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建设施工监理出现的问题与应对措施
2013-04-29韩宝柱王玉会
韩宝柱 王玉会
摘 要:监理制度是保证工程质量、控制工期和工程费用的一项行之有效的手段。作者根据近几年参加的多条高等级公路建设监理工作的实践,对高等级公路建设过程监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看法。
关键词:公路建设 施工监理 对策
高等级公路建设推行工程监理制度,是适应当前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是工程建设方面一项新的重大改革措施。目前工程监理制度,在管理思想、组织机构、方法手段、法律制度等方面,已形成了一个完整的监理体系和运行机制。
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造成与出发点存在一定的出入,使得个别工程管理难度加大、工程质量存在隐患。工程款计量不准确等现象。作者根据近几年工程管理的经验总结如下:
1 目前监理工作中存在的几点问题
1.l 部分监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参差不齐
业务能力差的监理人员,教条主义严重,死扣规范,不能从实际出发随机应变的处理突发事件,贻误大好时机;极个别技术能力突出的监理人员,吃、拿、卡、要现象严重,在监理过程中经常性的向施工单位提出非分要求,一旦无法满足要求就“想方设法”给施工单位出难题。
1.2 施工监理单位人员履约差
(1)目前,各地区公路建设监理招投标工作均比较规范,监理单位的资质都能够符合要求,但具体监理人员的资格往往不能满足要求,主要是到场人员与投标书中承诺人员不符,因此普遍存在投入人员和投标人员资格不一致现象。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是高智能、高技术含量的服务,其工作涉及的知识面广、专业化程度高、难度大.其工作质量的好坏对工程质量有直接的影响。因此,交通部对监理人员的资格要求较高。交通部明文规定:“项目总监、总监代表、驻地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工程师或高级经济师职称,并具有交通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工程师或经济师职称和省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证书。测量、试验及现场旁站等监理员应具有初级技术职称并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和监理业务培训”。有的监理单位为了中标,在投标时上报的拟投人工程监理人员均符合要求,但实际进场人员与投标书相差较大,所换人员大部分资质都降低了,对整个监理工作造成不利影响。
(2)监理人员频繁更换,造成监理工作的不连续性,人员之间配合不好,缺乏理解和默契,直接影响监理工作质量,并使工程质量失控。目前,监理单位作为企业,与大部分监理人员是聘用关系。近几年全国公路建设任务较重,各监理单位人员比较紧张,有些监理单位在聘用人员时就放松了要求,对所聘人员也缺乏必要的考察,匆匆忙忙就投入工程使用,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后,发现不能胜任工作,不得已只能进行更换。有的监理人员,发现其他监理单位待遇更好时,不辞而别,也造成监理人员的更换。
监理人员更换后,一方面需要施工单位重新适应,另一方面,新的监理人员需要熟悉情况,这对监理工作都不利。更为严重的是,前后两位监理之间的交接不顺,造成监理资料不完整,施工单位一些需要监理签认的没有人签认,甚至造成工程质量失控。例如,某工程有个监理单位在开工后四个月内,人员更换率达到90%以上,主要监理人员几乎全部无法到位,造成监理工作极大混乱,施工现场失控,质量问题不断。
1.3 监理单位工地试验室使用率极低
监理投标时的试验设备较多,但在实际监理过程中基本靠使用施工单位试验室或采取试验监理旁站的形式完善监理资料,为降低使用费用,监理试验室基本不用。下表是对2012年某工程现状调查结果。
2 应对监理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建议
2.1 抓好监理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其政治素质
从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分析,许多差错、事故并非是高难技术问题,由于水平不够不能处理。大量问题是属于基本知识,一般技术问题,监理未去做或未认真地去做。严格地说是失职造成的,甚至还存在做假资料的现象。所以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增强事业心责任感仍是监理工作首要任务。
同时要加强廉政教育,监理人员的待遇由本单位解决,监理人员不得与承包人发生个人经济往来,也不得从事任何产品材料的推销工作,这样才能保证“执法”的客观性、公正性。
2.2 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检查考核力度
监理人员必须具备高尚的职业道德,要秉公办事,忠于职守,办监清廉,一丝不苟。监理人员和承包商的工作目标是一致的,要平等相待,以理服人。对多数承包商而言,只要监理人员把道理讲透,各种问题都能得到解决。全面的严格的监理是必不可少的,但不能将承包商放到对立面的位置,处处挑毛病,搞得承包商无所适从,这样监理工作就会陷入被动。监理人员应具有为承包商服务的意识,在指出承包商存在某种问题的同时,尽可能帮助承包商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做到嘴勤、腿勤、眼勤、手勤和脑勤,将事前指导、中间控制、工后验收制度融汇于监理工作之中。在承包商掌握了正确的施工方法、工作程序后,监理工作就能顺利进行。为了确保投入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思想素质,建议采取如下管理办法:
(1)加强培训,定期进行业务能力考核。为了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能力,针对工程的不同阶段,定期对参建监理人员、承包商主要技术人员进行技术培训,邀请相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建设管理人员进行讲课,详细讲解各工程的控制要点、质量控制方法和控制标准以及业主管理思路等。并在培训后及时进行业务能力考试,对业务能力和应变能力差的监理人员强制进行更换,对思想存在问题的监理人员进行教育和谈话,促使全部监理人员遵循“热情服务、严格监理”的思想意识,确保工程质量。
(2)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人员到位率。由于工程时间长、跨度大,为了确保监理人员的稳定,尽量减少人员更换,建议制定监理人员休假制度、请假制度和巡查考核制度。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建议监理单位制定休假制度,在每月25日前制定下月休假安排,提前应对监理人员的变化,保持监理工作的连续;建议业主制定请假制度,对监理人员家庭、单位的突发事件而必须请假的,按照请假制度规定进行请假;建议业主制定巡查考核制度,业主安排专人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理人员的考勤情况、所监理工程质量情况以及廉政情况等,及时纠正工程实施中的违规行为。对工程中存在的擅自离岗、质量控制措施不到位和工作不作为现象进行严厉处罚。
2.3 对监理试验工作做出重大调整,建立工程中心实验室
为了加强试验监理工作,取消所有监理单位的试验室,各监理单位不再建立工地实验室,由业主统一招标建立工程中心实验室。主要职责是:监理平行试验工作、标准配比试验工作、工程中间检查试验工作、工程巡监试验工作、工程阶段检查试验工作等。中心实验室接受业主的直接领导,为业主服务,与总监代表处、驻地监理处一同为工程服务。
3结语
虽然监理工作已经实行多年,但早期的监理工作是在无统一规范的情况下进行的实践,近些年才逐步正规化。即使如此,对部颁新的《监理规范》仍有学习理解熟悉过程。针对工程监理质量问题,提出工程建设参与各方质量管理的责任和义务,建立和健全质量责任制,运用市场信誉管理质量,完善公路工程领域产品质量问责程序及方法,提高监理管理方式,提升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法律体系,提高公路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