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进金融改革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2013-04-29江建平
江建平
当前实体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去年以来,随着经济刺激政策影响逐渐淡去和欧债危机持续发酵,投资和出口这两个支撑中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逐渐弱化,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再次加大。2012年GDP增速“破8”,创13年以来最低值。今年以来,反映实体经济状况的主要指标,如工业用电量、生产者价格指数、采购经理人指数、物流业景气指数等均不断走低,经济增速可能比以往较高水平有所降低。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原因是过去经济的高速增长掩盖了经济结构不合理的问题。近年来,消费占中国GDP的比重不断下降,居民消费占比仅为35%左右,远低于国际平均水平。内需不振导致中国经济增长只能靠投资和出口拉动。目前投资占GDP比重近50%,主要是政府和国有企业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项目,其中有些是过度投资、重复投资。从长远看,依靠政府投资拉动经济发展的模式是不可持续的。江苏是经济大省和出口大省,实体经济较为发达,面临的问题较为突出。去年以来,江苏经济总量增速回落,企业利润增速减缓,亏损面有所扩大,特别是部分新兴产业如光伏、风能等出现了产能过剩现象,传统的船舶制造行业出口也受到较大影响。
江苏实体经济面临的困难,已经直接反映在金融运行中。江苏金融机构每年新增贷款均居全国前列,但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有效信贷需求出现下滑,新增贷款主要以基建、房地产等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为主,制造业、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贷款增速放缓。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各种名义和方式增加融资,部分地区融资平台负债已远超地方政府土地和财政资源的可承受能力,存在引发财政金融风险的隐患。
金融改革要以实体经济发展为本质要求
金融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实体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资本在其中有着无可替代的地位,发达金融市场可以高效转化社会闲散资金为资本积累,让企业在金融市场中以较低成本快速实现生产规模的扩大。如果一个地区的金融业相对落后,企业将无法借助金融市场获得所需的资本,不仅很难扩大经营规模,甚至无法持续经营。无论是企业融资、股权流动、技术创新还是风险保障,实体经济生存、发展的每个阶段都离不开金融业的服务和支撑。同样,金融改革发展也离不开实体经济发展。金融必须服务于实体经济,这是2008年金融危机带来的重要启示之一。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同志在第四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上指出:金融发展的根基是实体经济,离开了实体经济,金融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金融业一旦脱离实体经济就会自行扩张,不仅不能正确反映经济情况,甚至误导经济走势。繁荣的金融业可以对实体经济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但金融业必须依托于实体经济才有立足的基础。金融业只有全面推广和深入发展产融协同,才能实现金融资源按市场和实体经济需求合理配置,才能根据产业需求实现真创新,而不是规避监管的假创新,才能建立以支持产业发展为基础的金融调控体系,有效促进经济发展和金融稳定。
近年来,江苏金融业在服务实体经济中得到了快速发展,同时也为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截至2012年末,江苏金融业资产总量达10.1万亿元,金融业实现增加值3169亿元,人民币存款余额7.54万亿元、贷款余额5.44万亿元。全省共有境内外上市公司345家,2012年全省直接融资总量达2398亿元,增长41%;实现保费收入1301亿元,增长8.5%,保费规模位居全国前列。全省共有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数12089家、证券营业部366家、期货营业部102家、保险公司分支机构5881家,形成了以江苏银行、华泰证券、紫金保险、省再担保为龙头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这些良好的金融资源可以很好地服务于江苏实体经济发展。
江苏金融改革的主要方向和重点
为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金融改革迫在眉睫。准确把握今后一个阶段我国金融业的改革方向,是保障改革顺利进行的重要前提。一是利率市场化。当前我们正处于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关键时期,经济平衡、协调、可持续发展,需要资金的优化配置,必须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更好地发挥利率的价格信号作用。二是金融体系层次化。中国的金融市场发展起步较晚,体系还不健全,许多领域还处于探索创建阶段。必须加快发展金融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使得融资困难的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丰富起来,让更多的企业进入到金融市场。三是金融创新规范化。金融创新是推动金融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是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的有力杠杆。必须通过制度创新、组织创新和业务创新,将金融资源及时高效地投放到实体经济最需要、综合效益最优的领域中去,更好地促进实体经济与金融业良性互动。
江苏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也是改革创新的前沿阵地。江苏金融业有很好的发展基础,理应在改革创新中先人一步,勇于探索,抢占发展先机。当前及今后一个阶段,江苏金融业改革创新要重点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发展多层次、多元化金融机构。江苏金融机构数量众多,且已基本形成省、市、县、乡四级金融机构体系,但真正服务中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机构不多。从现实情况看,间接融资仍是中小企业获取资金的主要渠道,应重点发展地方法人金融企业,有序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及“开鑫贷”等适合中小微企业融资特点的中小型金融组织和服务模式,配套发展与之相适应的再担保公司、担保公司等,推动民间资本进入金融业。
二是进一步提高农村金融发展水平。一直以来,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相对滞后,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需要不相适应。在江苏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现有农村金融体制更不能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要求。应加大政策引导力度,不断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在有条件的县域或乡镇增设具有信贷功能的营业网点,加大服务“三农”力度。有序发展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推动村镇银行、小贷公司扎根乡镇、贴近农民,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体系重要而有益的补充。
三是建立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中国资本市场可分为四个层次:“一板”是上交所、深交所的主板市场;“二板”是创业板;“三板”是股份代转让系统;“四板”是区域性柜台市场。当前应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特别是“三板”和“四板”市场,积极向中央争取设立新三板市场,同时大力发展自己的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为有融资需求的未上市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融资和转让服务。
四是充分发挥保险市场保障作用。保险业是经济运行的安全和保障系统,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减震器。一方面,要加大保险创新力度;另一方面,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也大有可为。保险资金规模大、周期长、来源稳定等特点,决定了其在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保险行业应抓住机遇,主动联系,跟进服务,加强与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沟通,建立重点项目与保险资金之间的信息交流机制,推动保险资金在风险可控、收益合理、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投入实体经济发展。
五是切实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地方各级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在引导各金融机构保持信贷和融资总量适度增长的同时,按照职责分工,切实监督各类金融机构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管理、严格规范运作,重点加强金融风险的防范、化解和处置,引导金融机构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避免出现“脱实向虚”现象。严厉打击不法金融活动,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牢固坚守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在转型升级中保持经济金融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系省金融办主任)
责任编辑:戈尚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