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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委主任李国强在全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培训班上的讲话

2013-04-29

吉林农业 2013年8期
关键词:示范村城乡农民

这次全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培训班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几年来我省新农村建设工作,全面明确今年全省新农村建设工作任务,对进一步做好全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进行动员和部署。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帮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大历史任务。几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上下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深入开展了“百镇千村”试点和“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今年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第一批省级示范村建设任务的基础上,及时启动了第二批省级示范村建设。围绕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全省各地各部门高度摆位、紧抓不放,建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市带县、城帮乡的推进机制,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措施,形成了军民共建、村企合建、社会捐建、干部回乡援建的帮扶制度,全党全社会共建新农村的合力越来越强,促进了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益事业向农村覆盖,初步构建了新型的城乡关系,统筹城乡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据统计,2006~2012年,全省新农村建设累计投入达到355.25亿元,其中,各级帮扶和社会捐助投入达到24.34亿元,占6.8%。

未来一个时期,是我省“四化同步”发展、转变发展方式、实现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发展的关键时期,也是深入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快速推进时期。按照省十次党代会和“十二五”规划的总体奋斗目标,必须科学谋划我省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必须全力以赴加强帮扶和增加投入,必须切实加快建设和改善农村民生。因此,全力开展好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关系重大,影响深远。

第一,开展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体现了统筹城乡发展治国方略。重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战略思想。“三农”问题始终是关系党和人民事业发展的全局性和根本性问题。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与工业相比,农业的比较效益低,更需要加强;与城镇相比,农村的小康水平低,更需要发展。实践证明,城乡互动,工农互促,是城乡协调发展的有效途径。因此,新时期以来的中央重要会议和文件都特别强调和指出,要“统筹城乡发展,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区域良性互动、协调发展”,实现城乡统筹的“双轮驱动”。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作为建设小康社会、实现农村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实现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相辅相成的两个方面。我省开展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就是在以实际行动落实党中央提出的“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战略部署的具体举措,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义不容辞的历史任务。

第二,开展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体现了党同农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我省的建设任务艰巨,困难很多,难度也很大。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但从实际看,我省农民收入虽然保持了持续增长的态势,但是绝对数仍然较低,而新农村建设涉及面又很广,涵盖了经济、政治、文化等多方面的内容。要搞好新农村建设,关键在理念、关键在投入、关键在人才。广大农民群众虽然对新农村建设衷心拥护,但增收致富的思路不宽、办法不多、人才有限,投入更是不足。开展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不仅能带去资金、带去技术、带去新的理念、新的思维方式,而且还可以承担起宣传队、播种机、润滑剂的作用,把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送入田间地头、送进千家万户。在某种意义上,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做好了,既能助推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也能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更好地融洽党群干群的关系。

第三,开展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省委、省政府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奋斗目标,既考虑了城镇发展和建设,又把着力点放在了农业和农村,既考虑了城镇居民的就业和收入,又大力推动农民创业就业和大幅增加收入,致力于统筹城乡发展、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努力让城乡居民生活的更加美好。开展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坚持市带县、城帮乡,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和城市支持农村,建立健全有利于各类要素向农村流动的体制机制,完善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的制度,这是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之举,更是推动社会公平正义的治本之策。

第四,开展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体现了广大农民群众的迫切要求。当前,农民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的愿望十分强烈,建设新农村,农民是主体,但从实际看,我省农民收入普遍较低,要搞好新农村建设,关键在投入,广大农民群众虽然对新农村建设衷心拥护,但靠农民增加投入十分有限,因此,广大农民群众不仅迫切期望各级政府要不断加大投入,同时,也迫切期望社会各界在资金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事实上,这也是关注民生,为农民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是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保障。把新农村建设社会帮扶工作做好了,既能助推新农村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添砖加瓦,也能更好的促进社会和谐,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党的温暖、关怀。

第五,开展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体现了加快吉林振兴和发展的需求。客观地讲,长期以来,农业、农村和农民为工业、城市和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工业、城市和国家在支持“三农”方面也做了大量的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使老百姓得到了很多实惠。实践证明,城乡互动,工农互促,是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然所在。目前,就我省而言,这些年来虽然农村面貌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民收入不断增加,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是,由于我省经济欠发达,与发达地区相比较,城乡二元结构仍较突出。当前,我省正处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加速时期,需求潜力巨大,尤其是在广大农村地区,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加强农村公益事业仍有很大发展空间。做好新农村帮扶工作,是重大的工作部署,也是政治任务。我们一定要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全力推进新农村建设。因此,各省(中)直帮扶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增加投入,切实增强做好帮扶新农村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把帮扶工作抓好、抓实、抓出成效。

二、明确职责,积极主动开展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

今后一个时期,随着我省统筹城乡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深入展开,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两大重点任务,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市带县、城帮乡,切实加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军民共建、村企合建、社会捐建、干部回乡援建工作责任,形成多方投入、合力帮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努力让农民生活得更加美好。具体工作任务,有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深入发动农民群众。各帮扶部门单位和驻村指导员要经常深入实际,协助基层党委和政府,搞好对农民的思想教育。当前,各地遇到的突出问题是农民群众“等靠要”的思想还普遍存在,认为新农村建设是政府的事情,与自己无关,有的甚至涉及自身利益给村里设置障碍。因此,要教育广大农民群众,使他们懂得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直接受惠和受益的也是农民群众,要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建设幸福美好家园。要积极组织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兴办村公益事业。对于涉及农民自身利益的建设项目,比如院墙、大门、卫生厕所、房屋改造和环境整治等,农民要投入一部分资金。

