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酒
2013-04-29
1 范 围
本规范规定了药酒的术语和定义、制备和使用的指导原则、制备原料及器具、制备方法、使用方法、存放与保管、使用药酒的禁忌及注意事项。
本规范适用于中医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对药酒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的管理和监督,指导中医师正确开具药酒处方,指导和规范药酒的制备,指导个人正确使用药酒。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药酒(medicinal liquor)。
药酒养生是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结合中药的现代药理学知识,把中药和酒按一定比例加工融合,通过饮服或外涂以调治亚健康、预防疾病、保健延年的一种养生方法。
3 制备和使用的指导原则
3.1 遵循中医学理论,结合现代中药药理,选择安全可靠的药酒配方。
3.2 如果应用民间流传的一些单方、验方配制药酒,应事先弄清药材的名称和适用范围,并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如果对药性、剂量不清楚,或缺乏药酒制备常识,则需要咨询中医师、中药师等相关人员,切忌盲目制备及使用药酒。
3.3 制备药酒时,应选用优质药材和优质基酒,按要求制备。
3.4 选用药酒时,应根据使用者体质,选择适宜饮用或外用的药酒。对不宜使用药酒者,可采用其他养生保健方法。
3.5 外用药酒禁止饮服。
3.6 药酒的制备人员,一般应具有中医药类专业中专及其以上学历,或具有一定的本专业知识和技能。家庭自制药酒,应请相关专业人员指导。
3.7 销售药酒的药店或药房,应有中药师指导。销售人员应具备本专业的相关知识。
4 制备原料及器具
4.1 中药材选择与加工
4.1.1 选用原则
4.1.1.1 制备药酒的中药材要选取道地纯品,优质、干净、无霉变。自行采集的鲜草药、生药,往往也需按要求进行加工炮制。有毒性的中药必须经过炮制,并在中医师指导下使用。
4.1.1.2 对于民间验方中的中药,首先要弄清其品名、规格等,防止用药失误。
4.1.1.3 制备药酒前,应将中药材清洗干净,晾干后切成薄片、碎段或捣碎成粗颗粒状。种子类药材也应粉碎。
4.1.2 粉碎原则
4.1.2.1 药材在粉碎前应尽量干燥。
4.1.2.2 药材不宜粉碎得太小,以免药酒中的药材不易滤除;花、叶类药材不用粉碎,叶子过大可切成碎片,花类药材可直接使用。
4.1.2.3 药用部分应尽量全部粉碎使用。
4.1.3 粉碎方法
4.1.3.1 普通药材用家用粉碎机粉碎(家用豆浆机也可代替粉碎机使用)。
4.1.3.2 对于含糖量高、黏性大的药材(如地黄、龙眼肉、天冬、麦冬等),可放入冰箱内冷冻后粉碎。
4.1.3.3 对易成粉末的药材(如山药、泽泻等),宜轻轻击打,防止因重砸产生粉末而不易被过滤。
4.1.3.4 含油量大的药材如柏子仁、核桃仁、杏仁、黑芝麻等,宜碾压或擀碎。
4.1.3.5 动物性药材如牛鞭、黄狗肾、蛇肉等可用蒸锅蒸软后用刀切碎。
4.1.3.6 硬度较大的药材如钟乳石、紫石英、磁石等,宜粉碎至绿豆大小。
4.2 常用中药材
4.2.1 补气药 常用的有人参、党参、黄芪、山药、白术、大枣和甘草等。这类中药具有补气功能,主要包括补元气、肺气、脾气、心气,滋补和调理因气虚引起的诸证。
