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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平安谁护航 咋为儿童安全惨剧“踩刹车”?

2013-04-29

云南教育·视界(综合) 2013年7期
关键词:小孩儿童家长

原编者按:坠楼、窒息、溺水……近几个月来,屡屡发生的安全惨剧使儿童安全教育问题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多位教育界人士和专家学者认为,儿童安全惨剧频发,除折射出儿童在校安全教育仍有待加强以外,也反映出家长作为孩子监护人,缺乏安全意识、不知如何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过于依赖校园安全教育等现实,家庭安全教育缺失亟待补上。如何补上安全教育这一课,编辑梳理近期未成年人安全事件,给广大家长朋友提个醒:孩子的安全教育不容忽视,教育孩子家长更要自己绷紧安全这根弦。

【现状篇】

现状1:

家庭安全教育缺失:谁来给儿童安全惨剧“踩刹车”?

惨剧频发:儿童缺乏对危险的认知

5月11日,广东博罗县罗阳一中8名初二学生在江边烧烤时,一名男同学误踩江边沙石滑入江中,他的4名同学发现后手牵手展开施救,结果却不幸一齐落入江中失踪。尽管公安、消防及民间搜救队立即组织搜救,但5名失踪学生仍不幸遇难。

两个月前,广西南宁一名独自在家的7岁小女孩从22楼的家中坠落,经抢救无效身亡。警方经过现场调查后判断,被反锁于家中的女孩,在掰开隐形防盗网线、试图钻出防盗网线时被卡住,在挣扎过程中不慎坠落。

惨剧不断刺痛人们的神经。4月29日,南宁连续发生两起儿童坠楼事件:一名5岁男童独自在家无大人看管,爬上阳台不幸从18楼坠落身亡;同日,在某居民区,一名12岁女孩半夜起床开窗,也不幸从26楼坠亡;而就在不久前,重庆一名7岁女孩在商场扶梯上逆行时,右脚趾被扶梯卷入后遭卡断……

这只是近期发生的多起儿童安全惨剧之缩影。坠楼、溺水、自动扶梯事故等惨剧频发,说明孩子缺乏对危险的基本认知。痛心之余,人们不禁想问,家长作为孩子的监护人,是否真正承担起了家庭安全教育、示范的责任?他们在寄希望于校园安全教育的同时,是否能在家庭安全教育方面缺位?

家庭不该在安全教育中缺位

多位专家认为,家庭不该在安全教育中缺位。“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了儿童安全的学校保护、家庭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说,家庭安全教育是学校安全教育的延伸,然而不少家长对家庭安全教育不够重视,尤其在农村家庭,留守儿童在家中接受到的安全教育几乎为零。

记者随机采访多位家长发现,不少家长抱有侥幸心理,对孩子在校安全教育过分依赖。南宁市中山路小学副校长杨辉林说,在家里,家长和孩子的交流大多集中在学习成绩和在校安全,对校外安全则不太在意。“不少家长认为家里最安全,但往往不幸就发生在家里。”他说。

家长疏于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南宁华侨投资区保育院院长王燕红为此多次提醒家长。她告诉记者,曾经发生过家长把孩子接回家后疏于管理的事情,孩子独自在街上到处乱跑,后来被警察发现,把孩子送回保育院。

存有侥幸心理仅是一些家长缺乏安全意识的冰山一角。一些家长说,他们在家庭安全教育方面多以说教为主,如提醒孩子一些基本的安全常识,对如何系统教育知之甚少。“小孩子调皮,喜欢反着来做,有时候也拿他没办法。”家住南宁市江南区的一位家长说。

家长在安全教育方式上的乏力甚至助长了孩子的不良习惯,降低了孩子对危险的抵抗力。“‘中国式接送就是例子。”熊丙奇说,父母知道路上不安全,但他们不是教育孩子如何处理安全问题,反而采取全程接送看护的方式,“对孩子过度保护,使孩子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久而久之退化,离开父母就出问题。”

