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Ⅴ”标准为北京空气质量加分
2013-04-29王蒙
科技生活 2013年7期
王蒙
2013年3月1日,北京开始正式实施北京市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京Ⅴ”标准),即日起,凡不符合“京Ⅴ”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一律禁止注册、禁止销售。市环保局当天对在京车辆是否符合新标准进行严格检查,符合标准的车辆将被贴上新的蓝色环保标志。不过,新标准的实施范围主要是市场销售的新车和在京首次申领牌照的机动车,对于在用车辆的使用没有提出限制条件,不会对此产生影响。
据了解,“京Ⅴ”排放标准是北京地区先于国家“国五”标准而推行的地方性排放标准,各项指标与“欧Ⅴ”相当。同北京现行的“国四”标准相比,“国五”对氮氧化物的排放限制更为严格,并引入了PM2.5等细微颗粒的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