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课标理念指导下的高中语文教学
2013-04-29罗熹
罗熹
摘 要: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高中语文教师,教学思想或者教学理念也应当与时俱进、积极进步,只有这样,高中语文教学才会充分适应新课改的要求,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高中学生语文素养以及造诣的平稳成长与发展。
关键词:高中语文教学;新课标理念;素质教育;学生的主体地位
作为一名高中语文教师,应当顺应新课改的时代潮流,将其主要精神融入自身的教学实践中。具体应该如何操作呢?下面我将结合自己的教学实例略谈几点浅薄的认识。
一、教师应当摒弃以往“一切为高考服务”的落后理念,着重发展素质教育
以往的高中语文教学活动都围绕着高考这个“指挥大棒”展开,高考考什么,教师就教学生学什么,在这种教学氛围中培养出来的学生全都只会单纯地应付考试,根本就谈不上具备任何的语文素养和实际能力。在这种状况下,《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对语文教师的教学活动做出了严格的指示:高中语文教师必须改变以往“重智轻能”“重视考试,忽视素质”等落后的教学思想,大力发展素质教育,推动学生的个性化发展。
在新课标理念的影响下,我在高中语文教学中不再沿袭语文课上“认识字词—短语—分析句子—归纳整篇文章的主题思想”这一固定的教学模式,而是会根据教学内容灵活采用多种形式的教学方法,力求在语文教学中渗透更多的素质教育理念。比如,在学习曹禺的《雷雨》这篇课文时,我就组织学生根据观看了话剧《雷雨》的相关片段,让学生通过实际观看去体会、去感受人物之间的复杂关系以及尖锐的矛盾。这样一来,学生就能自主地从中悟出作者曹禺对笔下普通大众悲惨生活的深切同情以及对封建势力、封建阶级的不屑与深刻的憎恶。新课改下的语文教师不能将罗列知识并要求学生死记硬背作为学生发展的唯一出路,而应当大力推行素质教育,帮助学生自主学习、学会学习,促使学生各项语文能力的综合发展。
二、教师要少讲多听,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
“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是高中语文新课标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个人认为,教师要想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坚持“少讲多听”的原则,只有这样,才能牢牢“树立学生主体地位”的思想和意识。那么,“少讲多听”指的又是什么呢?“少讲”,即教师在语文课堂上要抛弃长篇大论的“个人演讲”,将更多的课堂时间与空间让给学生;“多听”,即教师要在课堂上仔细聆听学生的真实想法,促使学生畅所欲言、自由表达。
比如,在学习曹雪芹的《林黛玉进贾府》这篇文章时,我就有效“放手”,让学生在课堂上充分发表他们对于文章的见解或者意见,如下就是其中几位学生独到的看法:
生1:我认为林黛玉身上充满了强烈的自卑感,“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都表明了寄人篱下的林黛玉谨小慎微的处世态度,这一点也恰恰反映了她的自卑感。
生2:我认为王熙凤身上有现代职场小人趋炎附势的显著特征,从一出场开始,她的所作所为全都是围绕着贾母这个贾府核心人物的心思打转,言语、行为举止更是为了迎合贾母的心意以及想法,这几点都和讨好领导、巴高望上的现代职场人非常相似。
……
学生在课堂上自由表达,我则在一旁认真倾听,这样一来就充分尊重了他们在课堂上的主体地位,促使他们更加热情、更加积极地投入到总结人物形象的活动中去,有利于帮助他们加深对作者主旨的深刻认识。
一切事物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着的。作为一名新时代的高中语文教师,我们的教学思想或者教学理念也应当与时俱进、积极进步,只有这样,高中语文教学才会充分适应新课改的要求,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促进高中生语文素养以及造诣的平稳成长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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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重庆市松树桥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