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省规模或限额以上工贸企业负责人的一封公开信
2013-04-29
尊敬的工贸企业主要负责人:
根据我省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部署,您应当按照“七个必须”(必须亲自组织达标创建工作、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必须健全管理制度规程、必须坚持作业现场带班、必须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必须全面整治事故隐患、必须提高企业本质安全)的要求,组织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选择相应的国家专业评定标准,实施对标检查、对标整改、对标达标,并持续改进、完善提升。自评达到级别要求后,及时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门户网站登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迭标信息管理系统”申请达标评审,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确定为相应的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
《福建省安监局等部门关于全面深化全省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闽安监管四[2013]62号)已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把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许可的前置条件;加大了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对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支持力度,将企业达标水平作为信贷信用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优先支持或推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申报国家和地方质量奖励、优秀品牌等资格和荣誉。同时,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结果将作为安全生产诚信的重要内容,向国资部门及银行、证券等金融部门通报,作为绩效考核、信用评级、投融资、申报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和评先推优等的重要参考依据。逾期未申请或未达标的,将依据有关规定,提请相关部门暂扣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对整改逾期仍未达标的,将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因工作不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动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依法依规从严追究。
感谢您长期以来为安全生产付出的辛勤劳动,希望您再接再厉,进一步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认真、有效推进本企业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实现本质安全,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相关文件、评定标准、评审管理办法等资料,可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福建省安监局门户网站查询并下载。
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