此外,一些家长在孩子面前未起到榜样作用,嘴上说的和实际做的大相径庭。超载、闯红灯等危险行为和观念,容易被孩子模仿,留有巨大隐患。

专家:家长安全意识是家庭安全教育成败的关键

有关人士认为,家长安全意识是家庭安全教育成败的关键,要有效弥补家庭安全教育的缺失,得从给家长“充电”开始。

据王燕红介绍,保育院里的孩子大多来自外来务工家庭,家长平时工作较忙,对孩子安全教育不多,因此安全教育这一课对家长、孩子来说十分有必要。

实际上,记者了解到,一些地方也尝试通过发放家庭教育指南、开设家长学校等方式,给家长“充电”,但困难重重。熊丙奇说,经费来源、人员支持、由谁来负责持续推进等都是问题。同时,这些工作需要一个发育健全的公民社会,这需要由政府推动,但一些地方受政绩观导向影响,相关活动流于形式,开个讲座、讲一堂课就结束了,无法形成持续效果。熊丙奇认为,在帮助家长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方面,来自社会组织等方面的力量也应发挥更大作用。

也有专家认为,学校与社区、医院、公安等部门协调联动,邀请相关人士讲授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知识并现场演示安全常识,家长和孩子共同参与,这样的培训方式应成为“规定动作”。

另一方面,与提升家长安全意识同样重要的是要有追责机制。广西南国雄鹰律师事务所律师朱华说,目前我国对家长的一些行为没有惩罚性措施,比如,对未成年孩子进入网吧,社会倾向于对网吧进行处罚,而家长往往会找借口说是学校管理不善、社会风气不好,将责任推给学校或社会。朱华说,要让父母负起责任,相关惩罚措施也得跟上。

(来源:新华网)

现状2:

近八成受访者赞成让安全教育进入学校常设课程

少年儿童因交通事故、溺水等非正常原因死亡的新闻屡见报端。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2012年,全国共发生0~12岁儿童伤亡交通事故11117起,其中,完全需要监护人悉心呵护的0~6岁儿童,约占12岁以下儿童交通事故死伤总数的67.8%。

近日,公安部交管局联合有关媒体进行的一项关于少年儿童安全教育的调查显示,60.3%的人认为家长应以身作则,重视和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79.9%的人赞同把安全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门常设课程。11377人参与此项调查,66.4%的受访者有孩子。

62.0%的人遇到过家长让14岁以下孩子坐副驾驶座

据公安部交管局统计,截至2013年4月,我国机动车保有量约2.46亿辆,其中私家车约8230万辆。很多孩子从出生就开始进入“汽车生活”,让孩子养成安全乘车习惯、预判和避免危险成为年轻父母的一门必修课。

监护人保护措施不到位是儿童受到意外伤害的原因之一,寒、暑假以及小长假等节假日更是事故多发期。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显示,2012年“五一”小长假期间发生儿童伤亡的道路交通事故122起,每天发生约40起,比平常高出33.9%。

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副理事长李雯在调研中发现,从全国中小学安全事故发生的总体情况来看,交通、溺水等事故在发生起数和造成儿童意外死亡方面都位居前列。“尤其是上下学期间,孩子在时间和地点上都处于学校和家长监管的中间地带,容易发生事故。”

河北石家庄市农村干部田平良讲述的一个故事特别让人心痛:2010年冬天的一个下午,某村幼儿园校车载着放学的孩子停在马路边。一名男童跳下校车后,并未和其他同学一起站在路边等待校车驶离。他绕过车尾,直奔向马路对面的母亲。此时校车突然回头,撞上了他小小的身体,孩子当场死亡。

“司机疏忽大意,没有注意到矮小的孩子,是酿成惨剧的原因之一。另一方面,过马路时要小心车辆这样简单的安全常识,却没有在孩子的脑海中扎根,一条小生命就这么轻易消逝了。”田平良叹息不已。