4.2.2 补肾阳药 常用的有鹿茸、鹿角胶、淫羊藿、巴戟天、仙茅、肉苁蓉、杜仲、续断、补骨脂、菟丝子、阳起石、沙苑子、蛤蚧等。这类中药具有补肾壮阳作用,用于滋补和调理各种阳虚证(如肾阳虚、脾肾阳虚等)。
4.2.3 补血药 常用的有阿胶、当归、熟地黄、龙眼肉、何首乌、楮实子等。这类中药具有补血填精功效,用于滋补和调理各种血虚证。
4.2.4 补阴药 常用的有沙参、天冬、麦冬、枸杞子、玉竹、石斛、黄精、女贞子、墨旱莲、桑棋等。这类中药具有滋阴、润燥、清热等功效,可滋补和调理肝、肾、肺、脾、胃等的阳虚证。
4.2.5 收涩药 常用的有五味子、肉豆蔻、覆盆子、山茱萸、金樱子、芡实、莲子等。主要作用是收敛固涩,能固表止汗、敛肺止咳、涩肠止泻、固精缩尿、止遗止带等。
4.2.6 解表袪风寒药 常用的有桂枝、防风、生姜、白芷、细辛、羌活等。这类中药辛湿,能发散肌表风寒,用于风寒证。
4.2.7 发散风热药 常用的有薄荷、葛根、牛蒡子、蔓荆子、菊花等。这类中药具有疏散风热作用,用于风热证。
4.2.8 清热药 这类中药具有泻火、凉血、解毒和清虚热作用。清热药分为以下五类。
4.2.8.1 清热泻火药 常用的有知母、栀子、决明子、竹叶等。主要用于去实热。
4.2.8.2 清热燥湿药 常用的有苦参、黄芩、黄柏、白藓皮等。主要用于去湿热。
4.8.2.3 清热解毒药 常用的有板蓝根、金银花、鱼腥草、野菊花、马齿苋、绿豆等。主要用于去肿毒、丹毒。
4.8.2.4 清热凉血药 常用的有生地黄、赤芍、牡丹皮、紫草等。主要用于调理营分、血分等实热证。
4.2.2.5 清虚热药 常用的有青蒿、地骨皮、白薇、银柴胡、胡黄莲等。主要用于调理肝肾阴虚、虚火内扰所致的诸证。
4.2.9 袪风湿药 这类中药是预防和调理风湿痹证的主要药物,有以下三类。
4.2.9.1 用于袪风湿寒 常用的有威灵仙、川乌、草乌、独活、木瓜、松节、松叶、蕲蛇、金银白花蛇、乌梢蛇等。
4.2.9.2 用于袪风湿热 常用的有防已、秦艽、雷公藤、豨莶草、穿山龙等。
4.2.9.3 用于袪风湿、强筋骨 常用的有狗脊、桑寄生、五加皮等。
4.2.10 活血化瘀药 常用的有丹参、红花、川芎、桃仁、牛膝、益母草、骨碎补、鸡血藤、月季花等。主要用于调理血瘀诸证。
4.2.11 止血药 常用的有地榆、三七、白茅根、白及、侧柏叶、艾叶、炮姜等。主要用于调理多种出血证。
4.2.12 温里药 常用的有肉桂、制附子、干姜、丁香、吴茱萸、花椒、高良姜等。这类中药有温里袪寒、温经止痛作用。
4.2.13 理气药 常用的有陈皮、木香、枳实、沉香、青皮、檀香、玫瑰花、薤白等。这类中药有行气、降气、解郁、散结作用。
4.2.14 利水化湿药
4.2.14.1 化湿药 常用的有苍术、砂仁、豆蔻等。这类中药有促进脾胃运化、消除湿浊、醒脾化湿作用。
4.2.14.2 利水渗湿药 常用茯苓、泽泻、薏苡仁、车前子、地肤子和萆薢等。这类中药有利尿通淋、利水消肿、利湿退黄作用。
4.2.15 其他 常用的有朱砂、酸枣仁、柏子仁、远志肉、灵芝等,用于安神;天麻、全蝎、蜈蚣等,用于息风止疼;山楂用于健胃消食;石菖浦用于开窍。
4.3 基 酒
4.3.1 要求
4.3.1.1 一般应选用较高浓度(50°~60°左右)的白酒。对于不能饮用较高浓度白酒者,在饮用药酒时可加水稀释。有时也可选用低度米酒、黄酒或果酒作为基酒,但浸出时间要适当延长,或浸出次数适当增加,以保证药物中有效成分的析出。
4.3.1.2 内服药酒的基酒要求无特殊气味,也不能有各种果香、异香。同时基酒必须是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食用酒或食用酒精。
