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一定是朋友
2013-04-29KIKI
KIKI
上周五,我在Q市结束近一个月地狱式培训准备回S市时,一个朋友的朋友非常凑巧找上门来,求收留。
都市生活中,很多人都会拥有一份“丰富”的人际关系列表。最基本的,亲人、朋友、伴侣(爱情或者性)。职场里有上司、同事、下属、客户、竞争对手。出去消遣有牌友、酒友、健友(一起去健身的朋友)等等。但是有一种你无法用上述关系概括的存在,它的种类是“朋友的朋友”。在朋友聚会中,你可能听说过她的名字,“听说Tracy和她那个富二代男朋友分手了。”“Lily准备跳槽。”……听得多,自然熟悉,好像此人跟你生活在同一个轨道里,你知道她很多事情,她可能也听说过你。你们只是没有见过而已,外国友人称这种关系为“acquaintances”,熟人。
说回找上门来的朋友的朋友,Y小姐。Y小姐是我死党的大学室友,我们在朋友聚会中见过一面,交换了QQ号码。上周五,她在QQ上留言,想在我家借宿两日,参加S市的公务员考试。
身为死党的朋友,Y小姐的“身价”自然比普通朋友的朋友的身价高好几级。看在死党的面子上,我应允了这位朋友的朋友的请求。谁知,这一收留,我像是做了连续几日不会醒的“一帘噩梦”。
周五我去车站接Y小姐,虽然只是第二次见面,Y小姐不仅不怕生,一过来就抱着我说:“亲,好想你哦!好久不见。”热情程度堪比美利坚同胞。不过,Y小姐的“美式热情”很快冷却,除去要考试的一个早上,Y小姐每天都少不了逛街、吃饭、唱K或看电影,比观光客的做派还要观光客。埋单的时候“美式AA精神”消失不见,Y小姐用眼神说:“亲,你该尽地主之谊哦。”
我爹得知Y小姐来S市是为了参加公务员考试,他嘱咐我说,人家复习的时候你不要打扰人家。我才想起,原来Y小姐是来参加考试的。但是我发现Y小姐连一本考试资料也没有带来。
刚开始,Y小姐说借宿两天,实际住了一周。S市寸土寸金,本来并不算宽敞的房子,在Y小姐来了以后,倍显拥挤。刚刚新婚的哥哥更是向我投诉……在我里外不是人之际,Y小姐挥一挥衣袖,终于回家了。同时宣告我难得的一周大假和半个月工资“正式死亡”。
月末的姐妹茶会,我向死党控诉这个朋友的朋友的事迹。还没有来得及细说,朋友们纷纷加入。小茜说:“有个朋友的朋友找我借钱,我看在朋友的份上借她了,可是好像没有还过。”连基本不说别人是非的“清高琳”也开腔了,“有个朋友的朋友找我喝咖啡,说了一堆前男友的劈腿的事情,我一点兴趣都没有!莫名其妙!最后她也没有付钱的意思。我看在朋友的份上,连她那份也付了”。
死党感到很抱歉,说要请我喝茶赔罪。她说:“其实,我跟Y小姐不是很熟,虽然她经常叫我亲爱的。”
回家后,我无聊地在百度输入“朋友的朋友”,屏幕上显示“朋友的朋友借打手机人不见了”、“朋友的朋友借走轿车两个月不还”好几条类似新闻。
毛主席说过:“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他老人家怎么不告诫我们:朋友的朋友,不一定是朋友啊!
摘自《非常关注》2012年第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