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太宗三大利器赢民心
2013-04-29刘后滨
刘后滨
安顿好百姓生活
最为关键的一点,就是关心民生疾苦,心中装着老百姓。贞观二年,关中地区发生严重的旱灾,接着就是蝗灾。夏日的一天,唐太宗来到皇城的御苑中,发现了蝗虫,顺手就抓起了几只,举手就要把蝗虫往嘴里送。左右的大臣赶紧劝阻,说:“这些个脏东西,吃了会得病啊。”唐太宗说:“朕为民受灾,何疾之避!”于是把这几只蝗虫都吞吃了。《资治通鉴》记载这件事情的结果是,“是岁,蝗不为灾”。与其说唐太宗的真诚感动了上苍,不如说是感动了天下百姓,提高了灾区人民战胜灾害的自信心。
贞观二年,当唐太宗得知关中地区由于旱灾导致百姓有卖儿卖女的情况后,便派遣御史大夫杜淹到关中各地去巡视检查,发现被卖的孩子,就从国库出钱把他们赎回,还其父母。卖儿卖女的无疑是普通的贫寒百姓,但唐太宗没有忽略他们,他们也是人,同样值得加以怜惜和尊重。尊重生命、顺遂人性,是唐太宗君臣治国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贞观二年,正是贞观君臣讨论“安民之道”最为集中的一段时期,他们认识到,要把国家治理好,关键是要把老百姓的生活安顿好。
抑制权贵惩治污吏
唐太宗之所以能够深得民心、迅速开创贞观之治,与他抑制豪强的措施不无关系。唐太宗对贪官污吏的深恶痛绝甚至表现得非常激进。武德九年底,即位不久的唐太宗深为朝廷之中一些低级的小吏受贿成风而苦恼,一时没想到什么好的对策,情急之下竟想出“钓鱼执法”这一招,暗中派人去向中央各部门的办事人员行贿。尚书省刑部的司门司有一个令史中招,接受了一匹绢。唐太宗决定严惩,杀之以应人望。虽然他最终认识到“钓鱼执法”的危害,没有处死司门令史,但他严厉打击贪污受贿的决心却显露无遗。
唐太宗对于享受特权的阶层有着特别的警惕。武德九年,唐太宗对于唐高祖大封宗室为王的政策进行了调整,将数十位宗室郡王皆降为县公,惟有功者数人不降。他的理由是,“朕为天子,所以养百姓也,岂可劳百姓以养己之宗族乎!”
唐太宗之所以取年号为“贞观”,就是要示天下以公。只有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严惩贪官污吏,才能真正赢得民心。
严守法度树立公信
武德九年,唐太宗下令将那些未满十八岁的身体强壮的男子征点为兵。而按照制度规定,只有年满十八岁的中男和二十二岁以上的丁男才能被征点为兵。负责在门下省签署皇帝诏敕的魏徵,根据制度规定拒绝签署这份敕令。唐太宗很生气,召见魏徵,加以指责。魏徵说:“陛下曾下令,关中免二年租调,关外则免一年。命令发布后,又有规定说‘已役已输者,以来年为始。官府原本已经将征收上来的租调钱物退还给百姓,但根据后来的规定,又把退还之物再次征回。这种朝令夕改的做法,令老百姓徒增折腾而不能真正享受到政策的实惠。如今陛下为何还要继续征点十八岁以下的男子为兵呢?这怎么符合陛下以诚信治天下的理念呢?”在事实面前,唐太宗欣然接受了魏徵的意见。他曾说:“法者非朕一人之法,乃天下之法。”他要求国家的政策要以法令为依据,而不能取决于皇帝的一时喜怒和片言只语。
从隋末动荡中走来的贞观君臣,对于如何防止社会矛盾的激化,怀着高度的警惕,也有着深刻的认识。唐太宗曾说:“民之所以为盗者,由赋繁役重,官吏贪求,饥寒切身,故不暇顾廉耻耳。联当去奢省费,轻徭薄赋,选用廉吏,使民衣食有余,則自不为盗,安用重法邪!”在这个思想的指导下,经过几年的实践,就出现了“海内升平,路不拾遗,外户不闭,商旅野宿焉”的大治局面。贞观时期民心指数之高,在中国古代历史上可谓空前。而上述施政措施的背后,体现的正是贞观君臣以存养百姓为中心的“为君之道”和以不夺农时为中心的“安人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