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疑解惑
2013-04-29
进出口经理人 2013年7期
问:能否详细介绍有关进口贸易促进的创新示范区的相关政策?
答:根据2012年国发15号文件,要求培育国家进口贸易促进创新示范区,充分发挥进口贸易集聚区对扩大进口的示范和带动作用。目前国家分别批准了上海外高桥综合保税区、天津东疆保税港区、苏州工业园、宁波保税区等四个地方开展进口贸易创新示范区试点工作,通过试点摸索带动扩大进口的经验和做法,带动和扩大进口。目前开展试点的地区主要是一些海关特殊监管区,这些园区聚集了大量的进口企业,进口规模较大且贸易便利化程度相对较高,通过展览、展示、分销、融资便利等服务能够为扩大进口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问:现在进口有哪些具体优惠政策及措施?
答:目前国家鼓励扩大进口,2012年4月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2】15号。明确提出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加强改善金融服务,完善管理措施,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等18条措施。请登录相关网站查询详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