二是协助乡村制定规划。经过几年的努力,我省新农村建设呈现出了近郊村、边远村和中心村等多种建设模式。近郊村顺应城镇化发展要求,集中建设农民新村,实现了居住社区化、产业园区化、土地节约化和经营合作化;一些边远村由于人口少、居住分散,可以对20户以下的零星自然屯进行了迁户并屯;中部农区由于居住比较集中,重点对中心村进行改造;等等。各帮扶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帮助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村产业发展规划、村改造建设方案等,要体现前瞻性和科学性,符合农民意愿,切实可行。

三是积极协调资金项目。帮助示范村解决资金和项目问题,是我们各级领导、部门单位和社会各界帮扶新农村的工作重点。七年来,各部门和单位都想方设法、千方百计筹措资金和协调项目,帮助村里解决了大量的难题,有的部门每年投入都达到了几十万、几百万甚至上千万,为全省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帮助示范村解决资金项目问题,首先,要发挥本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优势,能覆盖的项目要尽量往所帮扶的示范村倾斜,给予更多的资金支持。其次,要帮助村谋划好项目,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资金项目,拓展资金投入来源。第三,要引导示范村积极整合各类涉农项目,捆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各类项目相互支撑、互促共进,形成整体效应。第四,要把示范村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环境整治等项目作为重点,进行重点投入、重点建设,改变农村面貌。

四是深入落实农村政策。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和省强农惠农富农惠农政策层出不穷,我们要认真学习政策,牢牢把握政策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好政策。当前,在落实惠农政策上,一个重要环节是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我们所帮扶的新一批示范村,汇集了各个方面的项目安排和资金扶持,这就要求我们要帮助示范村花好用好各类项目资金。要在制度和程序上规避资金项目投入使用上的风险,教育基层干部廉洁自律,防止出现挪用串用、违规违法使用惠农资金问题,保证各类项目建设平稳运行。

五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帮扶新农村,要与“三项工程”建设、“三帮扶”工作、党建联系点以及“强基固边富民”工程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紧密结合,切实帮助基层加强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建设,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善于发现能人,推荐能人,配强带头人,努力建设好项目支书。帮助基层建立活动阵地、完善规章制度。帮助基层进一步落实好村民自治制度,完善村内“一事一议”办法,搞好村务公开、财务公开、政务公开,建立和完善民主监督制度。

六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善于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为全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好的样板和借鉴。要加强调研,创新工作成果。大家可以结合实际,围绕当前全省关注的“三农”工作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调查研究,破解难题。比如:如何在推进新型城镇化过程中实现与新农村建设协同共进、双轮驱动;如何有效集聚农村人口建立社区化管理模式;如何在现代农业建设中推进规模经营和集成应用重大农业技术;如何利用现有“三资”条件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等等。需要调研的题目很多,大家要在实际工作中,深入思考,加以提炼,取得成果,指导工作。

七是参与化解各类矛盾。要帮助示范村把握新农村建设方向,对于当前农村存在的矛盾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保持政治敏感性,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做好群众思想疏导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以上七个方面的工作任务,是省里统一要求的,各部门单位可根据帮扶点的实际,工作可以有重点,也可以有突破和创新,力争为基层多办实事好事,多拿真金白银,多解决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问题,多为全省新农村建设作出贡献。

三、转变作风,进一步树立帮扶部门单位良好形象

选派机关干部到基层指导新农村建设,是体现全党动员、全社会参与、各部门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有效形式,也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大举措。大家深入到基层,不是代表个人,而是代表本部门、本单位,我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不仅影响到每个人在群众中的形象,而且也影响到部门单位,甚至是整个行业的形象。因此,大家一定要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以实际行动树立部门单位的良好形象。在这里向大家提四点要求:

第一,要切实加强学习宣传。新农村建设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任务量大,对各级领导和驻村指导员的素质能力要求很高。我们要深入学习新农村建设丰富内涵和原则要求,及时向基层和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做新农村建设的讲解员、宣传员和指导员,把新农村建设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工作中,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向前推进。

第二,要善于研究解决问题。当前,农业农村正面临深刻变革,还存在着许多制约发展的障碍性因素,推进新农村建设也亟需在体制机制上谋求更大突破。这就要求我们在做好常规指导工作的同时,要从全局和长远考虑,善于发现和研究解决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特别是要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机制探索上,结合实际,选择几个课题进行专题研究。对问题的研究要有超前性和预见性,解决问题要有创新性,切实提高研究水平和实战能力。

第三,要提高沟通协调能力。新农村建设需要调动方方面面的力量。大家一定要善于沟通、主动协调,把本部门领导的兴奋点以及其他各部门的力量吸引到新农村建设上来。特别是帮扶工作牵头部门的分管领导责任重大,要积极与省联系点的领导请示汇报,请省领导每年至少有一次到点上视察新农村工作,召开一次解决点上问题的联席会议,与协同的帮扶部门单位搞好沟通联系,定期到点上指导工作,解决实际问题。

第四,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新农村建设不仅关系到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更关系到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任何一项工作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务实做好。要增强主动工作意识,对当地新农村建设工作要做到超前谋划,把工作想在前头,做在前头,积极主动地做好帮扶指导工作。要树立务实工作态度,要沉下身子,深入到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帮助破解难题。要尽量保证工作时间,派驻的指导员每年在示范村工作的时间不能低于90天。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坚决防止在帮扶工作中谋求利益。

新农村建设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大家一定要以饱满的精神状态和扎实的工作作风,认真做好新一轮新农村建设帮扶指导工作,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想实策,出实招,干实事,为加快推进我省新农村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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