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邑:农业综合开发兴农富民
2013-04-29李君楼
李君楼
河南省鹿邑县位于黄淮大平原豫皖交界处,属河南省直管县。人口116万,耕地面积136万亩,是典型的农业大县,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玉米、高粱、棉花、烟叶等,是全国商品粮基地县,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重点县。自实施粮食主产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以来,鹿邑县委农办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蔡新亮主任的带领下,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为己任,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齐心协力,真抓实干,各项工作成效显著,为发展现代农业,加快构建和谐鹿邑,作出了积极贡献。
深入宣传营氛围 科学规划抓重点
广大农民群众是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扶贫开发和农业综合开发的主体。鹿邑县委农办利用宣传车、标语、条幅、广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两大开发方针政策,及时让群众了解开发项目给他们带来的好处,调动农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真正实现了“要我开发”到“我要开发”的思想转变。
他们坚持因地制宜,结合县域、村、镇体系规划,聘请专家、技术人员,围绕建设新型社区的目标,立足长远,高起点、高标准的对新型农村示范村进行合理布局,科学规划。中低产田改造突出了农田水利、农业、林业、科技等四个方面的措施,坚持以方田建设为中心,进行桥、涵、闸、机、电、井、泵、管等田间工程配套,打破了乡与乡之间,村与村之间的界限,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实现了沟相通、路相连、旱能浇、涝能排,消除了农民浇地难、排水难、用电难、出行难等诸多制约农业发展的“瓶颈”。
抓管理务求实效 创机制规范运行
在执行项目招投标制上,他们狠抓制度管理,确保项目安全。遵循招投标细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在推行项目公示制上,通过设立公示栏、制作公示牌、公布咨询电话等形式,将项目计划、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等,及时向项目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在执行工程监理制上,严格遵循上级委派监理的办法,同时聘请项目区群众代表进行监督,不断完善“施工单位合同保证,监理部门现场控制,项目区群众施工监督,建设单位全面负责”的质量控制体系。
在项目质量管理上,他们严把立项关,确保工程安全。坚持镇、村积极性不高的不立项,自筹资金不能保证的不立项,镇、村两级领导班子不强的不立项。严把设计关,项目区各项工程内容,均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勘测,按照要求设计并绘制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预算,编报项目计划。严把验收关,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验收,验收通过的定为合格工程,不合格的返工,什么时候达标,什么时候进行再验收。
不断创新工程竣工管理机制,切实落实工程管护制度,逐步完善了竣工项目日常运行管护体系。明确产权主体,在每个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搞好产权移交。强化目标责任,对于比较分散的单项工程,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细化责任,由村向村民小组延伸到户,具体落实到每个管理责任人。健全护管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后,把所有项目工程移交给镇、村。乡镇将桥涵等公益工程移交给当地村委会维护管理,将机井、林网、管道按区域移交给村民小组负责。按照“镇政府—项目区村民委员会—项目区管护信息员”的管理方式,层层签订运行管护责任状。每个项目区落实一名责任心强的管护信息员,及时反馈管护信息情况,确保工程管护落到实处。
鹿邑县委农办连年受到上级的表彰,先后荣获河南省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河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周口市扶贫开发工作先进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