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通报42起涉及水利腐败案件64名干部被处理
2013-04-29
6月28日,河南省纪委通报了42起涉及水利的典型腐败案例,涉及党员干部64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7人),25人被开除党籍,23人被开除公职,24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金额2612万元。
受贿渎职案占89%
河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这批涉案人员既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有农村基层组织人员。42起案例中,收受贿赂类涉案47人,占73%;失职渎职类涉案10人,占16%。
利用手中权力进行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的典型案例,如南阳市鸭河口水库东灌区建设管理站原副站长、南阳市源正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原总经理涂光珍,插手干预涉水项目招标、投标,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贪污、受贿、挪用资金合计2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周口市水利局原局长束子成在资金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受贿14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信阳市水利局原调研员饶平,在担任市水利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工程项目招标中收受贿赂18万元,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
最令人震惊的是,一个水利工程竟然能揪出一串贪污腐败分子。在查处焦作市水利局原局长燕国明贪污受贿等问题的过程中,查出焦作市水利系统一系列贪腐问题。燕国明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焦作市水利局财务科原科长宋某、副科长靳某、总工程师张某,群英水库管理处会计庞某、出纳王某相继因涉嫌违法犯罪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而固始县水利局则通过虚列工程支出、套取专项资金等手段私设“小金库”,该案共涉及9人,其中8人受到党政纪处分,1人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在渎职类案件中,一些地方和单位违反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虚报冒领或骗取、挤占、挪用、贪污水利资金。如伊川县水利局工程管理股副股长杜威,在担任伊川县河道管理所所长期间,采取收费不入账或少入账的方式,先后贪污公款37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柘城县水利局原局长杨某,安排会计曹某截留涡河、惠济河专项资金、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专项资金和抗旱应急灌溉资金共112万元作其他支出,二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汝州市水利局水政科两任副科长陶某某、杜某某,擅自决定对多个用水户少征水资源费,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洛阳市水务局河渠管理处处长张某某,违规同意某公司缓缴水费,并向该公司借用两辆车,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许昌市某单位中标焦作市大沙河改线设计金额为148万元,其中67万元是回扣。
5部门联手治理“水利贪腐”
据悉,河南省纪委、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发改委、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审计厅已联合印发《河南省水利资金和项目建设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从6月到11月,将对2011年、2012年水利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包括河南省立项、在建、竣工的水利项目。
河南省纪委相关负责人说,查办案件将是专项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梳理线索,集中力量查处一批水利领域典型案件,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插手干预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谋取私利、索贿受贿案件,违规招标投标、挂靠借用资质、工程安全质量和骗取、挤占、挪用水利专项资金等违纪行为,严查工作人员渎职侵权案等。
目前,河南省个别地方暴露出一些问题。比如水利工程项目投资、建设、管理、监督中政企不分,未形成制衡机制;业主单位内部监督缺失,监督流于形式,未按规定招标,对于招标文件的编制缺乏审查和监督、招投标文件与签订合同脱节、造价难以控制等。对此,要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健全项目监管制度和工作流程。