还乱。

有时觉得,夫子的话颇具深意。吾一生中,特别是中年时,生活里曾偶感“失落”。当然,不是事业,也不是工作,而是日常生活。吾深觉欠父母多矣:父母是手艺人,为养家糊口,一年四季夜以继日地劳累奔波,将吾培养成人,真可谓茹苦含辛,耗尽心血;欠弟弟妹妹多矣:儿时,特别在那几年自然灾害时期,姊妹相濡以沫,手足情深。为吾安心在外求学、工作,他们在双亲膝下尽孝。而今双亲仙逝,吾理当“长兄为父”,尽到责任;欠妻子多矣:结婚时,吾一人漂泊塞外,一无所有,除了清贫和劳苦,吾没有给妻子添别的什么,有了一双儿子,吾在外工作、求学,里里外外、老老小小,全扔给了她;欠岳父母一家多矣:是他们接纳了吾这片天边飘来的落叶,帮着垒起一个小窝,什么时候有难处,他们就会在那时出现;欠儿子的多矣:他们幼时,因吾手中拮据,很少穿上像样的衣服,跟大人一样粗茶淡饭。吾长年在外,与他们离多聚少,别说教育,就连亲情也难得享到;欠朋友多矣……吾像一个永远还不清欠债的人。

吾之身心,分一块孝敬长辈,分一块报答亲友,分一块补偿妻儿……吾在哪里?心情好时,尚觉得没有什么,似乎一切本来就是这样的,本来就应该这样的。可偶遇心烦之时,便感到吾谁都欠,可谁欠吾呢?谁都应该从吾身上分走一块,吾何存?这岂不是“失”了自我吗?吾曾经痛苦过。

的确,工作时无我,生活中又无时无处不在将自己一份一份地用去报答、偿还,没了“我”。这大概也是一种忘我吧。可“我”是不可能总忘、全忘的。当有时想到我时,我却都被分掉了。不知我在哪里,寻而不得,确有失我的惆怅迷惘。

看来,夫子之言是有道理的,“我”会丢。

但是,翻来覆去细细想想,又觉得吾似乎没有丢,至少没有全丢。何谓我?“我”,一曰肉体,二曰精神。肉体、精神不可分,二者一体方成为人。但显然,吾辈议论的是否丢失自我,非指肉体而谓精神矣。谈到人的精神,那就太复杂了。古今中外,谈论精神的书,可谓汗牛充栋,绝非一篇小文章,也非吾之力能说出一个子无卯有的。窃以为,吾等的议论,当不以生理意义而言,因为从生理上讲,精神伴肉体而生、而存,一个人只要活着,就不存在丢失精神自我的问题。吾等的议论,似乎乃主要就一个人生活的价值而言。

一个人生活的价值,关系到为什么活着的大问题。不客气地说一句无遮掩的大白话:从根本上说,人是为自己活着的。但是人是社会关系的总和,不是孤岛上的鲁滨逊,不能一个人自己活着。一个人的价值,只有在与社会和他人的关系中才能实现。故,人活着就包含了复杂交叉却又有所不同的两个方面:为自己活着和为他人活着。这里,暂且不论信仰、理想之类高层次的话题,仅谈谈日常生活。

人首先是为自己活着的。吾拥护“忘我”,赞成“无私”。在事关民族大义、国家安危、信仰理想、救死扶伤等大是大非面前,理当舍生取义、无私无畏。但吾同时以为,在日常生活中,事事委曲求全,时时委屈违心,处处只有他人,那就不必。如果一个人活着,完全没有了自己独立的意志、人格、欲望,完全没有个人的趣味、欢乐、享受,那还有什么意思呢?一个人不能屈了他人,也不能太屈了自己。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不要丢失了自我。

人又是为他人活着的。人是社会性动物。吾想,如果人人都只顾自己活,那谁也活不了。人活于世,谁也离不了谁。有人说过“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也许就是这个道理。人,即使是为了自己活着,也须为他人着想、做事。进一步而言,人不是为活着而活着的,要体现自己人生的价值。窃以为,为社会做贡献,为他人服务,报答亲友的恩情,看上去是失了自我,其实正是体现了自己的价值;自我不仅存在于为社会、为他人的奉献之中,而且在奉献的过程中得到了升华。吾虽经年累月忙忙碌碌,但从长辈欣慰的笑容里看到了自己的存在,从晚辈健康成长的欢乐中看到了自己的人生,从亲友、他人摆脱危难的激动里看到了自己的价值。这时,吾不仅未失自我,而且踏踏实实地感到了自己的存在。

如今生活中,只顾自己不管他人者,实在太多了。也许,吾议论“勿失自我”有点大不适时宜。不过,的确也有失了自我的人在,如夫子所言的那位女士。

呜呼,知难,行也不易矣!有些道理,吾并非全然不知,可仍有时为丢失自我而苦恼,有时又会为找回自我而欣慰。大概,吾为凡夫,本性如此,无可奈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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