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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江堤边建边塌7年烂尾官员举报堤防工程“豆腐渣”

2013-04-29谭林

黄河黄土黄种人·水与中国 2013年6期
关键词:堤段豆腐渣水政

谭林

“汕头潮阳区重点民生工程——榕江金关围堤防工程,是一个烂尾工程,也是一个典型的豆腐渣工程。”汕头潮阳区港务局副局长、原潮阳水务局副局长赵宏展近日向媒体实名举报。与他一起联名举报的还有现任潮阳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惠强和副队长马和丰。他们对此前官方作出的坍塌调查结论也提出质疑。

该工程纳入广东省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一直受到汕头市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离奇的是,这项工程本应两年完工但7年未竟,在建时还发生7次大坍塌,共计1200多米,小垮塌更有多次。在多次大坍塌后,有关部门对该堤防全线进行了勘查,目前仍有8000米是危险堤段,其中3000米为最险堤段。

“拖沓不止”:工程建设期2年但7年未竟

金关围堤防工程于2006年10月25日公开招标,2007年11月15日全面开工建设。计划建设工期2年,该工程达标加固建设按50年一遇防洪(潮)标准设计,委托具有甲级资质的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

2009年9月24日,本应快完工的金关围堤防工程实际完成量只有六成。潮阳区水利局为此专门发文称:金关围堤防达标加固工程建设进度与上级要求差距较大,各承建单位要按照省市要求,必须在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同年潮阳区政府工作报告也强调,金关围堤防工程已投入1.12亿元,完成工程量64.08%,要在2010年大力推进,确保完成建设任务。

不过,2010年底,工程并没有完成。

潮阳区政府则继续“高度重视”,将金关围堤防工程列入2011年“十大民生工程”。在2011年11月5日的潮阳区人代会上,潮阳区区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金关围堤防工程建设基本完成。”2012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潮阳区区长再次强调“金关围堤防工程基本完成”。

不过这个“基本完成”再次被潮阳干部群众诟病。在潮阳区政府2013年3月18日下发的《区政府工作会议纪要》上,明确称金关围堤防工程还有近10%的工程量没有完成。4月下旬,晚春的雨水淅淅沥沥,记者在潮阳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副队长马和丰的陪同下来到金关围堤防工程金灶镇玉路段。走了一段泥泞的土堤,一个两三百米的大缺口横在堤坝中间,脚下的江水汹涌而过,堤坝缺口处可见零星石块。马和丰告诉记者,这是曾经垮塌的一段堤坝。

这项涉及27万人、6.22万亩良田的重点民生工程,在政府部门领导的“高度重视”中屡屡“拖沓”甚至“烂尾”,危险的堤段在政府报告的“基本完成”中继续危险和垮塌。

“垮塌不休”:工程边建边塌先后大塌7次

潮阳水务局原副局长赵宏展、潮阳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惠强和副大队长马和丰提供的材料显示,金关围堤防工程从2009年12月23日到2012年2月7日,先后发生7次大的坍塌,小坍塌还有多次。他们说,“金关围堤防工程就是边建边塌。”

“2012年2月7日,新庙段发生堤段沉陷,此后金光围堤防工程就被上级领导叫停了,广东省水利电力勘测设计研究院也提出了优化方案,目前方案仍在修改中。”洪惠强大队长说。

7次坍塌事件,因为大都发生在枯水季节,水位不高,没有造成群众伤亡。2012年2月17日,汕头市政府应急办出具一份报告对“在建过程中发生坍塌和局部滑动位移情况”的原因中解释:客观原因是,金关围全堤线基本筑于软弱土基上,地质条件较差。主观原因是该堤段设计上存在一些不足,未能根据现场实际地形和地质情况及时、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地提出变更调整方案,采取必要的基础加固措施。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与汕头金关围堤防工程的多次坍塌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榕江对岸的揭阳市水务部门主持修建的榕江堤防工程一次也没有坍塌过。

同是榕江两岸,汕头和揭阳水务部门主持的堤防工程为何有如此大的差异?