4.3.1.3 根据用途选用基酒。如白酒最适于制备调理风寒湿痹类药酒,对清热凉血、养阴生津类药酒就不宜使用。
4.3.1.4 兼顾饮用者的体质、药量和口味、爱好等。不适宜或不喜欢用白酒的人可选用低度米酒、黄酒或果酒。
4.3.2 种类 药酒制备使用的基酒有:白酒、75%医用酒精、米酒、黄酒和果酒(常用葡萄酒)等。
4.3.2.1 白酒 白酒除作为养生保健类药酒的基酒外,也适用于腰膝酸痛类、关节痹痛类、中风及肢体麻木类治疗药酒的配制。
4.3.2.2 医用酒精 不能用于制备口服用药酒,只能用于外用药酒作溶剂使用,称为药酊。
4.3.2.3 黄酒 用于风湿寒痹痛、心腹冷痛、筋脉拘挛、跌打损伤肿痛等,宜用作制备祛风散寒、风湿痹痛、妇科保健、外科跌打损伤等药酒的基酒。
4.3.2.4 米酒 米酒能保健养生,用于气血不足、体倦乏力、老人尿频、产妇缺乳等,是养生抗衰药酒、补气养血药酒、滋阴填精药酒、补肾壮阳药酒的基酒。不善饮酒者可选用低度米酒作基酒,高浓度米酒可作为抗风湿痹痛类药酒的基酒。
4.3.2.5 果酒 果酒又称甜酒,葡萄酒居多。葡萄酒具有温肾壮腰、舒筋活络、增进食欲、补血、镇静安神等作用。用于体弱、疲劳、痛经及慢性胃炎等,也有抗衰老和美容效果,并对心血管有保护作用。因此,葡萄酒适合作为滋补保健药酒和美容药酒的基酒。
4.3.2.6 啤酒 啤酒可作为基酒配制多种特色的保健啤酒。如刺五加啤酒、螺旋藻啤酒、柑橘啤酒、菠萝啤酒、葡萄啤酒、苦瓜啤酒等。
4.4 添加剂
4.4.1 甜味剂 加入适量甜味剂的作用是:①降低药酒的苦涩味;②改善药酒的燥热性;③提高药酒的药效。常用的甜味剂有以下几种。
4.4.1.1 冰糖 冰糖不仅能改善药酒的预防保健作用。在清热、补中益气类药酒中使用。
4.4.1.2 红糖 用于痛经、产后恶露不止、阴寒腹痛等。也可提高对于关节痹痛等病证的防治效果。
4.4.1.3 蜂蜜 蜂蜜用于身体虚弱、肺热咳嗽、肠燥便秘、胃脘疼痛、皮肤枯燥等,在药酒制备中具有比较广泛的应用价值。
4.4.2 澄清剂 在药酒制备中常使用阿胶和蛋清除去苦涩味。原理是阿胶和蛋清均可与单宁反应而产生沉淀,从而得以滤除。同时蛋清还可将重要微小的粉粒除去。
4.4.2.1 阿胶 利用阿胶与单宁发生反应后生成不溶于酒的沉淀,从而将其从药酒中分离,以除去苦涩味。
4.4.2.2 蛋清 将蛋清加入药酒中,也可与单宁反应形成沉淀,从而将单宁从药酒中分离出去,还能除去药酒中的中药微粉。
4.4.3 抗氧化剂 在药酒制备时,在基酒中加入适量的抗氧化剂D-异抗坏血酸,可以保护药材中某些有效成分不被空气氧化,以稳定药酒中的有效成分。
4.5 容 器
4.5.1 配制药酒的器具要洁净、完好。容器的大小要按制备药酒的量确定,并应在制备药酒前清洗消毒。
4.5.2 制备药酒要用一些非金属的容器,如砂锅、瓦坛、瓷坛玻璃等器皿,不宜用塑料或铅、铝作容器。
5 制备方法
药酒的制备包括中药材浸泡、酒精度的调整、药酒的调味四个环节。
5.1 浸 泡 目前在制作药酒时,通常是将中药材浸泡在酒中,经过一段时间后,中药材中的有效成分溶解在酒中,此时即可过滤去渣后饮用。动物、植物药材分别用酒浸泡。动物药材中含有丰富的脂肪和蛋白质,其药性需要较长时间才能浸提出来,而植物药材中的有效成分能迅速溶解于水或酒精中。分开浸泡,便于掌握浸泡时间。服用时再将泡好的药酒混合均匀。
制备药酒通常采用以下几种方法浸泡提取。