公安部交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监护人在带着儿童乘坐车辆时主要有三个方面的误区:

一是把儿童抱在怀里。在紧急制动时产生的冲力将远远高出孩子的体重,父母根本无法抱住孩子,而且父母身体和车内仪表盘或座椅可能对孩子造成挤压,形成致命的“二次伤害”。

二是让儿童坐副驾驶位置。车辆紧急制动时,可能造成孩子头部撞向挡风玻璃;车辆如果发生碰撞,前排的安全气囊瞬间产生巨大冲力,使儿童窒息或使颈椎断裂;还可能因为儿童触碰车内的操控装置导致安全隐患。

三是直接使用成人安全带斜肩带勒在孩子脖子上。在车辆转弯、紧急制动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安全带有可能对孩子造成伤害。

本次调查中,也有62.0%的人观察到,家长驾车出行时,让14岁以下孩子坐副驾驶座位,或抱着孩子坐副驾驶座位的情况较多。

公安部交管局建议,家长除了要避免将孩子安排在副驾驶位置、独自留在车内等危险行为外,还要为孩子提供必要的安全保护设施,配备适合其年龄、体重的儿童安全座椅,避开孩子颈部正确使用安全带。

仅31.9%的人参加过安全教育培训或演习

少年儿童发生非正常死亡的原因有哪些?55.4%的人指出少年儿童安全意识薄弱,48.2%的人感觉家长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不足,20.0%的人认为当下少年儿童缺乏安全知识,18.7%的人感觉当前社会缺少安全教育氛围,14.1%的人反映事故多发地缺乏警示和保护,13.5%的人认为部分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10.0%的人认为媒体对安全常识宣传较少。

安全教育是一种技能教育和素质培养,需要持之以恒、规范的实践,并持续不断、多途径地加以强化。调查中,参加过安全教育培训或演习的受访者仅占31.9%,68.1%的人表示没有参加过。

“对于安全教育,学校在认识和态度上大多非常重视,但实际效果还有待加强。”李雯说,从教学方式上看,学校安全教育偏重于安全知识的传授和认知能力的发展,实战演练不充分;从时间保障上看,学校在日常教学上没有投入足够的时间,安全教育的进行集中于事故高发的节点;在教学能力上看,教师自身的安全教育能力和在实践中探索安全教育规律的意识都有待提升。

63.9%的人认为家长在孩子安全教育方面做得较差

如何减少少年儿童意外情况的发生?调查显示,受访者对学校和家长期望最大:79.9%的人赞成将安全教育作为学校的一项常设课程,对孩子们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常识培训和演习;60.3%的人认同家长应以身作则,重视和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交通管理工程系教授丁立民指出,孩子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意识弱,需要家长进行很好的教育和监护。然而一方面,有的家长安全知识不足,无法为孩子提供完善的指导和保护;另一方面,一些家长明知故犯的行为会让孩子陷入危险,给孩子的安全观念带来负面影响。

调查中,63.9%的人认为家长在孩子安全教育方面做得较差。57.2%的人观察到家长领着孩子过马路闯红灯的情况较多。

在丁立民看来,家长对孩子的保护不应止于当下,更要涉及孩子的长远利益。“在规则和秩序面前,成年人主动进行自我约束,社会上才能形成一种珍视生命、重视安全的文化氛围,有利于孩子成长。”

“对于少年儿童的安全教育要讲究方法。”李雯提醒,孩子有自己的年龄和心理特点,家长和老师进行安全教育时要有亲和力,联系他们的实际生活。不要仅仅把学生当做教育的对象,在很多时候,学生也可以成为教育者,要发挥他们的主观能动性。“比如组织以交通安全、游戏安全等为主题的班会,让孩子通过讲述经历和参与讨论,真正记住安全知识,树立安全意识。”

