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丁·路德·金的美国梦
2013-04-29胡晓进
胡晓进
一九六三年四月十二日,耶稣受难日,美国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加斯顿汽车旅馆三十号房间内,二十五位南方基督教领导人围坐在一起,严肃而热烈地讨论着是否继续走上街头,勇敢地迎接当地警察的警棍与手铐,现场的气氛有些绝望和无助。因为就在两天前,伯明翰市政府刚刚从法院拿到一份禁令,禁止黑人继续在当地举行游行抗议活动,否则将一律逮捕严办。作为这场抗议活动的领袖,马丁·路德·金很清楚,如果拒不遵守法院的禁令,将面临牢狱之苦。但是他主意已定,要以实际行动回答期待已久的民众,以奋不顾身的精神践行坚持抗争的承诺。
金的这个决定,在所有人的意料之中,他不是一个缺乏勇气的人。他相信良知的力量,这种力量隐含在每个人的心灵深处,需要用爱去唤醒,用同情心来培育。为了唤醒更多民众的良知,他必须冲破法院的禁令,以身试法,以道义的力量,显示法律的不公。为此,他和几位宗教领袖一道,起草了一份“关于禁令的说明”:
我们凭着自己的良知无法接受这样一个不公平、不民主、践踏宪法的法律程序。我们的拒绝并非由于我们无视法律,而是出自我们对法律怀有的最崇高的敬意。这并非企图逃避或是违抗法律,或是从事无政府主义的骚乱。正如我们的良知使我们无法服从不公平的法律一样,我们也不能尊重滥用法律的行为。
我们相信以公义和道德为基础的律法制度。由于我们对美国宪法的深深的喜爱,也由于我们强烈要求净化亚拉巴马州的司法制度,我们只能破釜沉舟、背水一战。对其引发的后果,我们也有充分估计。
金所领导的这场游行,得到了众多黑人的支持,当然也激怒了严阵以待的警察。金和他的同伴被投进了监狱。这不是金第一次进监狱,一九五六年,在蒙哥马利市抵制公共汽车种族隔离的运动中,金就曾被逮捕,但很快获释。一九六二年,在佐治亚州奥尔巴尼市声援自由乘车运动时,金也曾两次被捕。他以自己的行动,一再质疑南方各州的种族隔离法。虽然屡被逮捕监禁,但并不愤怒,也不诉诸暴力。
金的这种非暴力不服从思想,起源于他的中学年代。一九四四年,十五岁的金第一次读到亨利·大卫·梭罗的《论公民的不服从》,“他那拒绝同罪恶制度合作的观念颇具魅力,我大为倾倒,反复诵读”。梭罗因为拒绝缴纳自己不认同的税收,而被关了一夜。那一夜,他的思绪超越监狱的石墙,集中于法律、正义与良知:不服从不公正的法律,只做自己认为正当的事。
梭罗让年少的金第一次接触到非暴力反抗思想,此后数年,他一直念念不忘。但真正使他将这种非暴力反抗理论应用于社会冲突的,还是印度圣雄甘地领导的非暴力不合作运动,甘地让金看到基督之爱的巨大力量。在此之前,金觉得,“转过右脸”和“爱你的仇敌”之类的哲学,唯有当人与其他个人冲突时方才有效,而种族团体与民族之间发生冲突时,则需要更为现实的办法。但是,甘地将耶稣爱的伦理,由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提升至强大而有效的大规模社会力量。在甘地强调的爱与非暴力当中,金发现了经年累月苦苦求索的社会改革方法。他决定将这种方法,用于南方黑人的抗议活动。
