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业、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扩至全国
2013-04-29
中国水运 2013年6期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今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相关税收政策。
据悉,此次全国试点的税收政策与之前相比,在差额政策和抵扣政策方面做出了调整。《通知》还显示,新纳入的广播影视服务作为部分现代服务业税目的子目,税率将等同现代服务业按6%税率征税。
(记者 叶红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