5.1.1 冷浸泡法 这种方法是在常温下,于阴凉处浸泡提取,并经常搅拌或晃动酒器,以促进有效成分溶出。该法最为简单,尤其适合家庭配制药酒。操作方法是:先将炮制后的中药材薄片或粗碎颗粒洗净、置于密封的容器中(或先以绢袋盛药再置入容器中),按配方比例加入适量的白酒,浸泡一定时间(夏季一般5~7天,冬季一般7~10天甚至14天;坚硬、贵重药材需要时间更长,有的甚至需要1~2个月),并在浸泡期间经常晃动酒器。待有效成分溶解到酒中以后,即可滤出药液;药渣可压榨,再将浸出液与榨出液合并,静置数日后再过滤即成。也可以将白酒分成2份,将药材浸渍2次,操作方法同前,合并2次浸出液和榨出液,静置数日后过滤,即得澄清的药酒。若所制的药酒需要加糖或蜂蜜调味时,可将白糖用等量的白酒温热溶解、过滤,然后将药液和糖液混匀,再次过滤后即可。
5.1.2 热浸泡法 这种方法是在水浴加热的条件下浸泡提取。该法是一种古老而有效的制作药酒的方法。通常是将中药材与酒同煮一定时间,然后放冷贮存。方法是将药材放入酒坛中加基酒搅拌均匀后加盖,将酒坛置于水浴锅内,在40℃~60℃的水中加热浸泡数小时,取出在常温下继续浸泡2~3天即可。也可将中药材与酒先放在容器内(如小砂锅或搪瓷罐等),然后放在另一个更大的盛水锅中炖煮,火候要恰当,时间不宜过长,以免乙醇挥发。一般可在药面出现泡沫时离火,趁热密封,静置半月后过滤去渣即成。
工业化生产药酒时,可将粉碎后的中药材粗粒用纱布包好,悬于白酒中,再放入密封的容器内,置水浴上用40℃~50℃浸渍3~7日。也可浸渍2次,合并浸液,放置数日后过滤即得。此外,还可采用回流法提取,即在容器的上方安装回流冷却器,使浸泡的药材和酒的混合物保持微沸,根据不同的中药材和不同的酒度,确定回流时间。待回流结束后即进行冷却,然后过滤即可。
5.1.3 煎煮法 该法是将中药材粉碎成粗末,全部放入砂锅中,加水至出药面约10 cm,浸泡约6 h,然后加热煮沸1~2 h,过滤后,将药渣再加水适量复煎1次,合并2次药液,静置8 h后,再取上清液加热浓缩成稠膏状。待其冷却后再加入等量的酒,混匀,置于容器中,密封,约7 d后取上清液。此法用酒量较少,服用时酒味不重,便于饮用,对不善于饮酒的人尤为适宜。但含挥发油的芳香性中药材则不宜采用此法。
5.1.4 酿制法 该法是将中药材加水煮沸,过滤去渣后浓缩成药汁(有些药物也可直接压榨取汁),再将糯米煮成饭,然后将药汁、糯米饭和酒曲拌匀,置于干净的容器中,加盖密封,恒温静置10日左右,期间尽量减少与空气的接触,发酵后过滤除渣即成。
5.1.5 渗漉法 制作时先将中药材粉碎成粗末,加入适量的白酒浸润2~4 h,使药材粗粉充分膨胀,分次均匀地装入底部垫有脱脂棉的渗漉器中,每次装好后用木棒压紧。装完中药材后,上面盖上纱布,再压上一层洗净的小石子,以免加入白酒后药物浮起。然后打开渗漉器下口的开关,再慢慢地从渗漉器上部加入白酒。当液体自下口流出时关闭开关。继续加入白酒至高出药面数厘米为止,然后加盖。放置24~48 h后打开下口开关,使渗漉液缓缓流出,按规定量收集滤液,加入矫味剂搅匀,待其溶解后密封,静置数日后滤出药液,再添加白酒至规定量即可。此法是一种现代工艺,适用于工厂生产而不适合家庭制备。
5.1.6 煮酒法 将中药物按所需用量配制后置于煮锅中,加入酒或酒、水各适量,然后煎煮,并趁温热服。这种方法一般即煮即饮,药性温热,可加快药力的宣散,达到温中散寒、活血止痛的作用。也可以将酒与食物一同煮熟后酒食同吃。
5.1.7 淋酒法 将药材炒制或蒸熟后用酒淋洗(可淋洗一遍,亦可淋洗数遍),然后去渣取酒饮用。
5.1.8 酒送服法 将药材按中药制剂方法制成丸剂或散剂后,取所需用量,用酒送服。亦可将新鲜药材捣汁或将干燥药材煎后再与酒兑服。