要减少少年儿童意外情况发生,受访者的建议还有:让少年儿童学会基本的救助技能(26.6%),全社会提高对安全教育的重视(23.2%),让少年儿童树立安全意识(23.2%),在事故多发地做好保护、警示措施(21.0%),媒体多敲警钟、多宣传安全知识(16.7%)等。

(来源:《中国青年报》)

现状3:

交通惨剧中常见幼童身影孩子的安全重中之重

5月27日,深圳市检察院发布消息称,从近一年来批准逮捕的交通肇事刑事案件来看,就至少有20名10岁以下幼童倒在了机动车的车轮下。其中,最令人揪心的,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因为父母缺乏时间监管小孩,往往这些孩子最容易出现意外。

调查:死于交通事故远超20人

3月22日至24日,令人非常痛心的是,三天之内深圳即有4名小孩先后被撞致死,其中发生于3月24日横岗街道华西六巷的致7岁幼童周某被撞死一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已于4月被深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当时杨某在小区内狭窄的巷道中行车,却未能控制车速,导致不能及时避让前方游玩的小孩,而导致了惨剧的发生。

这种血淋淋的案例非常多。如2012年6月3日,犯罪嫌疑人黄某驾驶小轿车沿居里夫人大道行驶,与横过道路的2岁幼童叶某发生碰撞,造成叶某抢救无效死亡。如犯罪嫌疑人马某于2012年11月30日和几个朋友喝酒后,驾车在凤凰山大道上,先与人行横道前端的防撞沙桶发生碰撞,又将一名横过道路的9岁儿童碾压致死,之后马某竟然还驾车逃逸,十几天后马某被抓获,后被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罪批准逮捕。

深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陈仲赋检察官告诉记者,从深圳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交通肇事案件来看,发生在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的这一年内,就有超过20名10岁以下幼童倒在冰冷的机动车下。

陈仲赋说:“这是从我们审查逮捕的交通肇事罪案件来看的,不排除还有一些类似的案件并未呈捕,另外,交通肇事罪案件只是交通事故案件的一部分,在有些交通事故中出现了幼童死亡但由于责任划分等问题并未认定成交通肇事罪案件追究刑事责任。因此,一年实际发生的在各类交通事故中致死的幼童,肯定是远超这个数目。有这么多家庭瞬间破裂,这么多夫妻瞬间失去爱子,毫无疑问都是让人非常痛心的。”

析因:一些司机安全意识不足

办案检察官分析,导致幼童遇难,一方面是很多司机、父母的安全意识都严重不足,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安全问题让人非常揪心。

采访中,记者获悉,从这些审查逮捕的交通肇事案来看,原关外的宝安、龙岗两区,依然是交通肇事罪案件的高发区。这20起致幼童死亡的交通肇事罪案件中,近8成发生在宝安、龙岗两区。从案发原因来看,属于机动车的起步、停车、转弯过程中,一些司机的安全意识不足,未能注意观察路面交通情况造成事故,这种比例非常高。

监护人需加强监护职责

陈仲赋检察官还谈到,一些父母作为监护人,安全意识不足,未尽到监护职责,这也是部分交通肇事案中致幼童死亡的原因之一。如2012年12月7日晚,犯罪嫌疑人罗某驾驶货车行驶中左转弯时,与自行车上的一对母子发生碰撞,造成自行车上7岁幼童死亡。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犯罪嫌疑人罗某应承担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谷某(小孩的母亲)驾驶非机动车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未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应承担此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陈仲赋检察官说:“在这些案件中,这些幼童的父母,明显由于自身的安全意识不足等未能对小孩尽到监护职责。事故的发生,往往就在一瞬之间,这也需要每位家长时刻看护好自己的小孩。”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交通安全问题高发

从市检察院的办案工作中来看,这些在交通肇事案件中死亡的小孩,多数都是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这也给我们敲了警钟。

