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无所畏惧的社会是可怕的
2013-04-29佳桐
佳桐
无所畏惧,经常被用来描绘英雄。一个顶天立地的勇者,似乎也需有这样的风范。可孔夫子说:“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德国哲学家康德则称自己“愈思考愈觉神奇,内心也愈充满敬畏”。
两位先哲并非先天胆怯,更非后天无知,而恰恰是超越常人的智慧,让他们更多了一份敬畏之心。所谓敬畏,与一般的畏惧不同,它带着几分特别的敬重。最典型的是宗教徒,对神灵顶礼膜拜,丝毫不敢亵渎。当然,不信宗教的大有人在,特别是随着现代科学的发展,过去人们眼中的许多神秘现象,都得到了理性的解答。但现代化可去除迷信,却不应去除敬畏;一个人可以不信神,却不能无视神圣的力量。这与科学精神并不相悖。
我们首先应敬畏自然。即使人类被称作万灵之长,活动的范围与能量不断拓展,但因之想改天换地,未免过于自负。试看我们最伟大的发明、最精密的制造,一摆在大自然的创造面前,即显得拙劣。而人类移山填海式的壮举,初看热闹非凡,当越出大自然的容忍限度,必然遭到加倍的惩罚。敬畏自然,就是认清我们自身的渺小,正视大自然的神圣。
我们还应敬畏生命。每条生命都是神圣的,每个人之于他们的家庭、友人和团队,都是难以割舍的存在。埃及“二战”盟军阵亡将士墓碑上有一句话:“对于世界,你只是一个士兵;对于家庭,你是整个世界!”这种人文关怀透着对生命的敬畏。每个人的出身、地位、财富不同,可在人格上有着同样的尊严。
我们同样需敬畏规律、敬畏法则。人力即使再强悍,也无力对抗规律,我们可以高喊“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可现实只给出合乎规律的答案。纵观历史,谁敢与规律扳手腕,败下阵来的,只能是不自量力者。如果说规律非人力所创,法则完全由人制定,是否无需敬畏?华盛顿作了很好的回答,他将就任美国总统比作“像走向刑场的囚犯”,因为带上了比普通公民更重的法律枷锁。法律、规则作为人们共同遵循的行为规范,一经确立,就具有不被逾越、不被变通、不被潜规则左右的神圣性。
很显然,世间需敬畏的东西还很多。比如,敬畏历史、敬畏先贤,敬畏舆论、敬畏百姓,敬畏科学、敬畏正义。对它们心存敬畏,不是由于受金刚怒目、铁棒皮鞭的恐吓,更多是发自内心的庄严。
毋庸回避,当今社会已染上浓厚的功利色彩,甚至需不需敬畏,也要先问一声“有没有用”——对自己有用,就烧香拜佛;若不再管用,则立马丢开。因此,最被敬畏的往往是权势与金钱。敬畏的功利化,说明社会上普遍无信仰,意味着人们精神世界的荒漠化。
怀敬畏心,虽不排除外在约束,但主要源于内心的自律。东汉杨震由荆州刺史调任东莱太守,冒邑县令王密前往拜访,私下以金相赠,还称“暮夜无知者”。杨震回答:“天知,神知,我知,子知,何谓无知!”杨震对天、对神的敬畏,或许有对冥冥之中那股神秘力量的忌惮,我却更相信是为了心安。每个人的心中其实都有一条底线,这是不应突破的最后屏障,是我们必须敬畏的戒尺。无可否认,这条底线现今对许多人已可移动,但只要良知未灭,它在我们的内心深处仍然起作用。“此心安处,便是吾乡。”心存敬畏,很大程度上就是对做人底线的不懈坚守。
事实上,一个无所畏惧的社会,恰恰是最可畏惧的。假如一切都无禁忌,那么一切都可被毁坏、被打砸、被妖魔化,于是什么房子都敢拆,什么古墓都敢挖,什么食品都敢添加,什么数据都敢造假,什么决策都敢拍板,什么官司都敢乱判……这个社会将变得肆无忌惮,也势必进入为所欲为的恶性循环。古人云:“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呼唤敬畏,就是呼唤理性、呼唤良知、呼唤责任。
责任编辑 董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