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人村”之“秋粥节”
2013-04-29苑焕乔
苑焕乔
京西深山中有一灵水村, 山秀水灵,景观别致,历史文化底蕴深厚。至今,村落中古街巷纵横交错,古民居、古寺庙、古树等众多。
明朝初年,灵水村就出现社学,学龄儿童街上嬉戏很少见到,而琅琅读书声,却萦绕山村。这种重视文化教育之传统,在此僻靜之壤一直沿袭几百年。这使明清两朝村里共出过22名举人、2名进士,并享有“举人村”之美誉。如今村民仍保持着吟诗、讲故事等文化风尚。其特有传统节日——“秋粥节”,历经300余年而不衰。
“秋粥节”因纪念著名举人刘懋恒捐谷赈灾之善举而形成。
据刘公墓碑文记载:刘懋恒,字君常,生于明崇祯四年辛未(公元1631年),卒于清康熙三十一年(公元1692年),享年61岁。刘少时颇为颖敏,读书一遍即可成诵,可惜仕途不顺,迟至四十岁才补弟子员,又过三年方食饩,后以明经考授内阁中书,补刑部浙江司主事,进员外郎。康熙二十一年(公元1682年)天下大旱,饿殍遍野。刘前后捐谷三千七百余石,保全救活万余人。及至为官从政,刘性“慈恕”,“既敏且谨慎”,对民间冤狱“多所平反”,“而治郡则除豪强,抑牙伶,禁健讼,凛然若秋霜烈日之不可犯”。刘职满擢户部员外郎,皇上在瀛台策试诸臣,刘以“敬天钦民”对,甚合上意。越一年,刘至晋地出任州府,康熙三十年(公元1691年)山西大灾,晋地绝收。刘乃带头拮家资,并下教属邑,令计口公赈,赖以更生者六万余人。刘“自为诸生,以迄朋食,孳孳以惠人,济物为务,黾勉好施,白首不倦”。康熙三十一年(公元1692年),刘因为“公务不胜繁剧,久之积劳成疾”,自感不好,遂移疾归。未及抵家,猝然弃世于途。
清末光绪年间《齐家司志略》中也有类似记载,其大意是:刘懋恒,宛平县西山灵水里人。清顺治初年,大饥。其父刘应全捐家资数千金,以赈贫困。事闻于朝,赐秩迪功郎。康熙七年,大水;二十一年,大旱。刘懋恒继承先大人之志,前后捐谷三千七百余石,全活宛平斋堂川万余人。
刘懋恒逝后,刘氏家族特意在“立秋”这一天,即使非灾荒年份,也搭棚舍粥。这就使其意义已远远超出单一之赈灾。
立秋是秋天之始,选在立秋这一天舍粥,既为求得“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也为求得邻里和谐、济贫解困。山里地少,村民有时会因为争墙角、地头那点地,伤害感情,或由于孩子吵架,家长之间闹起纠纷,一言以蔽之,邻里纠纷在所难免,而借此共食“秋粥”之机,可化解或缓和人们之隔阂。“立秋”前后,正是农村贫困农民上年粮食已用尽、本年庄稼还没成熟、生活陷于断炊之时,因此,立秋“舍粥”可济其贫、解其困。
清末,为感念先人之善举,并教化村民和谐相处,举人刘增广提议全村人,在立秋日“共喝秋粥”,“秋粥节”宣告诞生。
此后,灵水村集资买锅,在每年立秋日,全村人共同集粮,你出一把米,他拿一把豆;你担一担水,他抱一抔柴,在街上分片支锅熬粥,全村人聚在一起过节。“秋粥”成分以杂粮为主,加入大枣、花生米、杏仁、核桃仁等,营养相当丰富,与“八宝粥”相比绝不逊色。
为什么举人刘增广能一呼百应,使“秋粥节”成为全村人共庆之日?这要从刘增广其人其事说起。刘增广,生于清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参加甲午科考试,得中举人。光绪二十三年(公元1897年),开始步入仕途,历署山西省左云、吉州、静乐等州县。之后,刘增广父母先后去世,他守孝六年,其时大清王朝已接近灭亡,从此在家经商,再没到政界供职。刘增广思想维新,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支持家乡办新式学堂,并撰写碑文。回到家乡后,刘增广行善事颇多,令村民佩服。
农村在一百年前,遍用石碾加工粮食。灵水村因碾子少,村民为争用难免产生一些矛盾。刘增广便于碾房墙壁上,写下“君子不争”四个大字,可惜因年深日久其题字现已无存。但当年这四个字用意却深深影响着村民,使大家形成相互礼让风尚,不再为使用碾子而争吵打架。刘增广和睦乡邻之举,深得人心。
当年“举人村”立有“不准放猪羊出圈”之民约,以保持村内环境清洁卫生。为村民都能执行这一民约,刘增广自导一场喜剧:放家里两头肥猪出圈,使其满街乱跑,家人只追不捉。待看热闹村民越来越多,家人这才把猪捉住捆好。刘增广当众自责,称违约必罚,遂即宰猪分给村民食之。此举旨在示意村民共遵民约,维护村貌。刘增广用心良苦,村民备受感动,皆严守民约。
“秋粥节”,村民聚在一起共食,重亲情、重人情,增进人际和谐,中华民族之“和”文化在此得到充分展现。
刘懋恒和刘增广二人之善行,一代一代被“举人村”村民传颂至今,可谓流芳后世了。
(作者单位:北京联合大学北京学研究所)
责任编辑:戚本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