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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诗史写作中的几个问题

2013-04-29郝丹

名作欣赏·学术版 2013年1期
关键词:个人化程式化问题意识

郝丹

摘 要:从“五四”时期到当下,中国新诗已经走过了近百年的光辉历程,也取得了许多骄人的成就。然而,社会大环境带来的诸多颠簸以及诗歌体裁本身的局限性,大大制约和束缚了新诗的成长和进步,这也几度让诗歌史的撰写陷入困囿状态。因此,“重写诗歌史”的确迫在眉睫。只是长久以来,编写者已经形成了写史的程式化心理,研究视角固定、书写模式僵硬、使用材料雷同且缺少学术活力,鲜有上乘之作。面对这一困境,写作者们应当树立起敏锐而强烈的问题意识,努力彰显个人化的创新精神,由此实现诗歌史写作的新发展和新突破。

关键词:新诗史写作 程式化 个人化 问题意识

引 言

作为文学艺术的最初形式,诗歌一直担负着记录人类生存印记的历史使命,而艺术层面上的强大感染力更让它在千百年世事的跌宕起伏中屹立不倒。由“五四”时期走来并一路前行至今的中国新诗就扮演着这样一个重要的角色。新诗的发展历程可以说是紧随着社会变革的脚步,诗人们在艺术上的实验探索和精神上的真诚勉励都让中国新诗焕发出惊人而永恒的魅力。所以,对新诗的发展史进行整理和撰写就显得尤为重要

其实,无论是诗歌史,还是小说史或戏剧史,任何一种文学史都面临着被不断更新的考验,因为新作品永远在诞生和增加之中,过往的分析与评价也因社会因素和个人因素被重新审视,而当代文学尤其是新世纪文学更是将这种不稳定性推向极致。因此,新诗史写作经历着一个不断拓展和完善的过程,期间所暴露出的诸多偏颇之处也亟须引起写作者们的注意,重写诗歌史、程式化心理、个人化写作等一系列问题不仅令治史者困扰,也增加了研究者对新诗史版本和新诗史审美尺度进行解析和评估的难度。

一、重写诗歌史

重写诗歌史的相关探讨和尝试是在“重写文学史”口号提出后才开始的。1988年7月,《上海文论》开辟专栏,提出了“重写文学史”的口号。为什么要重写?究其原因,主要有四点:首先,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改革让上世纪80年代末的文化语境发生了重大转变,开放性与探索性成为整个社会发展的主要特征;其次,以往的文学史和诗歌史写作过于僵化,许多问题已成定论,重点似乎永远是重点,而被忽略的却始终被忽略;再次,文学创作本身是一个不断向前的过程,新作品的涌现让文学史必须以不断改进的姿态对此作出回应;最后,治史者本人的分析视角、写作水平和研究深度也会随时间的流逝而发生变化,无论是删减补充还是完全改变,“重写”都十分必要。

1.诗歌的优势与诗史的局限

仿照“重写文学史”这一命题,诗歌研究界提出了“重写诗歌史”。“广义的‘诗歌史,可以包括一切对新诗运动、思潮、艺术形式、诗歌流派和诗人创作在内的研究:从这一角度说,‘重写——更新研究的观念方法,以达到重估‘主流、发现‘边缘、深入把握新诗发展过程的矛盾。不过如果从严格意义上来理解‘诗歌史这一概念,则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并不是重写,而是写。”① “重写”表示从前不够完善或存在异议,而“写”则意味着缺失或者说根本没有。诗歌史的写作为什么如此之难?这与诗歌体裁本身的特点有着密切的关系。

诗歌,我们这里是说新诗,当是最能体现文学创作的艺术水准的一种体裁。与小说、散文相比,它确实难懂难解,所以读者也较少。而从创作层面来看,由于对作家的想象力和语言天赋要求甚高,所以诗人数量也明显少于小说家、散文家数量,因而作品亦然。时至今日,我们仍然很难提供详尽系统的标准来评断“好诗人”是怎样的、什么样的诗歌应当被历史记忆抑或哪一个诗歌流派的艺术成就更高等等,因此诗歌体裁的艺术鉴赏难度正是新诗史写作的难度所在,而诗歌体裁的优势——发展历史悠久、传承断裂性小、艺术水准高、地域分布广,恰恰是令诗歌史写作始终没办法达到较高层面的根本原因。诗歌创作的局限性让撰史者在权衡筛选和阐释论断时矛盾不已,无论是时间分期、流派代表和思潮构成,还是情感维度、艺术向度和思想深度,都很难在学界达成比较广泛的统一。所以当我们在质疑新诗史写作为何进展缓慢、举步维艰时,也应当看到诗歌体裁本身的一些特质确实困囿了诗史撰写。