检察官分析,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交通安全问题高发,一是他们对小孩的照料不足,很多外来务工人员夫妻双方都在打工,这是一个现实的问题,造成小孩常是独自在马路边、小巷中、空地上玩耍,这无疑加大了交通安全事故的风险。

另一方面,也是他们整体的安全意识相对薄弱,对一些交通规则或交通常识如行人靠车道右侧行走、可怕的内轮差等认识不足或缺乏了解,小孩也就跟着缺少这方面的安全教育等。

呼吁:司机、父母请加强安全意识

对此,陈仲赋检察官首先呼吁司机、父母们都要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意识,司机在驾驶中切记要尊重生命,谨慎驾驶,父母们哪怕你再忙,也一定要看好自己的小孩;其次,要从源头抓起,在考驾驶证的时候不光要考核驾驶技能,还要有意识地提高安全意识方面考核的比重。

另外,共同营造一个交通安全的大环境非常重要,特别是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及子女而言,比如说,交通管理部门、劳动者权益保护部门、基层组织、学校幼儿园甚至外来务工人员的工作单位等多通过宣传引导、提醒教育,加强他们的交通安全意识。在相关地段完善交通信号灯和道路交通标志线,在未成年人交通安全危险系数高的地段增加提醒警示牌,在一些居民区增设减速带等。

(来源:《广州日报》王纳 汪林丰/文)

【对策篇】

对策1:

校外溺亡如何防范?

媒体呼吁把安全教育放到首位

5月11日上午,惠州市博罗县罗阳镇罗阳一中的8名学生相约到东江边烧烤,其中一男生误踩江边砂石滑入水中,有4名同学手牵手施救,也不幸一齐落入江中失踪,其他3名同学立即打电话报警。事故发生后,博罗县全力做好搜救和各项善后处置工作,5名失踪学生遗体全部被打捞上岸。

同一天,梅州五华县也有4名初中生因同样方式溺水遇难……

■三言两语

●救援溺水者最好利用绳子、竹竿或是连接在一起的腰带、衣服,用手拉溺水者特别是手牵手施救是最危险的!——韩志星

●因为惊慌失措,急于求生的溺水者很可能会把救援者也拉入水中,千万不能用手拉,这是常识。——游波涛

●见义勇为的内涵和外延都很深、很广,不提倡未成年人“面对面”的见义勇为,但可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见义勇为的事情。——冷俊

●从未学过自救与下水救护知识的学生,只会采取本能反应,虽然其勇于救人的精神可嘉,却因错误施救导致了更大的悲剧。——马蔚然

●其实,学校和教育部门向来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但真是防不胜防啊!——于洋港

●夏季是学校安全事故的高发、易发和多发期,千万提醒孩子们注意。——王晓燕

●别把板子打在学校身上,悲剧的发生,家长绝对责任最大。——辛山

●我们学校的安全教育纯粹在走过场。——刘志风

析因:救援知识缺乏,安全教育纸上谈兵

每年夏季,学生玩水不幸溺水身亡的悲剧都会发生多起,而且很多危险水域都是一再出事。更让人痛心的是,很多溺亡者并非是在游泳时溺水,而是在下水救人的过程中出事的。

这些学生溺亡的悲剧不仅暴露出一些地方对危险水域的监管不严,未设置安全警示牌,也没有足够的安全巡视员或义务监督管理员对可能发生溺亡事故的水域进行巡查,导致溺亡惨剧不断发生的问题,也凸显学生安全教育的严重缺失。很多学校都只注重传授文化知识,却忽视了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导致学生普遍没有安全意识,对野外游泳的危险性认识不足。自救与互救知识缺乏,也是一人先溺水,其他人再去救,最后多人溺亡的悲剧不断发生的重要原因。

要减少学生溺水事件,不仅需要学校加强安全教育,也需要改变目前的安全教育方式。光是照本宣科,显然很难让学生及家长了解并重视溺水的危险性。有必要通过拍摄专题片、制作图文资料,再现学生溺亡惨剧的方式,让学生真切感受到去野外游泳的危险性。

