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外国人如何加入中国籍
2013-04-29李晓巧
李晓巧
在清朝时期,许多外国人也涉及到在中国任职、入籍的事。
清代早期,如德国人汤若望、比利时人南怀仁、法国人白晋、葡萄牙人徐日升、意大利人郎世宁等都担任了清政府的官职,穿清朝的官服,行中国的礼仪,甚至按照中国的生活方式生活。
汤若望30岁那年就换上了中国服装,取了中文名字,先后被清政府授予太仆寺卿、太常寺卿、通政使等职务,雍正时追封为“光禄大夫”,官至一品。
清政府对汤若望的祭文里有这样的评价:“掌钦天监印务事,故汤若望之灵曰:鞠躬尽瘁,臣子之芳踪。恤死报勤,国家之盛典。”可见,这与对待本国臣子毫无二致。
康熙的科学启蒙老师、比利时人南怀仁,官至正二品的工部侍郎,在北京去世后,也如同本国重臣一样,赐给了谥号“勤敏”。确实,清政府是把关系亲密的“客卿”看成本国臣民的。
但清政府对“客卿”也会提出一些要求。英国人赫德1864年10月18日的日记记载,清政府为表彰他在镇压太平军中的突出表现,决定奖励他一个三品“臬台衔”,并劝他“更换服装、服色、结婚和在中国定居,等等”。
赫德在日记里还说,清政府要为他张罗一个中国老婆,好让他“安心”在中国效力,希望这个能干的英国青年被中国同化甚至“归化”,成为中国人。但遗憾的是,赫德娶的不仅是英国妻子,而且终生都是英国公民,高官厚禄甚至女色,并没有使他成为中国人。
刘体智在《异辞录》中记载,在平定伊犁的战争中,戈登放弃了英国军籍,加入清军,被视同中国高级军官对待。而在帮清政府镇压太平军时的戈登,是英国皇家工程兵部队的军官,对英国政府负责。
也有主动提出要加入中国籍的。被誉为“十七世纪的亚里士多德”、发明了西方二进制的德国数理、哲学大师莱布尼兹,看到在华的传教士寄给他的太极八卦图后,带着崇拜的心情,写信给康熙皇帝,请求加入中国籍,并建议在北京建立科学院。但没有明确记载他是否如愿。
《汪穰卿笔记》中记载,在清政府还没制定外国人入籍的法规之前,邮传部所雇的工程顾问、法国人沙海昂请求加入中国籍。起初大家很纳闷,后来才渐渐明白:原来他在西直门外京张铁路旁购置了很大一块土地,但他还不满足,又在京汉铁路旁购买了一大块地皮。
没有中国籍,不好在中国购买大量土地,所以他要求加入中国籍,但是,他依然不放弃他法国人的身份。大概这洋哥们一百多年前就看出了中国的房地产会暴涨了。
古代中国没有正式的国籍法,直到宣统元年(1909年),中国的历史上才有了一部《国籍条例》。这个条例明确规定:“凡外国人愿入中国国籍者,准其呈请入籍。”但须具备五个条件:
“寄居中国接续至十年以上者;年满二十岁以上,照其国法律为有能力者;品行端正者;有相当之资财或艺能,足以自立者;照其国法律,于入籍后即应消除本国国籍者。”
按这些条件,汤若望、南怀仁都具备加入中国籍的条件。如不满足这五个条件,也可有特例:“凡外国人或无国籍人有殊勋于中国者,虽不备一至四各款,得由外务部、民政部会奏请旨,特准入籍。”就是要对中国有特殊贡献。
此外,下列三种情况也可以加入中国籍:一是外国妇女或者无国籍妇女嫁给中国人为妻;二是以中国人为继父并同中国人居住的;三是中国人同外国人的私生子可以直接加入中国籍。但是,嫁给中国人做老婆的外国妇女必须“以正式结婚呈报有案者为限”等等。
条例对才加入中国籍的人也有约束:一是不能担任军机处、内务府各官职,以及四品以上文官;二是不能担任各项武官以及军人;三是不能担任上下议院以及各省咨议局议员。
“凡呈请入籍者应声明入籍后遵守中国法律,及弃其本国权利。”申请人写保证书,并请中国寄居地的有名望的两位绅士担保,把情况汇报地方官,由其递交民政部批准、公布,最后“给予执照为凭”。
在国外申请加入中国籍的,要打报告给中国驻当地的领事,再报出使大臣,或者直接向出使大臣汇报,转交民政部存案办理。完备了这些手续,清政府就承认其为中国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