2.新诗史写作的努力与探索

尽管新诗史写作困难重重,学者们在诸多问题上意见不一,但仍有很多优秀的诗歌史著作问世,治史者们从不同的角度出发,以不同的形式和语言对中国新诗发展历程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分析。比如,2005年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了洪子诚和刘登翰合著的《中国当代新诗史(修订版)》,这是他们对1993年撰写的第一版进行的一次勇敢而严谨的修订,本书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客观性与包容性,“为了达到还原的效果,压低主观因素的介入程度,它甚至在注释方面也挖空心思,在正文里叙述基本的诗歌事实,而当事人的发言和回忆等材料则统统放到注释里去,这样既保证了正文的精粹和文气的畅通,又在诗歌事实的自动敞开中复现历史本身的复杂和细微,客观而冷静”②。作者在“修订版序”中确定修订的范围:(1)补写80年代后期以

来,中国内地和台湾诗歌的状况,包括诗歌现象、艺术发展趋向、重要诗人的写作等。(2)增写香港诗歌和澳门诗歌的有关章节,这是原来计划中没能完成的部分。(3)根据我们目前的认识,调整、压缩、修订原来不当、冗赘的部分,改正资料上的错讹”③。

而程光炜的《中国当代诗歌史》是个人化新诗史写作的经典。一方面,主体意识的介入不仅对史料的选取和运用更加新颖和完善,而且对许多从前被忽略甚至被否定的诗人和诗歌流派进行了重新的审度和评断。另一方面,作者在编史的同时十分注重对诗歌的艺术批评的研究,这也使得这部著作颇具学术研究风范和美学鉴赏价值。相对于前两部著作而言,王光明的《现代汉诗的百年演变》在时间跨度上优势明显,它囊括了中国新诗近百年的发展信息,因而更具整体性和连贯性。值得注意的是,如此篇幅的诗歌史研究著作竟选择规避时间这个传统而保险的着眼点,将问题思辨作为行文线索,注重对诗歌本质的分析和阐释,尊重了诗歌研究的审美立场和艺术体悟,成为以论带史的典范。

除了以上提到的三本著作之外,还有很多影响力较大的新诗史著述。比如祝新的《五四新诗史》(陕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87)、朱光灿的《中国现代诗歌史》(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龙泉明的《中国新诗流变论》(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陆耀东的《中国新诗史(1916—1949)》(长江文艺出版社,2005)、沈用大的《中国新诗史(1918—1949)》(福建人民出版社,2006)和张新的

《20世纪中国新诗史》(复旦大学出版社,2009)等等。

此外,2008年《当代文坛》推出了“重写当代诗歌史”专栏,这一栏目为“重写诗歌史”问题的探讨提供了最好的平台,也大大促进了新诗史写作实践水平的提高。

二、程式化心理

由于新诗发展时间短、诗歌创作水平良莠不齐、治史者认知程度有限、文化语境不够开放,初期的新诗史写作在编撰方面存在很多漏洞,特别是长久以来文学史写作的模式化氛围让本就缺乏勇气的诗史写作者们更加惰于创新,时间分期固定、经典判断一成不变、史料采集和使用雷同甚至完全重复、诗歌团体特征永远大于个人创作个性,这些程式化心理所造成的严峻问题让诗歌史写作一度陷入僵化状态。

1.历史分期固定化

诗歌史写作同文学史写作一样,最传统的叙述模式便是以时间为轨迹,通过历史分期结构全文。这种方式(有些诗歌史甚至完全采用编年记事)的好处便是能够从纵向把握诗歌发展的整体脉络,信息明确,条理清晰,连贯性强,便于记忆。但是历时性视角所带来的撰史困惑或者可以说是沉滞在于写作者为兼顾“全面细致地展现历史”和“吻合意识形态话语基调”(有时为了教材编写需要),而不得不削弱甚至忽略对诗歌艺术本质的追寻与探讨。“大陆诗歌史的撰写,长期以来很难抹掉宏大的集约化分工‘制式;一般要纳入项目、计划,难免在模式和方法上得进入或靠拢教科书体系。”④当然,历史本身就是对过往时间的记忆,所以通过历史分期来构筑新诗史体系也无可厚非,但我们并不能将它等同于按时间顺序堆砌资料,因为那与流水账式的诗歌记事毫无差别。

