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为何要跟田垄过不去
2013-04-29陶短房
陶短房
公元前356年,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其中一个重要的举措,就是“废井田,开阡陌”。
所谓“阡陌”,说白了就是田垄,这些纵横交错的田垄兼小路,据说在每块长宽各约405米的田地中划出一个“井”字,把每块这样的田地分成9小块,中间一块收成归公家也就是国君,边上8块的收成则归耕种者,但9块都由这些耕种者来耕种。
“废井田”好理解,这种“农业大锅饭”干好干坏一个样,尤其“公田”收成好坏和耕种者毫不相干,种得不好是8家的事,都负责也就等于都不用负责,弄到最后,自然是“大河没水小河干”,公家得不到多少油水,种田的也只能半糠半菜凑合过,废除井田制,推行土地私有,把原本“公田上白干,其它地不算”的体制,改为不管哪块田,都按百分之十抽税,这样一来,种得地越多,单产越高,耕种者得利越大,公家获得的税收也越多,“打破大锅饭,人人抢着干”,自然是公私两便的进步——问题是,为啥要跟田垄也就是“阡陌”过不去?
正如许多学者所指出的,认识到“农业大锅饭”弊端,想着法子算计这个“井田”的人不但早就有,而且还很不少,有的地位还远远超过商鞅、甚至商鞅的“后台老板”秦孝公嬴渠梁。比如早在公元前827年,也就是中国有确切纪年后仅14年,周宣王姬静就“不籍千亩”,打起“农村体制改革”的主意;公元前594年,鲁国“初税亩”,公元前548年,楚国孙叔敖“书土田”,公元前538年,郑国子产“作丘赋”,这些今天比绕口令还别扭拗口的名词术语看似眼花缭乱,其实说穿了全一个意思:打破“大锅饭”,取消让大家伙儿义务劳动的“公田”,在所有田地上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个人多劳多得,政府逐亩抽税,这和商鞅那“六字真言”的前半截并没太大区别。不过这跨度近300年的各家“农业改革”,却都没拿田垄说事。那么,商鞅唱的是哪一出?
按照朱熹的解释,这个“开阡陌”其实本来并不是真的把这些田垄或小道刨掉,而是“无视”:这些玩意儿的本意,并不是便利交通,阡陌的主要用途是作界限,一是农田和荒地的界限,二是井田甲和井田乙、每块井田里9块“小田”的界限。商鞅的“开阡陌”,意思是让大家不用管哪块是农田,哪块是荒地,只要这地没主,你有本事开垦,能交得起田赋,这地就归你了。
这么一来不但有秦国“户口”的农民纷纷跨过“阡陌”,去开垦只要长苗就归自家的荒地,关东各国的农民也纷纷当起了“投资移民”,像今天去澳洲、加拿大的农业移民般在他乡当起了多劳多得、自食其力的小农场主,如此一来,那些隔开农田与荒地的田垄自然变得毫无必要,而井田与井田、井田内的那些“阡陌”则更没任何意义了——“公田”已不存在,每块地都是一样的税率,既能随便买卖,也可以连片转让,“井”不“井”的又有啥关系?
不难看出,这个“开阡陌”虽然最初没有直接去刨田垄,但最后千真万确把田垄都给刨掉了,而且这么一刨好处多多:耕地面积增加,政府赋税水涨船高;人口暴涨,劳动力和兵源问题也迎刃而解;那些碍手碍脚的“田垄”既妨碍交通也影响军事调动,如今一切放开,正可以因地制宜,顺着地形的方便修道路,兴水利。
问题是,这么多的好处,怎么就商鞅想到了,难道此前那么些改革者都是傻子么?
这当然不仅仅因为秦国荒地多、人口少,因为在那个时代,其实各国都是荒地比耕地多,人口密度也小得可怜,关键在于那些早期改革者生活在农业技术更不发达的时代,每个农户所能耕种的土地有限,单产也很低,想多劳也干不了,想多得也没门路,而到了商鞅时代,农具、灌溉技术和大牲畜使用都突飞猛进,农民们刨开的不是田垄,而是满满的粮囤和粮仓。
● 摘编自作者博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