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一日,在蒙哥马利市实施种族隔离的公共汽车上,疲惫的罗莎·帕克斯夫人因为拒绝给白人让座而被逮捕。为了声援帕克斯夫人,金和几位宗教领袖号召黑人市民抵制公交车,步行或者搭乘朋友的私家车上班。金将公共汽车公司视为邪恶体制的外在形式,他要像梭罗抗税一样,抵制种族隔离的邪恶体制。他成功了。在此后的一年时间里,几乎没有黑人乘坐公交车,蒙哥马利市当局被迫让步。在这期间,金和他的家人多次受到死亡威胁,但他克服了恐惧,也没有以暴易暴。
蒙哥马利抵制运动标志着对南方生活方式的首次有组织、持久、群众性非暴力反抗,是美国黑人反抗种族隔离斗争的转折点。蒙哥马利也为黑人提供了非暴力抵抗这一全新社会工具,让他们能够以道德的手段达到道德的目的。非暴力的集体抵制,有效地收缴了对手的武器,揭露出对手的道德防线,削弱他们的士气,同时极大地影响着社会的良知。
在一九五八年出版的《迈向自由:蒙哥马利故事》一书中,金将自己所倡导的非暴力哲学总结为六个基本方面:一、非暴力抵抗并非懦弱者使用的策略,而是勇敢者反抗的手段;二、非暴力并不企图打败或者羞辱对手,而是要赢得他们的友谊和理解;三、非暴力针对的是罪恶势力,而非行使这些罪恶的人;四、非暴力是甘心受苦而不求报复,甘心挨打而不求还击;五、非暴力要避免的不仅是肉体的外在暴力,也包括精神的内在暴力;六、信仰非暴力的人总是深切瞩目未来,因为未来的世界终将属于非暴力的正义一方。
马丁·路德·金认为,真正的非暴力抵抗并非一味地屈从于邪恶势力,而是用爱的力量勇敢地面对邪恶;与其把暴力强加于别人,不如我们就选择充当暴力的受害者吧,因为前者只会使暴力和仇恨在人类社会更加猖獗,而后者却会在反对派心里产生一种耻辱感,从而起到最终转变思想、重新做人的作用。
蒙哥马利之后,金已经成为南方黑人不服从运动的当然领袖。为了更好地领导黑人的抵抗活动,一九六零年初,他举家前往佐治亚州亚特兰大市,随后参加了州内的静坐抗议和自由乘车运动,两次被捕入狱。但每一次入狱,都使他更坚定了非暴力斗争的信心和勇气。
一九六三年春,金再次来到亚拉巴马州伯明翰市,领导和参加当地黑人的抗议活动。他们在公共场所静坐抗议、游行示威,号召黑人抵制种族隔离的商店。他们冲破法院的禁令,手挽着手走向监狱。从四月十二日到四月二十日,金在伯明翰监狱度过了八个日夜。与世隔绝的监禁生活,虽然暂时阻断了金与高墙之外抗议行动的联系,却正好给他时间来回应教会内部牧师的批评:他们觉得金目无法纪,藐视法庭和法律权威,给黑人带了个坏头;而且,金住在亚特兰大,根本不应该到伯明翰来带头抗议。
但是,金并不这么认为,他是南方基督教领袖大会的主席,伯明翰的教会是大会的一个分部,他应邀来到伯明翰,组织这场抗议运动。在《寄自伯明翰监狱的信》中,金详细回答了几位牧师的质疑:
我认为所有的社区、所有的州,都处于相互联系之中。我无法闲坐亚特兰大,对伯明翰发生的事情却不闻不问。任何一个地方的不公正,都会威胁到所有地方的公正。我们都落在相互关系无可逃遁的网里,命运将我们结为一体。
对于自己故意违法的指责,金的回答是,法律有两类:公正的和不公正的。“我坚决主张服从公正的法律,每个人都得服从公正的法律,这不仅是法律责任,也是道德责任。反之,每个人都有道德责任拒绝服从不公正的法律。”因为正如圣·奥古斯丁所言,“恶法非法”,不公正的法律根本就不是法律。