那么“时间”真的是新诗史写作的毒药吗?也不尽然。事实上,好的“时间”把握是诗歌史成功的关键。首先,在分期上,写作者必须有自己独特而明确的划分标准,不要抄袭前人定论,就算这种划分有时候确实要受到政治环境的影响,但也决不能忘记,对艺术本质和艺术规律的探索才是史学研究和理论分析的最终目的。其次,如果不以历史分期为框架,那么撰史者完全可以将时间信息植入正文当中,形成一条内在的诗歌演变线索链,这样既对传统的写作模式做了有益的突破,又保证了新诗史写作纵向的基本脉络。

2.史料采集与整合雷同化

史料的采集与整合是诗歌史写作最基本的一步,而相对于确定撰史视角与框架、融入艺术理论批评与自我意识判断而言,这一步又是比较简单的。然而一旦进入操作,我认为许多写作者就无法抑制地陷入了一种僵局或者说是误区,即为了全面展示细节而机械地罗列史料甚至照抄照搬他人成果。

就诗史资料的采集而言,写作者应尝试从更多渠道去寻找,除了前人搜集的信息之外,要将那些容易被忽略或者潜藏的以及被抛弃在历史大门之外的诗人、诗刊和诗作列入考察的范围。在整合与论断过程中,要尊重自己内心的想法,确立独属于自己的价值评判尺度,即使与传统的或大部分人已经认同的观点有出入,也要有坚定不移的意志,这样才能启发更多的人去进行新的思考和评判。此外,在论及时间问题时也提到了,新诗史写作不是流水账记录,所以最忌讳的便是史料的平铺。那些有多少就用多少,周全地把所有资料摊给读者看的新诗史势必会造成雷同化的局面。

3.诗歌研究的团体化

所谓诗歌研究团体化,是指在诗歌史写作的过程中,作者习惯于将许多出现于同一历史时期或在同一刊物上发表诗作的具有相近创作倾向和写作手法的诗人集中在一起进行的团体式研究。这种方法本身并不存在严重缺陷。我们知道,过往的新诗史或文学史对许多著名诗人都给予了极大的尊重并以相对较长的篇幅进行细说,比如郭沫若、艾青、郭小川等等。但是80年代以后诗歌创作呈现出多元化趋势,多向度的尝试虽丰富了诗歌的艺术世界,可想从中找到能够代表时代发展特征的典型诗人已是不太容易,所以治史者选择以社团代替个人确属情有可原。然而,一味地采取“团体化”手段势必会造成艺术分析层面的疏漏。一方面,社团整体个性与诗人个体个性的区别被完全忽略,社团流派的诗歌理念和创作手法造成了诗人和作品的固定解读模式,文本的艺术个性发掘被置于次要位置。

三、个人化写作

个人化写作是新诗史写作或者说文学史写作的一种新趋向。伴随着文化语境的开放与拓展,人们获得了更自由的话语权力和更丰富的思考空间,写作者也更加勇敢地将主体意识融入治史过程当中,期盼能够创作出具有独特品格和价值的诗歌史著述。个人化写作,首先应尽量地确保作者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个团队,这是为了避免观点上的不连贯、不和谐以及整体性的缺失;其次,写作者应具备强烈的问题意识,因为问题意识最能彰显主体的艺术鉴赏水平和史学论断特质,并有益于提高新诗史内在的美学研究价值。

1.集体写史之弊

集体写作是相对于个人化写作而言的。毋庸置疑,每个诗歌史撰写者都有自己擅长的领域或时段,如果将治史者分配编著自己熟悉或精通的研究范畴,那么整部诗歌史的学术质量会很高。而且,从工作量角度来看,作者们也相对轻松些。此外,具有高校教材性质的诗歌史的写作通常会采取合作的方式,这与教育的计划和项目等因素有关。

然而,集体写作在诗歌史编著中应尽量避免,原因有以下三点:

首先,无论是文学史书还是其他类别的史书,尽管写作视角和批评立场因人而异,但都势必与时间线索密切相关,集体书写的分工分散性会造成历史叙述中的断层或重叠,也许这种断层和重叠并不明显,但是相对于一个人自始至终的系统的编写而言,细微的时间漏洞还是会显现出来。其次,集体写作在治史精神的连贯性上是基本甚至完全缺席的。所谓治史精神的连贯性,就是诗歌史的写作者在稳定的行文框架中,以个人特定的标准对史料进行采集、选取和整编,并融合进专属于自己的理论批评风范与艺术鉴赏风格。也就是说,集体写史就算面面俱到,仍会无法抑制地流露出分散感甚至分裂感。第三,集体写作与诗歌发展形态本就存在极大的矛盾性。前面也说过,诗歌这种体裁相对于小说和散文而言,姿态更为民间化,争议也更多。因个人的评判标准不一,诗歌会呈现出不同的留与去的结局。而诗歌史的写作目的本是为了理清和简化诗歌发展的纷繁复杂之状,可一旦进入集体写史,就意味着复杂问题的更加复杂化。

2.经典与重估

在新诗史写作中,关于经典问题的争论从未停止过,什么样的诗人、诗作或者诗歌流派可以被称为“经典”,这是一个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随着诗歌艺术的不断发展以及学者们研究视野的逐日开阔,“经典”的衡量标准也在发生变化,撰史者们在切磋甚至争辩之间构筑着一个广阔而发散的“经典”世界,因此重估就显得迫在眉睫。

重估的任务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对以往被列为“经典”的诗人、诗作和诗歌流派等进行重新的审度和分析,把艺术标准置于首位;二是祛除遮蔽,挖掘那些被历史遗忘的处于边缘境地的优秀作家作品,恢复他们应有的被关注和考量的权利。在重估的过程中,作者既要以绝对的勇气和决心去面对过往的定论,让读者听到自己内心真实的声音,同时还要以严谨审慎的态度平等地对待手中的所有资料,不能为了求新求变、颠覆传统和博众人眼球而刻意捏造有悖于艺术本质的言论。事实上,经典之所以需要重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以往的许多论断都深受政治因素影响,具有无法抑制的时代局限性,僵硬的评判标准曾一度让新诗史写作陷入绝境,因为无论成著数量多少、作者内心真实想法如何,内容都必须大体相同,且毫无公平性可言。

幸运的是,改革开放以后写作者们开始逐步获得话语权的自由,思维逻辑渐渐走出昔日的政治阴影,敢于并乐于将自己的眼光投注于被忽略的诗歌角落。比如在《中国当代诗歌史》中,程光炜不仅对“朦胧诗”进行了历史性的评估,也明确了食指的新诗史地位,揭开了“白洋淀诗群”和《今天》杂志的神秘面纱,还为诗歌批判和新诗史研究单列一章进行陈述,虽篇幅不大,但信息量丰富,为今后的新诗史写作提供了新的角度参考。

结 语

以上提到的一些问题是近年来新诗史写作中存在较大争议的部分,当然笔者在概括和选取上肯定还有一些遗漏和偏颇,毕竟“写新诗史”已经是对诗歌创作的第二次探究整理,而对“新诗史写作”进行再度讨论则是第三次进行研究分析,所以其中难免会存在很多不足。学者们和治史者们常常在问的是“我们究竟

需要什么样新诗史”,抑或“怎样写新诗史才是对的”。著名学者洪子诚也提出了相似的疑问:“在当代诗歌史写作上,是应该确立一种‘本质化、排他性的诗歌经典遴选、评价的标准唤醒差别意识,清理出有连贯线索的‘伟大的传统,还是可以持一种较大包容性、有‘相对主义色彩的论述方式,一直过于强烈的主观干预冲

动,以便使一时难以做出判断的复杂现象得到多层面的显现?”⑤ 其实任何人都无法给这样的问题提供一个准确的答案,我们只能通过不断的理论探讨与创作实践来丰富新诗史的撰写,当然创新意识和探索精神将会一直受到我们的鼓励和期待,这也正是“重写诗歌史”的意义所在。

① 子诚:《“重写诗歌史”》,《诗探索》1996年第1期。

② 罗振亚:《超越羁绊的艰难突围——中国当代诗歌史撰写述评》,《当代文坛》2008年第4期。

③ 洪子诚、刘登翰:《中国当代新诗史(修订版)》“修订版

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4页。

④ 陈仲义:《撰写新诗史的“多难”问题——兼及撰写中的“个人眼光”》,《诗探索》2005年第3期。

⑤ 洪子诚:《当代诗歌史的书写问题——以〈持灯的使者〉〈沉沦的圣殿〉为例》,《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5期。

作 者:郝 丹,辽宁大学文学院2011级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现当代文学。

编 辑:康 慧 E-mail:kanghuixx@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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