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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周南》赏析

2013-04-29贾岩岩

名作欣赏·评论版 2013年2期
关键词:周南诗经孔子

摘 要:《诗经》开篇以“风”,而《国风》开篇以“南”。《周南》《召南》中,又以《周南》为首。《毛诗序》曰:“《关雎》,《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关雎》在整个《诗经》中开篇统领的地位毋庸置疑,不难发现,《周南》中的前几篇也是做过排序的,这与《诗经》中的任何一章都不同。因此,《周南》是可以作为整体发掘出来进行独立的赏析和研究的。抛去汉代经学的牵强附会,得益宋代朱子的人文关怀,加上逐字分析、旁征博引、融会贯通之后的顿悟,我想能够还原原汁原味的《诗经》,并寄希树立一种传统的诗歌理论,把当代诗歌拉回正途,并给它应有的名分。

关键词:《诗经·周南》 孔子 诗歌理论

关 雎

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左右■之。窈窕淑女,钟鼓乐之。

在写毕业论文的时候,偶然在期刊网上发现了一篇论文,说《关雎》反映了留马返马之礼,我看了好几遍才读懂,原来是说当时有一种风俗,女子到男子家里以后,要把所乘坐的马车留在男子家里,三个月以后再驾回去,说是女子如果不好,还乘马车回去,如果好,就只把马车返回。这显然不是最主流的观点,但是却比主流的观点更能讲得通。在这种礼俗中,表达了女子的谦虚,而在这首诗中,表达了男子的爱。(这种礼俗,表现了女子的谦卑,然而如果男子真的会把女子遣返回家的话,这必然会造成极大的混乱。在这种情况下,男子当然要有所表示,也就是他要唱这首歌,表达自己对女子的爱。所以说《关雎》是“《风》之始也,所以风天下而正夫妇也”。说这首诗是周文王的妻子太姒所作也是可能的,她可以以男子的口吻作这首诗。)

这是《诗经》的第一篇,但是很久都不敢写它,因为它牵涉到了太多的问题。据说《诗经》是属于民歌的范畴,它一开始以口头形式流传,是孔子最终把它编订成书的。在《国风》中,每一国的国风数量都很少,而且只选定了少数的国家和地区。虽然是民歌,但是到底能不能唱?因为就现在的民歌来说,有民歌和民谣,民歌可以唱,民谣却是不可以唱的,但它们都是以口头方式流传。民歌很多,比如陕北民歌,民谣我以在山西乡宁收集的为例:

哄娃睡觉

猫来啦,狗去了

稀虫虫打哨哨

狗娃跑到街道道

哄得我娃睡觉觉

这种形式和可以唱的陕北民歌有很大的区别。我还看到,无论是这种民谣还是陕北民歌,它的词与《诗经》中无论在艺术手法内容还是感情上都差很多。再联系到删诗说,孔子在选诗的时候,也就是把它从口头变为书面的时候,一定兼顾了它的文学性,看到了一些民歌不适合从口头转化为书面,从而没能入选(这是从事实的角度来看)。而政治性,只不过是在开头的几篇在排序上做了梳理(反映了恋爱、结婚、生子、归省、思夫等发乎情,合乎礼的内容)。在文学性最强的《国风》里,并没有特别注重政治,而在政治性很强的《大雅》和《颂》诗中,没有很强的文学意味。我们再看孔子赞赏的施政方式:“暮春者,春服既成,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浴乎沂,风乎舞雩,咏而归。”这是很有诗意的政治,可以想象,孔子是有很高的文学修养,他在选诗的时候,对文学之意的感应是得心应手的(和对政治一样)。而这也与他的施政纲领很一致:孔子所要施行的是仁政,文学又可以说是人学,他的政治与文学不无关系。这甚至都影响了中国的历朝历代。人何以“仁”?就是通过文学的教化作用。

葛 覃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萋萋。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

