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显成效
2013-04-29
按照《2013年全省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示范工作方案》的统一部署,全省计划示范总面积200万亩,分给通化市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示范面积20万亩。其中,玉米6万亩,水稻14万亩。全市有四个县(市)承担此项技术示范推广工作,其中梅河口市7万亩(玉米2万亩、水稻5万亩)、辉南县7万亩(玉米2万亩、水稻5万亩)、柳河县5万亩(玉米2万亩、水稻3万亩)、通化县1万亩水稻。按照省农委要求,全面完成相关人员技术培训,培训镇、村技术员、科技示范户、种粮大户、农机大户33825人次,发放宣传资料五万余份。各县(市)将20万亩示范任务落实到地块。任务落实到55个乡(镇)、468个村屯。参与示范项目的合作社115个,种粮大户1485户,一般农户4905户。5月8日前,完成6万亩玉米示范方播种工作;完成14万亩水稻示范方插秧工作。
在具体工作中,通化市强化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一是领导重视。全省农村工作会议之后,通化市委书记刘保威在市委常委会上对全市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示范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和部署;市长田玉林在政府常务会上专门听取了各地工作开展情况汇报,要求项目示范县(市)政府认真组织实施;副市长曹武在全市备春耕调度会上对该项工作又做了细致的安排。同时,市政府为切实加大行政推动力度,把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示范作为全市农业农村重点工作纳入到各相关部门和各级政府责任制中。
二是成立机构。按照省、市要求,市农委成立了由邢峰主任为组长,赵福成副主任为副组长的全市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示范工作指导小组,并将市农委直属的农科院、植保站、土肥站、种子站、农科总站等农业科学技术研究、示范、推广机构列为小组成员单位,为全市顺利实施此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四个项目示范县(市)党委、政府分别成立了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落实到任务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以推动此项工作的实施。市、县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及有关乡(镇)农业站成立技术服务小组,充分做好项目技术培训和服务工作。
三是落实责任。为了保证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推广工作全面开展,市农委与4个项目示范县(市)农业局签订了责任书。并确定在梅河口市抓1个示范面积300亩集中连片的市级水稻典型示范片,在柳河县抓1个示范面积300亩集中连片的市级玉米典型示范片,推动全市工作的开展。承担示范项目的四个项目县(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工作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将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推广示范工作纳入到相关部门、乡(镇)绩效考核责任制,采取县包镇、镇包村、村包社的模式,层层落实责任。项目示范县(市)农业局组织农业技术骨干分区分片,负责各自乡(镇)的技术服务、指导工作。
四是及时培训。为了深入了解、掌握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市、县农业部门已组织相关农业技术人员到德惠等地进行交流学习,并与该项技术研究单位中科院长春地理所专家共同探讨适合本地的栽培技术。在此基础上,各项目示范县(市)农业部门分别成立“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指导服务组”, 结合“冬春科技培训”活动,到乡镇、村屯广泛开展技术培训。相关乡(镇)农业站安排技术人员包村、包户、包块进行技术指导,做到每户每个地块都有具体技术负责人。同时各地组织农业技术人员在电视台进行专项技术讲座,讲解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原理、要点、操作步骤。
五是政策合力。各项目示范县(市)充分整合农技推广体系项目、农机深松深翻整地项目、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粮油高产创建项目,从资金上向承担高光效新型栽培技术示范农户进行倾斜,从而增加了补贴力度。同时项目示范县(市)政府出台相应政策,由当地财政出资提高补贴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