至于如何区分公正的法律与不公正的法律,金也提出了自己的标准。“公正的法律是人类制定的,同时也和道德律或上帝的律法是一致的。不公正的法律就是与道德律不和谐的法规”;“不公正的法律是人制定的,但与永恒的自然法相违背”。在金看来,任何高举人性的法律都是公正的,任何贬低人性的法律都是不公正的。所有种族隔离条例都是不公正的,因为它伤害人的身心,扭曲人的个性。它让种族隔离分子误认为自己是人上人,而让受隔离的人误认为自己是人下人。
因此,金决心要改变这些扭曲人性的种族隔离法,他采用了公民不服从的非暴力方式,取得了巨大成效。他认为自己并非逃避或者无视法律,因为他甘心接受法律的惩罚;他以这种方式唤醒民众的良知,告诉他们法律的不公之处,这实际上表达了他对法律的最崇高的敬意。
有些人觉得金过于着急了,应该接着隐忍等待,等待一个更加适合的时机,让时间来抚平所有的沟壑与创伤。但金认为,时间并非万能。“实际上,时间是中立的东西,它可以用于建设,也可以用于破坏;邪恶的人之利用时间,将会比善良的人更其有效。我们得在这一代进行忏悔,不仅因为坏人们充满仇恨的言辞与行为,也因为好人们骇人听闻的沉默。”金很清楚,人类的进步,绝不会随着时光流逝自动实现,特权集团很少能够自愿放弃特权;自由也绝不会由压迫者自愿赐予,而必须由被压迫者努力争取。
白人稳健派希望黑人遵守现行的法律与秩序,不要使事态更加紧张。然而,“法律与秩序的存在,乃是为了建立正义的目的;而若其未曾达到这一目的,法律和秩序便成了危险的制度性堤坝,阻挡了社会进步的洪流”。“我们这些参与非暴力直接行动的人,并未曾制造紧张,我们只不过是将早已存在的潜在紧张带到了表面。我们使之公之于众,好使人们能够看清它,解决它。疖疮不破,便无法治好。”同样,所有的非正义,也都必须揭露出来,“才能让人类良心的阳光与全国舆论的空气为其治疗”。相反,消极地接受一种不公正的体制,便是与这体制合作;因之,被压迫者也就变得与压迫者同样的罪恶。不与罪恶合作,和与善合作一样,都是个人的道德责任。
马丁·路德·金要以自己的身体为手段,唤醒全社会的良知。他从伯明翰监狱发出这封长信,被各类报刊多次转载,逐渐引起越来越多人的共鸣。正如金自己所言,那些为争取平等权利而静坐在餐台前的上帝的孩子,实际上正是在坚持美国梦的精髓:生命、自由与追求幸福。这是所有美国人的梦,它源自《独立宣言》,又被内战期间《解放黑人奴隶宣言》所重申。
一九六三年恰逢“解放宣言”生效一百周年,当年夏天,美国民权人士再次组织声势浩大的华盛顿游行,纪念这份伟大的文件,以及发布这份文件的伟大总统林肯。八月二十八日,二十五万人从全国各地来到首都华盛顿,在林肯纪念堂前集会,金应邀发表讲话。他在讲话中明确喊出了自己心中的美国梦:“我梦想有一天,这个国家将崛起,履行它的信条的真谛——我们认为这些真理是不辨自明的,所有人生来平等。我梦想有一天,在佐治亚的红山上,奴隶和奴隶主的儿女们会像兄弟姐妹一般同围坐一张桌子共同用餐。我梦想有一天,我的四个孩子可以生活在一个国度,那里不再以肤色取人,而只重视他们的品格。”
获得诺贝尔和平奖是金一生民权事业的巅峰,也是美国民权运动的里程碑。此后,黑人民权分子急剧分化,很大一部分人转向暴力与直接对抗,大大削弱了运动的整体力量。一九六八年四月,金在孟菲斯遇刺身亡,带着未竟的梦想,离开了他所深爱的黑人同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