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2013-04-29侯绍武
侯绍武
摘 要:建筑行业是一个危险行业,每年由于安全事故丧生的从业人员有数千人之多,直接经济损失逾百亿元。本文通过对建筑施工行业基本特点的分析,阐明针对建筑施工特点,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夯实安全管理基础,抓好过程安全管理的体会。
关键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长期经验的总结,可以说是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实践证明,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这一方针。
建筑工地因施工人员复杂,工程工期紧,作业环境差,施工过程危险源多,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偏底。那么对施工现场进行系统化的管理势在必行,对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危险源预先性分析,在施工过程中控制好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时空上的交叉是预防事故的关键之所在。
1 目前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施工现场是施工生产因素的集中点,也是建筑产品最终形成的场所,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内容,大体可归纳为安全组织管理、场地与设施管理、行为控制和安全技术管理四个方面。其动态特点是多工种立体作业,由于生产设施的临时性,作业环境的多变性和人员机械设备的流动性,造成施工现场管理中的漏洞较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从人的因素来说,一方面企业大部分施工人员来自于农村,文化层次不高,没有受过正规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相关知识缺乏,安全意识淡薄。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管理认识不足,存在着重进度、轻安全的错误思想,有的心存侥幸,冒险蛮干,缺乏应对和处理特殊及突发事故的能力和相关知识,造成事故扩大,损失增大。其次从物的方面来讲,有的企业舍不得增加安全投入,安全措施费用没有保障,造成部分施工现场使用不合格的防护用品;更有甚者,由于一些企业对陈旧老化机械设备维修、更新不及时,造成带病运转。第三,从环境因素来说,有的企业对作业场地的客观因素和作业面的多面性认识不足,造成一些隐患不能及时发现和排除。第四,有的企业内部管理不到位,制度和岗位责任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工作处于盲从和无序状态;
2 如何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是一门在建设过程中如何克服一切不安全因素的科学。为了改善和优化安全管理状态,创造良好的施工作业环境条件,形成安全管理良性循环机制,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控制和减少安全风险和不利环境因素,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环境质
质量,建立长效久治和持续改进的各项制度是施工企业建立安全生产管理的重要内容,更是督促企业安全生产实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的有效途径。
2.1 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安全生产管理
促进和实施安全管理,全员参与是基础,领导重视是关键,要使安全贯标从“要我贯标”的被动性转变为“我要贯标”的主动性,不仅要使全员了解和认识安全贯标管理的重要性,靠自我调节和观念转变来增强安全意识;更需要企业主要领导者对安全的果断决策和精心策划。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应采取的措施是:
⑴公司制订年度安全达标目标,对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实行安全业绩考核,奖罚分明,充分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⑵签订工程项目安全目标责任制,使项目经理明确安全目标,充分履行项目经理是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应负的权利和义务。
⑶针对各项工程的性质和安全风险大小,落实安全生产所需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不挪作它用,严格把关并加以控制。
⑷制定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职责,各专项方案编制和审批,从源头上抓起,保证安全措施落实。
⑸加强教育与培训,对项目部项目经理由公司主管部门进行安全交底,新进场作业人员由公司、项目部、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同时应遵循“一线操作工人安全知识与技能培训,做到每人持证上岗,教育领先,交底在前”的原则。
2.2 依法办事,建立长效管理体制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产生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检查。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生产经营单位与承(分)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在承发包合同、租赁合同中应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3 现场安全产保证体系的建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实施施工现场安全全过程的管理。自1994年始,不少建筑企业开展质量体系贯标认证(ISO9000、ISO14001、ISO18001)的工作,“三合一”贯标确保企业各项管理职能部门能有效达到管理目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标准坚持“以人为本”,從人、机、料、法、环五个不同的侧面制定了完整而系统的管理和控制模式要求。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为企业引入一种新的安全管理模式,将安全管理单纯靠政府强制的被动行为转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主动行为,从根本上实现安全管理模式,从“事后查处”向“事前预防”的转变,从“外部要企业安全”转变到“企业自己要安全,企业会安全”的概念转变。
施工现场的安保体系具有可操作性、适宜性、可追溯性,它将实现安全生产、降低事故隐患的手段通过16个要素反映出来,为企业提供了一条改善安全管理有途径,使企业的安全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使其收到预期效果。
2.4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与从业人员自律相结合
完善的安全防护措施和严格的安全管理固然可以大大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但也会使被管理者产生依赖思想,自我防护意识淡薄化。因此在加强安全管理的同时,应强调劳动者保护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义务非常重要。《安全生产法》规定从业人员在享有安全生产保障的同时也有各项义务,如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及时报告等。施工现场仅靠几个安全员管理安全是不够的,必须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发动广大职工参与现场管理。提高全体员工的主人翁意识,把专业的职能管理与职工的“自我管理”紧密地结合起来。从而控制自身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实现各岗位人员之间的相互监督,相互协调配合;广大职工自觉遵守纪律,共同保障安全管理目标的实现。
2.5 治标与治本相结合
安全生产检查的重点主要是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安全管理检查仅是搞好安全工作的一种手段,不是治本的方法。发生了安全事故,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建设部的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按照“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原则,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决不搞形式主义。要通过执法的严肃性促进建筑企业自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技术人员,保证安全生产的投入,逐步形成安全管理的闭合性体系,改变目前少数企业“经验型”的安全管理状况,从根本上消除事故的发生,最终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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