面向学生特别是农村学生的免费或廉价休闲娱乐设施建设也要加快,避免学生在暑期无处可去,更没有安全的地方可游泳的局面。考虑到很难彻底杜绝生性好动的学生去游泳、戏水,可向学生免费发放或在游泳者较多的水域放置救生圈,让他们养成戴着救生圈游泳的习惯,以减少溺水危险,方便救援。

政府对危险水域的管理也要加强,在警示牌和安全巡视员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应更改警示内容,把近年来本地特别是该水域的溺水死亡者名单制作成警示牌,让每个游泳者在下水前都能在岸边看到一张长长的死亡名单。这样图文并茂的警告显然比单纯的劝阻有效得多。

(杨国栋/文)

评判:救人要有自救能力

因为救援落水人员,而导致自己身亡,这已经不是个例。随着社会发展,人们越来越看重生命的价值。为了安全,很多少年儿童应该参加的活动被人为禁止了,游泳、爬树、登山、野炊,曾经让孩子们恋恋不舍的活动,因为怕出安全问题,日渐消失。伴随活动消失的,当然就是孩子生存技能的弱化。想当年,在不少临河的农村,每到夏天,总有成群结队的孩子在游泳戏水,打水仗、摸鱼虾,不到十岁的孩子,练就了一身好本事。不是极端天气,极少听说有孩子出事故。而当下,很多孩子从没有接触过池塘、江河,对水性根本不识。一旦有人落水,惊慌失措,不知道救人是需要技巧的,弄到最后,往往导致悲剧发生。

新的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要求学生要“自护自救”,剔除了以往勇于斗争,见义勇为的提法。作为青少年,其自身保护能力,相对于成年人来说,还是有欠缺的。如果不能保证自身安全去救人,往往出现同归于尽的悲剧。因此,教育少年儿童,首先要自护,在有了更好的救人办法,能够保证自身安全的时候,才可以施救。同时,要培养社会全员的救护能力。一些地区成立了民间救护队值得鼓励,更应该有专业人员定期给予指导,以增强救护人员的救援水平。这次的芦山地震,就出现个别非专业人员进入灾区,不但不能有效救助,还给灾区添了麻烦,这是一种教训。

至于安全教育,当然要常抓不懈,来不得半点马虎。而对于少年儿童的自救能力,更应该是教育的重点。

(李洪嵩/文)

提醒:把安全教育放到第一位

惨剧发生,说什么都是苍白的,矫情的。但尽管如此,也不能隔断我们的未竟之问,虽然这种追问,有“事后诸葛亮”的嫌疑。

首先,我们必须要诘问学校安全教育问题。孩子们常年生活、学习在江边,学校竟不能立足本土,有针对性地实施防溺水之类的安全教育,不能不说是学校工作的失职。笔者想,这个失职,大概在于学校安全教育上的保守思想。即不准学生到江边玩耍或游泳,更不会专门教孩子们学习游泳,并且对于相关防范,如滑堤问题,是阙如的;对于江边险情判断,是阙如的;对于如何施救,比如如何做人工呼吸之类,更是阙如的。

其次,我们没法怪罪孩子们“手拉手”的施救方式。尤其,手拉手施救,是因为同学之间“感情好”的说辞,也不靠谱。对于心灵纯洁、乐于助人的孩子们,就是陌生人失足落水,他们也会用这样的方式去施救的。所以,这归根到底还是安全教育问题。学校没能正面教会孩子们该采取怎样的方式施救,才是安全的,正确的。不教育,就没有能力,没有素质,遭遇险情,自然就不知所措,甚至导致无谓的牺牲。