洪惠强在担任潮阳区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队长之前,曾代表潮阳区前往榕江对岸考察揭阳水务部门修建的榕江堤防工程。他说,揭阳是对一些基础不牢的堤段进行打桩固牢,在一些危险堤段则退至离岸上百米的地方再修建新堤。而潮阳的金关围堤防全长30多公里,很多堤段临水修建,该内缩处没有内缩。

“7次大的坍塌事件中,坍塌的堤段就有1203米,险段8643米,造成约2亿元的经济损失。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金关围堤防工程已属特大质量事故工程,也是一个典型的豆腐渣工程。”赵宏展说,“在建工程短短3年发生7次大坍塌,根本原因是工程设计未考虑基础处理而导致安全隐患。”

非法采砂,还是地基不牢?

在金关围堤防工程7次大的垮塌中,官方仅对第三次,即2010年1月28日玉路段发生的306米大坍塌进行回应。因为媒体对该次坍塌进行了广泛报道,当时分管省领导批示后,广东省水利厅派出包括设计单位在内的干部和专家迅速奔赴坍塌现场调查。

调查组《关于汕头市金关围玉路堤段坍塌情况的调查报告》下了这样的结论:非法采砂改变原河床形态是造成该次险情的主要原因,“河床在坍塌段已形成一个长约800米、比原河床深6~8米的深槽,深槽位置靠近堤脚,造成堤脚临空”;再加上原堤段地质条件差、地基下卧深厚淤泥层,发生坍塌时为退潮期等因素,造成堤脚在被掏空的情况下出现整体坍塌。调查组调查到2007年10月开始至玉路堤段坍塌期间,有林某、黄某的采砂船在玉路水域违法采砂合计达八九个月之久,认为应追究水政执法部门的责任。

为此,一批责任人被处分,时任潮阳区水利局副局长赵宏展,潮阳区水利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惠强、副队长马和丰及金灶镇两名干部等人分别被处以行政记过、行政记大过处分。潮阳区纪委在2011年5月20日下达对赵宏展的处分决定书中认定:“2007年10月开始至玉路堤段坍塌期间,采砂船在玉路水域违法采砂合计长达8~9个月之久,赵宏展在任期间,分管领导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对马和丰的处分书中认定“未能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采砂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

对于其他几次坍塌,官方并无公开回应,也未处理任何责任人。

提起执法责任,马和丰感觉胸口憋着一口气:发生堤围坍塌事故的榕江属于汕头和揭阳的跨市河道,根据相关规定,跨市河道应由广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由省授权有关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实施管理,并且根据汕头市河道采砂执法责任书,榕江水域的违法采砂行为也不是由潮阳区水利局(现水务局)负责查处。“在2010年1月28日金关围玉路堤段坍塌后,潮阳区水利局至2011年8月1日才签署委托书,委托潮阳区水政监察大队实施行政处罚权,因此发生坍塌的榕江河道管理责任也不在潮阳区水政监察大队。”马和丰特别强调地说,金关围堤防工程其他的多次坍塌事故,并未发现有非法采砂现象,为何也坍塌?

赵宏展、洪惠强、马和丰三人都认为广东省水利厅调查组的结论站不住脚。

潮阳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洪惠强即将退休,他说:“金关围堤防工程坍塌那么多次,其他几次没有采砂,为何也坍塌?”他说,如果坍塌真的是由非法采砂所致,也不能仅仅处理潮阳区水政监察大队的人。“为什么7次坍塌,就第三次处理?”

赵宏展则直接地对于该次调查组专家投了不信任票。他说,金关围堤防工程属于广东省水利防灾减灾工程项目,由广东省水利厅水电设计院设计(水利厅下属单位),监理单位是广东省水利厅属下的广东科源工程监理咨询公司。设计和监理单位均是广东省水利厅的下属单位,工程发生坍塌,相关人员为什么不但没有回避,反而成为事故调查组的主要成员?