5.2 酒精度的调整 在酒精度高的药酒中加入1∶1~1∶10比例的凉开水或纯净水,使酒精度降低,以满足不宜或不习惯饮用高浓度药酒者的需求。
5.3 精 制 药酒的精制主要是除去药粉微粒和单宁,从而提高药酒的清亮度,改善药酒的口味。
5.3.1 去除单宁 用阿胶或食用明胶可除去单宁苦涩味,用量约为药材的1‰。方法是用少量温水将阿胶溶解,加到药酒中使单宁沉淀,经过滤除去即可。
5.3.2 去除药粉微粒 在药酒中加入1‰的蛋清,搅拌均匀,在水浴锅中加热,利用受热凝固的蛋清将药酒中的药粉微粒包裹起来,浮于药酒表面,最后过滤除去(可用细白纱布袋或药液过滤器过滤)。
5.4 调 味
5.4.1 去除苦味 加入甜味剂。一般是在精制以后加入蔗糖、蜂蜜或冰糖,添加量为药酒的2%~3%,甚至更多一些。加蜂蜜比加蔗糖效果更好。
5.4.2 去除辛味 可加入酒用香精。但应注意选用的香精应与基酒的香型一致,如果选用浓香型白酒作基酒,可加入适量浓香型白酒香精或乙级麦芽糖以提高药酒的香度。用量为每1000 mL药酒加
0.5 mL麦芽醇。
5.4.3 去除杂味 加入甜味剂可降低药酒的酸味。再加入少量的食用甘油,不仅可以提高药酒的甜度,还可以使药酒具有柔和、浓厚之感。
6 使用方法
6.1 口服药酒的使用
6.1.1 按规定的剂量和时间服用。
6.1.1.1 适度饮用 药酒的一般饮用量为每次10~30 mL,每天2~3次。用35°的白酒作基酒,每次可饮用20~30 mL;用黄酒和果酒作基酒,每次饮用量可为40~80 mL;用高浓度白酒作基酒,饮用量应适当降低,以每天不超过40~60 mL为宜。也可在医生指导下服用,或者依自己的身体状况及药酒的性质而调整。不会饮酒者或酒量小的人,开始时可适当减少剂量,也可将药酒按1:1~1:10的比例兑上适量的凉开水、糖或蜂蜜混匀后服用。待适应后按一般规定剂量饮用。
6.1.1.2 在服药时间上应注意 “饭前服”是指饭前1 h内服用。“饭后服”是指在饭后30 min内服用。“睡前服”是指睡前30 min内服用。饭前服是为了使药物在空腹时能迅速、充分地被胃吸收;饭后服则可减轻药酒对肠胃的刺激作用;睡前服用不仅安神催眠,还可充分发挥药效。滋补性药酒也可在就餐时服用。
6.1.2 以温饮为佳。
6.1.3 不同作用的药酒不可交叉服用。
6.1.4 饮用补益类药酒时,忌与萝卜及葱、蒜等同服。
6.2 外用药酒的使用 外搽药酒的同时,有时可用指或手掌根部在患处做一些推拿手法,其效果更好。方法是:先将药酒涂搽施术部位,然后在施术部位及其周围徐徐反复进行按揉、抚摸。在按揉、抚摸过程中或结束时,可配合捏压、弹拨、捊顺、旋转等辅助手法,以提高疗效。受术者可采用坐位或者卧位(以受术者的舒适度和便于按摩者操作为度)。按摩治疗时间每次约15~20 min。每日1次或隔日1次。每5次为1个疗程。
7 存放及保管
7.1 场所要求
7.1.1 应选择在温度变化不大的阴凉处,温度以10℃~20 ℃为宜。并避免阳光照射,置阴凉干燥处保管。
7.1.2 药酒的存放,不能同时存放汽油、煤油以及腥、臭、怪味较大、刺激性强或有毒物品,以保证饮酒安全,防止药酒串味
7.2 保 管
7.2.1 药酒最好应密封存放。
7.2.2 药酒存放时,应贴上标签,并写上处方名称、主要功效、配制时间、用量等,以利于正确服用或外用。
7.2.3 远离火源,注意防火。
7.2.4 用黄酒或米酒配制的药酒,保管时要避免冬天受冻变质。
8 使用药酒的注意事项及禁忌
8.1 注意事项
8.1.1 内服药酒的注意事项
8.1.1.1 在服用药酒时,应注意药酒是否变质、污染等异常现象和有无异味。出现污染、变质者不能饮用。
8.1.1.2 饮用药酒宜使用固定的容器,以便掌握饮用剂量。