曾几何时,我们的教材把《小英雄雨来》作为孩子们勇敢、机智品格的样板。而目前,我们的学校,是不会也不可能培养出新时代的小雨来的。相关人物、场景,只能在动漫里、影视里看到了。我们一同陶醉在《少年派的奇幻漂流》的幻境里,做一场“精神游”。对于一个人实际能力的培养锻炼,这样形而上的“理想国”,实在是不值得陶醉的。

我们教育部门一直强调素质教育、全面发展,但面对险情,学生们就不知所措,救援不当,只能拷问安全教育工作。不然,类似事件,只会不断上演,永远难以遏制。

(贾志勇/文)

对策2:

小学里上防溺水公开课

请来游泳世界冠军当老师

5月29日上午9点,杭州公安、教育部门在萧山湘湖小学里进行了一场关于暑假防溺水的现场会,很有意思。

会议采用了—个真实班级公开课的形式,还请来了游泳世界冠军吴鹏当了一回老师。

眼看着暑假又要到了,喜欢玩水的孩子肯定不在少数,公安、教育部门认为再给家长、孩子上一课非常重要。

会议上,市公安局水上治安分局也列举了一些和青少年防溺水有关的知识。

1 家长、孩子正确评估自身的游泳水平,不盲目玩水,更不去陌生危险的自然水域,如深潭、野塘、水库和溪边等处游泳。

2 孩子游泳要有家长陪伴,尽量到有救生员值岗的游泳场所游泳。下水前要了解自身的身体状况,并充分做好热身活动,到安全的水域下水,防止溺水事件的发生。

3 即使在游泳池,也不要依赖充气浮具,并听从救生员的管理,严禁在游泳池边追逐打闹,推搡他人,做跳水潜泳等危险动作。

4 孩子如遇同伴溺水,请勿轻易下水,降低重心借助棍、绳和衣服等可用于救生的器材,进行施救,同时千万不要忘记向成人求助。

■相关链接

教育部发布防溺水“六不”

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要擅自下水施救。

(来源:《今日早报》张洁 朱寅/文)

对策3:

别拿宝宝生命开玩笑

安全座椅怎么装才最安全?

近日,浙江高速交警完成了一项专门针对儿童座椅的调查——受调查对象为:家中有12岁以下儿童的私家车主。他们接受调查的地点在高速服务区或高速出入口。

在受调查的500位车主中,84.4%的私家车主认为车内安全儿童座椅很有必要,可实际上仅21.6%的车主安装了儿童座椅。

“这样的结果让人揪心。”高速交警说,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小孩尤其是婴儿的自我保护意识是最差的,最容易受到重创。

认为重要却不安装,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安全座椅到底怎么装才是安全的?

高速路上发生意外巨大冲击力会让孩子飞出去

调查显示,大部分驾驶员在带孩子出行时,基本上选择抱在手中或是放在腿上,这个比例分别占被调查人数的29%和26.8%。而且,有27.2%的家庭习惯性地让孩子坐在副驾驶座上。“他们主要怕孩子坐在后排晕车。”高速交警说,其实没有安全座椅,又坐副驾驶室,小孩是最容易受到伤害的。

前段时间,就发生了一起类似悲剧。当天,在杭州工作的小何要回开化老家,老乡提出搭个顺风车。一辆车上,坐了5个大人,还有2个小孩。途中,车上大点的小女孩开始哭闹着要坐到前排爸爸的腿上,小何一开始觉得小孩子坐在前排不好,太危险,而且坐在大人腿上也不方便系安全带。可是,小孩子哭闹不止,搞得大家都很烦躁,他就勉强答应了。

车子行驶在杭新景高速途中,不慎撞到了路上的一捆金属杂物,前排的两个安全气囊瞬间弹了出来,车子一下从二车道甩到了三车道。坐在前排的小姑娘在被撞击后受了重伤,在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后因脑干损伤死亡。