赵宏展、洪惠强和马和丰三人开始走向信访和举报之路。

汕头市水务局184号文《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提及金关围堤防工程按50年一遇标准需将原来1.32~1.58米的堤面加固加高至4.49米,“由于财力原因,设计时没有考虑基础处理”,由于地基软弱、堤基淤泥层较厚、退潮等主要原因造成堤位失稳而滑动位移。

在潮阳区水利局一些内部文件中这样描述:“主要原因是由于堤防工程是按每千米300万元定额补助的,为节约工程成本,全部堤围填土没有进行基础处理”,客观原因是“为了加快工程进度,受施工工期影响,填土速度过快,未经处理的堤身基础突然加载过快造成基础淤泥滑动”。

汕头市政府应急办在2012年2月17日汇报情况中也只字未提“采砂船”的字样。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赵宏展说,汕头市应急办的调查结论和汕头市水利部门的一些文件都说明了,工程设计忽视地基处理才是导致大堤在加固后屡屡坍塌的真正原因,“把这个责任推给几条采砂船是不负责任的,应从设计、施工、监理和项目管理方面查找原因。”

赵宏展说,金关围堤防工程按5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设计,设计单位在设计时居然会“因为财力原因,没有考虑地基处理”,设计单位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如果没有足够的财力盲目上项目,项目法人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而且工程施工前后未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草率施工,致使工程发生坍塌,工程领导小组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实上,到今天为止,这些人都没有受到任何处理。

赵宏展说,他因坚持说真相付出了“血的代价”。2010年7月20日早上,他从家里出发到单位上班时,突然遭到几个男子堵截殴打,将他打晕在地之后,仍然对他拳打脚踢,直到围观群众制止,打人者才逃离。经法医鉴定,该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此事距今已两年多,被打地点距离区政府不足百米,该案件迄今仍未破。”赵宏展的手机上还留有当时他被打得鲜血直流的照片。他认为,他被打的背后,就是因为他踢破了工程垮塌的真相。

三名被处罚的“较真”官员是“替罪羊”?

在采访中,赵宏展、洪惠强和马和丰3人对于自己身上背的处分表示了极度的不满,他们认为自己纯粹是“替罪羊”。据了解,赵宏展3人其实可以在受处理一年后申请解除对自己的处分。也就是说,在2012年的5月底,只要他们的一纸申请,他们就可以解除处分。

“我们没有写解除处分的申请,我们一直在申诉,要求纪委复审并撤销对我们的处分决定。”赵宏展说:“如果写解除处分的申请,就是承认之前纪委处分的正确性,也就是说我们自我认定当时是犯错了。我们确实没有任何错误,只是被推出的替罪羊。”

他在2011年5月份收到处分决定书后,6月16日就向潮阳区纪委提出申诉。潮阳区纪委于2011年10月27日作出复审决定,认为“对赵处理认定移送的事实材料没有出入”,维持了对赵宏展的行政记过处分。

赵宏展说,纪委认为我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可我既不是项目法人,又不是金关围堤防工程建设领导小组成员,这个“直接领导责任”依据何在?

今年6月洪惠强就要从潮阳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的队长岗位上退休,他最大的希望是在退休前上级能还自己一个清白。

汕头市纪委发文:责成潮阳纪委再查江堤坍塌

今年3月份,汕头市监察局发出的文件——“汕监审[2013]4号”称,对于赵宏展提出在调查过程中如实反映问题遭遇恐吓和伤害,潮阳区公安分局已经对此展开调查;对于赵宏展提出申诉认为金关围堤段一再坍塌的问题背后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和问题,汕头市纪委已经责成潮阳区纪委展开调查。“以上问题查明后,将追究相关人员的相应责任。”

这份文件还称对于赵宏展的处理“原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分恰当,经汕头市纪委常委会、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讨论,并报省纪委、监察厅同意,对原处分予以维持。”

对此,赵宏展表示坚决不服,将继续向上级部门申诉。不过赵宏展对于纪委重新启动对金关围江堤垮塌的原因进行调查还是乐见其成。他说,他们之所以一直坚持举报,固然有其受委屈的原因,另外就是不想让本来是惠民工程的金关围堤防工程变成祸民工程,不想让27万群众生活在江水的威胁之下。(来源:南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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