8.1.1.3 饮用药酒以秋冬季节为宜,夏日高温,不宜饮用药酒等温热火燥之品。需饮用时,则需减量。春季春阳初生,万物萌发,春气气攻则精神昏倦、宿病发动,可停饮或适当减少饮用量。
8.1.1.4 不宜长年服用。若饮用时间过长,会影响人体新陈代谢,造成蛋白质丢失。因此,在饮用药酒时常吃鱼、肉、蛋之类的食物,以补充蛋白质。
8.1.1.5 老年人服用药酒,应特别注意饮用后有无不良反应,如易醉、胃肠不适、呕吐、眩晕、心跳加快、血压波动等现象。如有上述不良反应,则应停用,或在医生指导下饮用,或调整药酒配方。
8.1.1.6 服用药酒后,应禁服其他药物,尤其应禁服西药。以防止因酒精的作用而增加药物的毒副作用,或出现其他不良反应。
8.1.2 外用药酒的注意事项
8.1.2.1 外用药酒按摩时,手法宜先轻后重,临近结束时再逐渐减轻。
8.1.2.2 软组织损伤在2天内,不宜用药酒按摩,因为局部出血、肿胀严重,此时在患处用力按揉,会加重红肿灼痛症状。
8.1.2.3 用药酒按摩推拿时不要直接按摩骨凸部,以免损伤骨面的软骨组织和骨膜组织而加重病情。
8.1.2.4 药酒按摩疗法不宜用于新鲜的骨折、关节脱位、骨裂及表皮损伤。对心、肝、肺、肾有严重疾患者不应该使用该疗法治疗。
8.1.2.5 对骨肿瘤、骨结核、软组织化肿性感染等,只可在疼痛较重处作表面涂抹,不要推拿重压,以免使病变扩散。
8.2 禁 忌
8.2.1 服用中西药物治疗某种疾病期间,一般应停止服药酒。如果药酒作为其他药物的补充或辅助治疗方法,也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饮用。
8.2.2 心血管疾病患者服药时宜戒酒。服用硝酸甘油的患者,不宜大量饮酒。
8.2.3 高血压患者服用胍乙啶、肼苯哒嗪等降压药或速尿、利尿酸、优降宁时,不宜饮用药酒。
8.2.4 患有肝炎、肝硬化、脂肪肝、消化系统溃疡、浸润性或空洞型肺结核、癫痫、心脏功能不全、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炎、慢性结肠炎等疾病者不宜服用药酒。
8.2.5 在患急、慢性感染性疾病期间(如上呼吸道感染、肺炎、泌尿系统感染等),应禁止服用药酒。
8.2.6 对酒精过敏的人和患者某些皮肤病的人应禁服药酒。
8.2.7 糖尿病患者在应用胰岛素、降糖药等药物期间,应禁服药酒。
8.2.8 精神疾病患者在服用镇静剂如:奋乃静、氯丙嗪、异丙嗪、地西泮、利眠宁等,过敏性患者在服用抗过敏药物(如苯海拉明、赛庚啶、氯苯那敏、安其敏、非那根等)期间,不宜服用药酒。
8.2.9 有神经衰弱、失眠难寐的人,在服用苯巴比妥等镇静安眠药期间,禁止饮用药酒。
8.2.10 服用抗凝血药、利福平、阿司匹林、磺胺类药物或者甲氨蝶呤、灰黄霉素、地高辛等药物期间,不能饮用药酒。
8.2.11 凡属中医辨证阴虚或血热者,有口干舌燥、五心烦热、骨蒸劳嗽、盗汗失眠等症或各种血热妄行、易流鼻血等血分有热者,应慎饮药酒。
8.2.12 凡属中医辨证阴虚阳亢者,有梦遗滑精、阳事易举、小便黄浊、大便燥结等症者,或有里热实证者,应慎服药酒,特别是温补壮阳之类分药酒更应禁服。
8.2.13 患有湿疹等过敏性疾病患者,应慎用内服及外用药酒。
8.2.14 儿童及青少年正处在生长发育期,脏器功能尚未健全,不宜服用药酒。
8.2.15 妇女在妊娠期、哺乳期不宜服用药酒。在行经期,即使月经正常也不宜服用有活血温阳功效的药酒。
8.2.16 外用药酒不能内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