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是刈是■,为■为■,服之无■。

言告师氏,言告言归。薄污我私,薄浣我衣。害浣害否,归宁父母。

《诗经》的第二篇,这篇诗结构上的特别之处在第二句:“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这首诗基本上是按一种顺序写下去的,即:种葛,收获,织成葛布,做成衣服,洗衣服,回娘家省亲。如果细察这首诗生发的原因,则是颠倒过来的顺序。而“黄鸟于飞,集于灌木,其鸣喈喈”却与这种顺序无关,算是“兴”,作为“兴”,它又不是在一段的第一句,所以就又有了“葛之覃兮,施于中谷,维叶莫莫”这个和第一句几乎一样的句子,重新作为顺序的开始。从整体来看,这种做法确实是这首诗的高明之处,但是我不敢相信它是有意为之,必是到深处,天机为开,这于诗也是再常见不过了。

卷 耳

采采卷耳,不盈顷筐。嗟我怀人,置彼周行。

陟彼崔嵬,我马虺 ■。我姑酌彼金■,维以不永怀。

陟彼高冈,我马玄黄。我姑酌彼兕觥,维以不永伤。

陟彼■矣,我马■矣,我仆■矣,云何吁矣。

卷耳即苍耳,小时候跟了大人采苍耳子熬茶,对它有很深的印象。以骑马和“酌彼金■”推测,这应当是一个贵族妇女。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能深有体会,苍耳小而多刺,贵妇人则芊芊细手,但是她没有在意,她担心她的丈夫,遇到了更大的麻烦。对自己一笔带过,对丈夫却是长篇累牍。

读《诗经》,解读其中的写作手法很重要,但更应品悟到诗作中感情与形式的完美结合。

■ 木

南有■木,葛■累之。乐只君子,福履绥之。

南有■木,葛■荒之。乐只君子,福履将之。

南有■木,葛■萦之。乐只君子,福履成之。

这首诗结构极为简单,但最能体现《诗经》中《国风》最初的功用。如果说《关雎》作为一首婚庆诗(在《关雎》中有论述)表现得还不是很明显,这首诗却是再明白不过了。女子嫁到你这里,就像葛■依附着■木,欢乐的君子,你的福运就要到了!这首祝福的诗歌在婚礼上被歌唱,或者是主持婚礼的人对小伙默默地念诵。这是一种礼俗,一种传统,是对新人最好的祝愿。诗作为诗在当时的功用还是非常强烈的。

螽 斯

螽斯羽,诜诜兮。宜尔子孙,振振兮。

螽斯羽,薨薨兮。宜尔子孙,绳绳兮。

螽斯羽,揖揖兮。宜尔子孙,蛰蛰兮。

如果是蝗虫,很不理解为什么要用这个比喻。《诗经》中的比喻都极具形象性,如果不是又难以很好地解释。不要说这种比喻无关紧要吧,它要让你感受到过蝗虫时的那种痛。在那个时代,那是一个部落对人口的渴望以及在部落战争中对胜利的渴望,对种族繁衍的渴望。这是一种预言,炎黄子孙,炎帝和黄帝部落的子孙,必将得到极大的繁衍。这甚至在中国人的传统思想中得到了极大的传承,每个人都有生儿育女的责任,这种认识比任何其他思想文明都要强烈。这种想法,直至现代,并不受教育程度的限制。

桃 夭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这是一篇可以极负盛名的诗,整段给人一种温醇如玉的感觉。无论是“桃之夭夭”与“逃之夭夭”的戏谑,还是“灼灼其华”的“灼灼”,“华”与“花”的通用,都给人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而最重要的却是在下一句:“之子于归,宜其室家。”以桃的温润比衬“之子于归”对夫家的“宜”。

