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美丽的中国梦
2013-04-29张签名
张签名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近年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有一些地区的家庭农场已初具规模,武汉市自2009年首批5家试点“家庭农场”获得成功后,去年6月份开始,“家庭农场”便如雨后春笋发展起来,主要有种植、水产、种养型和循环农业型等四种经营模式。截至目前,武汉市共投入扶持资金近400万元,累计建成99个“家庭农场”。其中,蔬菜农场最“走俏”,其纯收入最高可达15万元。据悉,今年武汉将继续加大对家庭农场的扶持力度,将新增100家“家庭农场”;预计到“十二五”末,将发展到1000家。
前些年,笔者曾随中国粮食贸易考察团在美国加州呆了两周, 亲眼见到了什么叫美国梦。那时美国的家庭农场就已达210万个,平均每个农场经营土地1200多亩,养牛70头,规模大的可达1000头以上。美国农場按经营类型可分为粮食、烟草、棉花、蔬菜、水果、家禽、奶牛等专业性农场;按产品销售额分为大、小农场,据2002年的统计,销售额在1万至5万美元的农场占19.4%,销售额在50万美元的占3.3%。虽然如此,美国的家庭农场的数量和市场空间却早已饱和,以我国目前的发展速度,加之庞大的市场需求和人口资源,估计再过10年,我国的家庭农场数量和规模肯定会大大超过美国。有理由相信,今后我们家庭农场方兴未艾的中国梦,恐怕就只有令美国梦羡煞的份了。
家庭农场的兴起和发展,必将引发我国农业经营体制的震撼式的革命,并带来整个农产品产业链的急剧变革。家庭农场的出现必将进一步推动农产品商品化的进程,有助于生产与市场的对接,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提高农业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组织化程度。而且由于其生产的农产品是以其名字命名的生产者自有品牌,且建立了完整的追溯体系,食品安全将更有保障。
对于政府和社会而言,也可以更加有所作为,如在家庭农场标准、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农场主职业技能培养、以及提供机械、信息、农资、销售等方面,可依靠政府的扶持和组建家庭农场协会,完善家庭农场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来实现;同时可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设立农业风险基金,投资设立担保机构,以增加对农业保险的投入等等。
党的十八大报告描绘了美丽的未来画卷——我们的“中国梦”!梦的开篇和核心就是“生态文明美丽中国”。未来我国经济将进入“中速发展期”,农村小康社会的建设将进一步提到党和国家的重大议事日程上来;而只有通过包括家庭农场在内的农村经营体制的转轨和改革,才能提升产业层次,延长农业产业链,在丰富城市居民菜篮子的同时,提高农民收入;也才能使得人与自然和谐、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愿望和理想,真正从梦想照进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