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俄罗斯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财产法案对我国的启示
2013-04-29郭彦君
郭彦君
摘 要 俄罗斯一项禁止公务员、国家官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拥有海外资产的法案草案12月21日在俄议会杜马一审获得通过,正在还没建立起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而社会各界高声呼喊建立阳光法案的中国牵起了热烈讨论,我们是否要学习俄罗斯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财产,为什么要学习,以及如何学习,本文做了粗浅的讨论。
关键词 官员财产申报 俄罗斯 启示
一、俄罗斯通过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财产新法案
俄罗斯一项禁止公务员、国家官员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拥有海外资产的法案草案12月21日在俄议会杜马一审获得通过,尽管新法案被指责侵犯人权,俄杜马438名议员仅1人弃权、437人投票赞成,通過了该反腐败法修正案。
我们到今天连官员财产申报制度都没有能实行,官员连个工作照片都不想公示,专家还不断为贪官说话,反腐败斗争能否取得实际成效,达到减少和杜绝官员腐败的目的,越来越成为公众瞩目与期盼的问题。
二、中国向俄借鉴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财产立法的原因分析
正当全国人民翘首以盼,期待新任中央纪委书记的王岐山通过召开反腐败座谈会,征集全党和全国专家们的意见,形成新的反腐败制度以及机制的节骨眼上,从我们的邻国俄罗斯传来了立法禁止官员及其配偶子女拥有海外资产的消息。中国是否要学俄国立法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资产?社会各界进行了广泛激烈的讨论。本文认为,来自俄罗斯的这个反腐败立法,对于中国非常具有示范意义,是值得中国借鉴学习的。
(一)立法禁止官员及其配偶子女拥有海外资产,是反腐败斗争适应新现实的需要。
(二)立法禁止官员及其配偶子女拥有海外资产,中国应该与国际接轨。
(三)立法禁止官员及其配偶子女拥有海外资产,杜绝裸官现象铲除贪官潜逃境外路。
(四)立法禁止官员及其配偶子女拥有海外资产,遏制腐败是中国人民的人心所向。
三、 如何有效鉴俄罗斯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财产政策
我们要学习俄罗斯反腐的决心,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所处历史环境和现实因素,着手开展反腐工作,从立法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完善运行和监督机制以及配套完善设施这些方面着手,实现中国反腐倡廉,建设和谐社会的新措举。建立财产申报制度是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财产政策的基础,只有在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和对它不断完善的过程中,我们才能有效开展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财产政策。同时,除了应立法禁止官员及其配偶子女拥有海外资产外,更应立法禁止官员的配偶子女移居海外。
(一) 建立和完善财产申报制度
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诞生于西方国家,被视为政治文明程度发达的重要标志,有"终端反腐"之称。建立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对反腐败有着积极的意义和重要的作用。一个国家在遭受腐败严重困扰的情况下出台阳光法案是一件困难的事情,甚至要担负某些社会风险。俄罗斯能够做出这样的举动,离不开以下几个因素:
1、 上层的决心和行动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出台的关键。梅德韦杰夫总统2008年上任开始就决心系统解决俄罗斯公职人员腐败问题。首先成立由他本人领导的反腐败委员会,制定了国家反腐败计划。2008年底出台了《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成为这项法律的重要内容。当《俄罗斯联邦反腐败法》在审议过程中遇到很大阻力和抵触时,梅德韦杰夫总统又及时出面施加影响。2009年4月,梅德韦杰夫总统又带头申报并公开本人及家庭成员的财产。没有俄罗斯总统的坚定推动,俄罗斯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就无法建立起来。
2、 妥协的智慧催生官员财产申报制度。俄罗斯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形成过程体现了妥协精神。在国家杜马对俄罗斯总统提交的反腐败法律草案进行二次审读的时候,议员们提出了200多处的修改意见。为保持法案原貌,梅德韦杰夫借一次会议表明了对法律草案审议的态度:他能够接受的修改只限于他同国家杜马领导人约定好的部分,其余内容应尽最大努力保持不变。
3、俄罗斯没有因为担心社会稳定而使财产申报制度受阻。在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即将出台的时候,有些议员提出这项制度应推迟到2010年初实施,当时正处于经济危机时期是重要原因,让官员申报并公开财产容易引起国家机关混乱,影响稳定。梅德韦杰夫对此明确回应这项制度必须按反腐败计划在2009年初实施。
(二)禁止一切官员拥有海外财产
所有官员,从中央领导到地方公务员,从行政执法系统、立法机关到司法检察系统,所有公职人员无一例外都应上报在海外拥有的财产,和配偶子女移民状况。只有所有官员一视同仁被社会和人民所监督,所有的阳光反腐政策在公平正义的角度下,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果。
(三)立法禁止官员在位时配偶子女移民国外
除了应立法禁止官员及其配偶子女拥有海外资产外,更应立法禁止官员的配偶子女移居海外。全国人大应立法严禁在职官员及配偶(抑或情人)子女在海外购买拥有财产及移民(更换国籍)。官员子女在海外拥有资产及移民应该公开,并辞职。
综合上述,本人对于学习俄罗斯禁止官员拥有海外财产政策持支持意见,但这还必须建立在一系列前期准备工作之上,我们应着手立法,建立起官员财产申报制度,并逐步完善相关法规,建立起配套设施,强化监督机制,对于一切官员,禁止其拥有海外财产,以及配偶和子女相关禁止和要求也要做出法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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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杨杰论.我国实施公务员财产申报制度的依据、存在的问题和对策[J].学术论坛,2010-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