以这种写法做出的诗很多,为什么这一首于文学上给人一种出众的感觉?我不得不承认是那颗“桃”的作用。桃的果实性温和,可以多吃,又是长寿的象征;桃花的盛开代表着春天的到来;桃木被视为能够避邪。综合前面几首,“兴”的部分在诗中有很大的作用,此时,这已经不是“兴”能够概括得了了,也就是说“赋比兴”在分析诗的文学意味的时候已经不适用了。而孔子早就说过要“多识草木鸟兽虫鱼之名”,这也应当是家传了。

兔 ■

肃肃兔■,■之丁丁。赳赳武夫,公侯干城。

肃肃兔■,施于中逵。赳赳武夫,公侯好仇。

肃肃免■,施于中林。赳赳武夫,公侯腹心。

“肃肃兔■,■之丁丁”,这是一首赞颂武夫的诗,虽然是“武夫”,但却把他们的品德放到了更重要的地位。“武夫”在当时是一类人,从“魏之武夫,不可遇秦之甲士”中也可以见到对这类人的记载。所谓“仁义礼智信”,唯一个“义”字难懂,在整个古代封建社会,“礼”具有核心的地位,在崇“智”和弃“智”之间,就是儒道的差别,《老子》说:“智慧出,有大伪”,所以儒家在崇“智”的同时,提出了“信”作为补充。在这种结构方式下,我们可以推测“义”与“仁”也有互补的作用。据说《论语》中有八十多次出现“仁”字,而每次的解释都不同,“仁者爱人”却算是一种普遍的说法。如果说“仁者爱人”有儒者风范,那么“义”则就应当是武夫的行为准则了。

汉 广

南有乔木,不可休息。汉有游女,不可求思。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楚。之子于归,言秣其马。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翘翘错薪,言刈其蒌。之子于归。言秣其驹。

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

这是一首最简单,也最复杂的诗。作者难为写之,把事情寥寥一笔,欲隐藏在长长的节奏中;译者难为译之,因为诗的隐晦,也为作者不语。三段皆有一个重复的长长的结尾,是事情的结局,也是这永恒的停留。我们从每段的第二句中可以看到原本简单的事情的缘由:“汉有游女,不可求思”,喜欢的人,却不可以得到;“之子于归,言秣其马”,她就要出嫁了,正在做着嫁前的准备(或许还遵从着“留马返马”之礼)。伤心之意不可言表,只是不断地重复:“汉之广矣,不可泳思。江之永矣,不可方思”,也许我们可以从个中看到爱情的影子,也可以看到它有过的伤人的例子。

汝 坟

遵彼汝坟,伐其条枚。未见君子,■如调饥。

遵彼汝坟,伐其条肄。既见君子,不我遐弃。

鲂鱼■尾,王室如■。虽则如■,父母孔迩。

这首诗的直白之处让人感到惊异。如果诗歌以表现真实的感情作为其价值,那么《汝坟》真就是无可挑剔了。言以尽意,它是怎么做到的?

“遵彼汝坟,伐其条枚”,它以一种貌似的无关紧要,给后面感情的抒发留下了极大的空间,足以让它越是直白,越显诗意的浓厚。在这种形式之下,诗歌还有什么不能表达的呢?在末尾的一段中,感情由两人而及王室、父母,而对父母之私心甚于王室,与“未见君子,■如调饥”如出一辙,塑造了一个鲜活的形象。

麟之趾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麒麟是一种瑞兽,据说麟“有蹄而不踏,有额而不抵,有角而不触”,这是一种有德的象征。

孔子作《春秋》,以获麟止;司马迁作《史记》,“上纪黄帝,下至麟止”;梁启超说:“孔子作《春秋》讫于鲁哀公十四年西狩获麟,《史记》窃比《春秋》,时亦适有获麟之事,故所记以此为终限。”《周南》以赞颂麟德,称颂有德行的贵族王室止,即是一种暗合,也应是有意为之。■

作 者:贾岩岩,西安工业大学人文学院汉语言文学专业2009级本科生。

编 辑:赵红玉 E?鄄mail:zhaohongyu6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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