去年12月30日,陈大伯一家儿孙三代开车从上海回江西老家,奶奶抱着5岁大的孙子坐在副驾驶室。因为当天下雪路滑难行,车子开到杭瑞高速失控追尾了一辆正在高速上施救作业的拖车。事故发生瞬间,巨大的冲击力让孙子脱离了奶奶的怀抱,狠狠地撞在副驾驶室前的仪表台上。结果,小孙子也因受伤太重不幸死亡。

高速交警说,在汽车以50公里/时的速度撞击时,10公斤重的小孩产生的冲击力可能超过400千克的力道。在高速上发生意外,巨大的冲击力会使孩子像炮弹一样向前飞出去,光靠成人双手的力量完全不可能抱得住小孩。所以,有小孩特别是有婴儿的家庭,在车上安装安全座椅是非常重要的。

安全座椅为啥安装比例低三大误区请大家仔细读一读

为什么家长知道安装儿童安全座椅的重要性,可实际安装的比例却如此低呢?

“绝对不是钱的问题。”高速交警调查发现,私家车主对安全座椅往往存在三大误区——

其一,有的人觉得,安装安全座椅太麻烦了。车子有安全带,可以替代安全座椅。

其实不然,汽车座椅和安全带是专门为成人设计的,不适合身材矮小的儿童,一旦发生剧烈碰撞,安全带就变成刀刃一样,正好勒住孩子的脖子,倒成了危险的“索命”带。“安全气囊也不能保护小孩,因为事故中安全气囊打开时的冲击力,远远超过孩子头部的承受能力。”

其二,有人觉得,安装安全座椅后,车子会变得异常拥挤,且影响美观。原本车子后排坐3名乘客完全没有问题,可安全座椅一放,坐2个人也显得紧巴巴的。可小孩又不经常坐车,安装后,车子的使用价值大大降低了。

其三,很多车主认为,小孩子自身大多不喜欢坐在固定住的安全座椅上。而且,抱在手上的话,不占用车位。“我们检查时,就经常会看到车上除了坐了5个大人外,可能还有1到2个小孩。在他们看来,小孩人小,挤挤总没问题的。”高速交警说,而事实上,这样做是不允许的。

小轿车的载员以行驶证上的核定人数为准,普通轿车含驾驶员一般为5人,大人抱着小孩子也按2个人计,超过核定人数就是超员。

安全座椅装哪里最安全

高速郊区提醒,家长千万不要太相信自己的车技。一旦高速公路上发生意外,儿童乘车配备儿童安全座椅是最好的选择。那么,安全座椅到底装在哪里最合适呢?

高速交警认为,在后座中间最安全,这里离每个撞击点都有一定的缓冲空间。有人认为在驾驶员后座是最安全的,因为一般驾驶人在遇到突发情况时都会有避险措施,倾向于保全自己这一侧的安全。高速交警说,可是小孩好动,在乘车过程中往往因为贪玩而去触碰车门上的一些按钮,影响安全。

“有了安全座椅,也不是万事大吉了。”高速交警提醒说,千万不要让小孩独自坐后排,因为他们在汽车发生紧急情况时无法照顾好自己。对于婴儿来说,面向后坐的安全系数高于面向前坐。后向式儿童安全座椅能够尽量减少撞击时儿童颈部受到的冲击力,这对于颈部骨骼非常脆弱的婴幼儿来说是重要保护。

在调查中,有不少家长问交警,如果出门时只有一个家人照看,安全座椅是否可以安装在副驾驶座,这样好歹可以照看到孩子。因考虑到小孩头部受力脆弱,可以把安全气囊给关了。“这算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了,但必须是年龄稍长的孩子,比如七八岁的儿童。”高速交警说,从他们的角度来讲,当然是不建议孩子这么坐的;而且还要强调,有小孩在车里,除驾驶员外应多带一名家长,便于照看小孩,且让小孩坐在后排中间的安全座椅上。

(来源:《钱江晚报》洪肖一 吴锦全 徐建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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