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信社支持小微企业风险与控制
2013-04-29郝彬
郝彬
农村信用社作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主力军,成立以来在支持城乡就业,缩小城乡差别,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但随着银行多元化态势的加剧,农信社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小微企业)方面却面临着许多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和瓶颈。本文结合农村信用社工作实际,就农村信用社支持小微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控制措施加以探讨。
一、当前农村信用社县域环境分析
当前各级党委政府正在全面落实十八大精神,把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金融部门也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支持当地经济的健康可持续发展。无论是各级政府还是银行业监管机构,都在积极倡导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许多金融机构都成立了专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机构和部门,各家金融机构在政策的推动下,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产品和服务,但在实际工作中,农村信用社面临着许多客观方面的障碍和瓶颈。
(一)部分政策难以落地。虽然各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乃至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从政策层面“东风劲吹”,但落实起来有关部门并不积极,地方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财政部门很难拿出一定的扶持资金去改善小微企业的融资环境,虽成立了部分财政参股的担保机构,但资本金过少,工作人员对金融业务缺乏了解,机关作风严重,大部分商业银行不予认可,即使以支持当地经济发展为主要任务的农村信用社也很难接受这样的担保公司,使担保难的问题并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
(二)互助担保(也就是说企业联保)的风险不断出现,导致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不降反增。在政策的推动和上级管理部门的倡导下,农村信用社采取了一系列支持经济发展的具体措施,最明显的就是尝试进行了一些信贷方面的改革,对一些小微企业采取了企业互保的形式给予贷款支持,但这些企业一般由于自身不足难以在其它银行取得贷款支持,只能与信用社发生实际业务关系,这些互保企业一方面自身有信用社贷款,另一方面又为其它小微企业取得信用社贷款提供担保,这种互保圈对于信用社来说只能是形式上的。也就是说实际上的信用贷款,一旦一个企业出现风险,这个互保圈的其它企业也会出现现实风险,至少也是潜在风险,因为他们融资普遍困难,抵押物有限,现有的资产变现能力很低,这种现状的出现已经导致或正在导致此类业务的萎缩。
(三)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仍很困难。虽然在政策层面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呼声很高,各家金融机构也纷纷表态或跟进,但小微企业经营管理的内部和外部环境,仍很困难,比如他们普遍存在的经营管理粗放,节能环保问题突出,缺乏核心技术以及决策简单等等。由于存在这些“硬伤”,这些小微企业只能采取人脉拉动型的营销方式和偷漏税型节支方式,只能围绕当地大中型企业做点拾遗补缺的生意,不仅自身经营管理环节的生意导致他们随时“断血”,而且他们依托的大中型企业的经营管理波动也同样会造成小微企业的地震,这种状况农村信用社的每一名工作人员都看的很清楚,每发放一笔小微企业贷款几乎都等于投放了一颗“定时炸弹”,惧贷成为农村信用社信贷人员的真实心态。
二、农村信用社应采取的建议及对策
鉴于当前小微企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作为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者,必须从以下方面加以研究和解决。
(一)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各级政府是市场经济的主导者和组织者,特别是在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县域经济圈内,如果政府只是局限于政策上给力而缺乏实实在在的扶持措施,则很难使小微企业真正享受政策的阳光。我认为县级政府在支持小微企业方面尽快解决一个问题,就是大力扶持有发展实力讲信誉的担保机构,政府应从财政中拿出一部分专项资金,作为担保公司的流动资金,同时动员部分骨干企业,以投资入股的形式组成新的股份有限公司,采取民营企业的管理方式杜绝官办作风,规范业务操作,依法进行管理,以优良的资产,科学化的管理和高素质的员工队伍赢得县域金融机构的信任,逐步成为各家金融机构认可的业务担保机构。如果这一做法顺利实施,小微企业将是最大的受益者,因为比起其它金融机构来说农村信用的信贷准入门槛相对较低,农村信用社会与此类担保机构建立相对稳定的合作关系,小微企业也可以走出“互保怪圈”,取得农村信用社更多的信贷支持。
(二)采取严厉措施打击高利贷行为,规范民间借贷。对高利贷发放者要采取法律和经济手段使其倾家荡产,并在社会上大造宣传攻势,使其难以立足。这样部分民间资本就会逐步回流到金融体系内成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资金流,同时也会断掉小微企业在融资困难时向高利贷经营机构借贷以“饮鸩止渴”。解决农村信用社自身难以解决的小微企业隐瞒高利贷行为,实际负债远远大于表面负债的现状;解决企业融资成本过高的问题,只有解决了这两方面的突出问题,小微企业的生存环境和农村信用社的信贷环境才会取得实质性的改善,县域小微企业的发展才会步入快车道。
(三)努力开发一批更加适合小微企业发展的融资产品。近几年来,各家金融机构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相继研发推出了一系列融资产品和服务,比如“租金贷”、“应收账款質押”、“供应链金融”、“保兑仓模式”以及“第三方货物监管”等方式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农村信用社的经营机构大部分设在县域及以下,大部分工作人员工作在乡镇级网点,他们对这方面学习和应用能力比较低,这些很好的产品尚未在农村信用社系统得到普遍的复制和运用。这虽然是信用社的劣势,但也充分说明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大有作为,因此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者应该充分认清形势,进一步提高对小微企业发展的认识,成立专门服务机构,组织专门的信贷队伍,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大力推广和学习其它同业经验和成功做法,把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全面提高到一个新层次,为更好的支持县域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